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長 Jeffrey Rosen周一(18日)表示,大型線上平台的競爭,存在「嚴重和實質性的問題」,但他表示,司法部還未做出最終結論。
司法部正調查 Alphabet Inc.(GOOGL-US)旗下的 Google和 Facebook(FB-US),是否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這是目前針對數位市場所展開廣泛調查的一部分。擁有反壟斷經驗的美國司法部長 Bill Barr已經授權,並關注調查發展。
Rosen在華盛頓所舉行的律師協會反壟斷論壇,做出相關說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主席 Joe Simons隨後證實,他們也在對科技公司進行「多項調查」。Facebook先前曾透露,他們正在接受 FTC的調查。
Rosen說:「即使是具有快速技術進步特徵、充滿活力的產業,也可能被壟斷,而損害了消費者。」
Rosen將目前科技產業現狀,與20世紀時的電影工業進行類比,這是上世紀多次反壟斷的重點產業,他還提到1990年代,美國政府針對微軟(MSFT-US)的調查,此案後來雙方和解。
一些反壟斷的學者認為,Google、Facebook和其他科技巨頭處於主導地位,因為他們得益於所謂的「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s)」,在這種效應中,用戶愈常使用,平台價值就愈高。
不過兩家巨頭都強調,他們正面臨巨大的競爭及挑戰。
FTC的 Simons則表示,包括 Facebook在內,針對科技公司的調查重點,放在之前獲得許可的合併交易,是否存在壟斷及違法行為。
Simons說,Facebook已經承認調查一事,因此可以公開說明,但除此之外,還針對了主要平台做了多項調查。
部分報導指出,FTC調查的重點對象為 Facebook及亞馬遜(AMZN-US)。
來源: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