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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不是冤家不聚頭」 下半句更精妙

  •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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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不是冤家不聚頭」,很多人就只知道這上半句,它的下半句才是精妙之處,很多人卻不知道。這都要從頭說起。

宿世冤家的典故

北宋官員彭汝礪(西元1041-1095年),字「器資」,饒州鄱陽(今江西鄱陽)人,宋英宗治平二年(西元1065年)的科舉狀元。他中狀元當過侍郎、尚書等高官,敢言他人不敢言,以正直無私,不計前嫌而聞名。

他中年時,遇見一位新寡的宋姓女子,就想娶她為妻,因當時太忙而沒有成功。十二年後,他又遇見此宋姓女子,這次終於娶了她。宋姓女頗有姿色,彭汝礪結婚後竟然百般討好與順從她。宋哲宗紹聖年中,他被派江州(今九江)任職,任上得重病將死時,向人要來紙筆寫下遺言:「宿世冤家,五年夫婦,從今以往,不打這鼓」,寫完後就死了。也許在他臨終時,有另外空間的生命告訴了他與宋姓女子之間的因緣關係,才有了這句遺言。

從此「宿世冤家」成為一句成語,指生命之間的前世仇怨,往往形容積怨很深,很難化解。有時夫妻間,親人間也用「冤家」、「小冤家」、「宿世冤家」一類的話語作為暱稱,稱呼對方,此種用法並無惡意。

古代人普遍相信神,相信輪迴,相信因果報應。

「不是冤家不聚頭」的出處

「不是冤家不聚頭」這句話最早是出自元朝鄭廷玉《楚昭公》第二折:「你每做的來不周,結下了父兄仇,抵多少不是冤家不聚頭,今日在殺場上面爭馳驟。」這裡的不是冤家不聚頭,講的是如果上輩子沒有仇恨的,那麼這輩子也不必相見;這輩子相見,也是為了和上輩子來做個了斷。

後來的《紅樓夢》也是出現了這麼一句話的,《紅樓夢.第二九回》:「我這老冤家是那世里孽障,偏生遇見了這麼兩個不省事的小冤家,沒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語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這裡說的就是林黛玉和賈寶玉兩個人的緣分。

不管這句話出自於哪裡,但這句話的傳播範圍是挺廣的,而且在很多場合都適用。上面的兩種場合,一種用於敵人,另一種用於情人。

「不是冤家不聚頭」形容人會碰在一起發生矛盾、糾紛或情感的問題,都是緣分註定好的。通常指今世成為情人、親人或敵人,都是前世緣分的牽引和延伸。

「不是冤家不聚頭」的下半句

「不是冤家不聚頭」的下半句既簡單又精妙,就是「冤家相聚幾時休」!

大概意思就是說,如果兩個人是冤家的話,那麼避免不了的就是兩個人還會見面,然後再是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所以才會有這麼一個下半句:冤家相聚幾時休——冤家見面就開始互相糾纏或殘殺,這種狀況要什麼時候才能停歇呢?

可見,夫妻之間,親友之間,社會關係之間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有報恩、還債的,有報仇、要債的,還有了願等種種情況,不管是什麼情況,都要儘力做到自己的本分,善待對方。這樣才能在生命的輪迴中獲得儘可能美好的未來。

其實,「不是冤家不聚頭」能廣泛傳播成為日常用語,流傳綿延,百年不絕,也說明古代人普遍相信神,相信輪迴,相信因果報應,而無神論並非中國的文化傳統。

來源:文學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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