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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電動踏板車規則草案 禁上人行道

  •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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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法國主要城市自助式電動踏板車(trottinetteélectrique)的激增,政府正在制定一項規範這些「個人代步機動設備」(EDP)的法案,並在違反時處以罰款。5月3日,franceinfo網站上報導了這項「移動性指導法案」(loi dorientation sur les mobilités)的具體內容。這一法案不僅涉及電動踏板車,還涉及雙輪代步工具賽格威(gyropode,英語Segway)和漂浮滑板(overboard)。

對於「個人代步機動設備」的規則將與騎車者的規則基本相同,額外再加上一些特殊規定。

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駛

具體而言,該法案建議強制規定電動踏板車的駕駛者在有自行車道的情況下在自行車道上行駛。只有在沒有自行車道的情況下才允許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但僅限於在最高限速為50公里/小時的機動車道上,並且單排(不能並排)靠右行駛,以便盡量減少對其它車輛通行的干擾。

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駛,但可以「不使用發動機而用人力滑行」。在市政府特別准許的情況下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但只能「以步伐的節奏速度行駛,且不會給行人造成不便」。

只有當踏板車不干擾行人行走時,才能在人行道上停放這些代步機。對於在最近幾個月裡經常有人使用自助式電動踏板車的城市中,這是讓行人最厭煩的一點。

在居民區外,禁止使用「個人代步機動設備」。只允許在可能的自行車道或綠道(voie verte)上行駛。禁止在所有最大限速超過50公里/小時的道路上行駛。

「個人代步機動設備」的行駛最大限速為25公里/小時。

禁止雙人同乘

禁止兩個人同乘一輛電動踏板車行駛,也禁止電動踏板車由另一輛車牽引行駛。每輛踏板車都只能嚴格地由一個人使用。法案呼籲EDP的使用者「謹慎行事,無論是為了自己的安全還是為了他人的安全」。

禁止8歲以下兒童使用

對於「個人代步機動設備」的使用者,該法案規定:禁止8歲以下兒童使用這些代步機,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必須戴頭盔。

在夜間或能見度差的情況下,所有人必須穿反光背心。與自行車一樣,除前後燈外,電動踏板車還應配備喇叭、剎車裝置和反光裝置。駕駛時佩戴耳機也將被禁止,這與對騎自行車者的要求相同。

罰款35、135或1500歐元

任何違反一般交通規則的行為都將受到第二級罰款的懲罰,即罰款35歐元。如果在人行道上行駛,罰款將升高到135歐元(第四級)。超速(超過25公里/小時行駛)將處以1500歐元的第五級罰款。

可能有當地特許

交通部長表示,這項法令將修改目前正在使用的交通規則,但也給予市長對所有規則提出例外特許的可能性。這應該可以使代步機的法規適用於各種情況和不同城市。市長可以決定允許電動踏板車在他所管轄城市的一些人行道上行駛,前提是以步伐的節奏速度行駛,且不會給行人造成不便。

在等待「移動性指導法案」出臺期間,巴黎市議會於4月通過了一項措施,規範了在首都使用這些代步機的規則。巴黎市政府已決定,對在人行道上行駛電動代步機處以高達135歐元的罰款,對那些把代步機隨便丟在人行道的使用者處以35歐元的罰款。巴黎承諾在2019年底之前在地面劃定約2500個電動代步機停車位供使用者停放。

 

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