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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元朗遊行發起人 違公安條例被捕

港警:元朗遊行發起人 違公安條例被捕

有市民原本發起今日(7月28日)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中山紀念公園,但警方日前就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今日下午見記者時強調,參與被禁止的遊行及集會是違法的行為。余特別指出,元朗遊行及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人鍾健平,涉嫌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干犯《公安條例》17A,今午已被拘捕。

現場有記者質疑,鍾健平前日已屢次強調,他將會自己一個進行遊行,並呼籲其他人不要跟隨他,為何警方仍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拘捕。余鎧均指,鍾健平在清楚知道警方、上訴委員會反對遊行、禁止集會申請的情況下,堅持前往元朗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集會,最終發生一連串暴力事件,強調「警方絕不會姑息」以上的行為。她回應鐘健平涉嫌干犯的罪名時指,鍾健平在參與遊行中「同記者講過一啲嘅言論」,建議記者翻查有關片段。

可囚12月

《公安條例》17A第1diii及 iv條列明,該公眾集會及遊行遭警務處處長禁止及反對,而上訴後決定沒有被推翻,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宣傳及公布集會及遊行行程,即屬犯法,最高可監禁12個月。

余又稱,昨日在元朗的行動中,檢獲仿製槍械、鋼珠、鐵支等不同武器,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警方至今拘捕至少13人,涉嫌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等罪名。

有記者問到為何警員將示威者打到頭破血流後不作出拘捕,質疑警方此舉只為泄憤。余在記者提問後解釋,警方目睹有示威者在西鐵站的接駁天橋上投擲滅火筒,擔心會令警察及市民受傷,才上到天橋控制場面。記者再追問為何警察毆打後不拘捕有關人士,余則指自己不在現場不了解情況。

余又重申,警方使用武力時有嚴謹的指引,示威者衝擊防線時,警方在「別無他選擇情況下」,才會使用最低武力,與示威者保持距離,緩和氣氛。被要求回應有警員用強光照射記者的情況時,余致自己並不了解有關情況,稍後會再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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