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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濫用福利驅逐出境 美新政策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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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10月1日開始施行新準則,擴大移民可能受傳喚向移民法官報到,以展開驅逐程序的理由,包括合法移民如違反有關“接受公共福利”的聯邦或州政府計畫,可能被遞解出境。

“邁阿密前鋒報”報導,聯邦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7月間宣布新的驅逐理由清單,讓移民官對核發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NTA)擁有更大的裁量權。

NTA是用於指示非美國公民向移民法庭報到,長久以來代表展開驅逐程序。

從10月1日開始,USCIS將能對範圍更廣泛的案例發出NTA,包括涉及詐欺、刑事活動,或是申請移民福利被拒,因此失去留在美國的合法地位的外國人。

USCIS的政策備忘錄說,新政策是配合川普總統的行政命令,以加強公共安全,並把驅逐美國境內的外國人列為優先事項。

USCIS局長西斯納說,USCIS人員長久以來在發現詐欺或刑事活動后,能夠協助確保美國移民法獲得忠實執行的能力一直受到限制。

他說,新程序賦予移民官更多裁量權,並提供“他們需要和應有的明確準則,以執行總統建立的執法優先事項、維護社區安全,以及保護我們的移民體制免於受到存心加以利用的人破壞”。

政府26日對執行新的NTA政策發布消息,指出USCIS將向居留身分受到影響的申請人發出拒絕信,以確保申請福利被拒時,申請人能夠獲得適當通知。

USCIS說,新準則是為了加強國土安全部的執法優先事項。國安部上周公開提議,禁止領取某些公共福利的移民獲得永久居留權或綠卡。

根據新準則,USCIS裁決者必須對下列情況發出NTA:

●詐欺或撒謊獲得證實。

●移民濫用某些他們可以獲得的公共福利。

●移民被控刑事罪行或被定罪,即使犯罪行動並非申請被拒的理由。

●在向USCIS申請移民資格的要求裁定之前,USCIS可不發出NTA即把涉及嚴重罪行的案子轉移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

●USCIS因當事人有犯罪前科以品格問題拒絕其入籍申請。

●在申請或上訴被拒時,申請人非法留在美國。

USCIS在26日也發布聲明,將繼續優先驅逐有犯罪前科、詐欺或造成國家安全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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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新移民成為美國的負擔,國安部10月1日起實施新規,濫領福利者除無法領取綠卡外,更有可能遭遞解。圖為新移民舉著小國旗宣誓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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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領福利移民除無法領取綠卡外,更有可能遭遞解。加州已經開始審核醫療補助申請者。

來源: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