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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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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革命」,就有了「反革命」。那是清朝末年,「革命黨」起,要推翻清廷,清廷為了生存,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於是就逮捕「革命黨」人,於是清廷就成了「反革命」的一方。「革命黨」人最終成功,「革」掉了清廷的「命」,成立了國民政府,自命為「國民黨」。

「我黨」與國民黨爭天下,也以「革命」自詡,當然國民黨蔣介石就成了「反革命」。國民黨撤到台灣去了,曾經做它的官,為它辦過事,與它有牽連的人就成了「反革命分子」,「建國」初期,「大救星」搞了一個「鎮壓反革命運動」,殺掉了數十萬。

那時候,不光是曾經給國民黨做官、辦事、有牽連的人都是「反革命」,連鄉村間的土地主、刺兒頭、街痞混混乃至人緣不好、得罪人較多的人都可能被指為「反革命」,只要得罪了誰,只要有人指其為「反革命分子」,鄉公所便立即抓來「公審」、槍斃。淮南鋼鐵廠工人楊同義的母親,前面一個丈夫總是與人賭錢,阻擾不了,這個女人一氣之下到派出所告了丈夫「反革命」,結果,參加賭博的人在賭場全部抓去,不容分辯全部槍斃。這些人都是她家的近親、鄰居,1974年我去她家(淮南市東部九龍崗)喝楊同義喜酒,這些近親、鄰居與我和同行的幾個工友談起此事,余恨尚深。

到1953年以後,中國的「反革命」基本殺盡,所謂「四類分子」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其實只剩下了三類。「反右」時加入了「右派分子」,「文革」中又加入了新的「反革命」,改叫「五類分子」。新的「反革命」在「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遭到了「鎮壓」,死掉的也是六位數。這裡面有「現行反革命破壞分子」,實則紅衛兵、造反派頭頭,因為過度忠於「紅太陽」,在武鬥弄死了人,所以被槍斃。

1976年10月,霹靂一聲天地換,手裡面捏著百萬、千萬頂「反革命」帽子的妖婦江青成了「反革命集團」首犯,她的親屬、私黨、走狗如毛遠新、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都成了「反革命分子」。當時的國家領導人走了法律程序,進行了正式的審判——時稱「世紀審判」,全世界矚目,綜其罪主要有五:

一、妄圖篡黨奪權、顛覆無產階級專政。

二、進行反黨、亂黨的陰謀活動。

三、迫害老幹部。

四、進行反革命煽動。

五、大搞打、砸、搶,進行反革命破壞。

此五宗罪,1976年以前擱在誰的頭上都會被殺100次,殺了還會殃及後代子孫,永世莫想翻身。然而,江青被判了「死緩」,毛遠新只判了17年,黨的法庭十分寬容,留下了他們的生命。

鐵案已經鑄成,胡耀邦給普天下人「平反」,唯獨沒有給林彪、江青及他們「集團」的成員「平反」,然而時過境遷,毛遠新近來竟然到某地「視察」去了,於是乎輿論大嘩:他是什麼身份?是「老幹部」還是反革命分子?抑或勞改釋放犯、刑滿人員呢?

鹹魚會翻身嗎?

2013-5

來源: 博客

作者: 一老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