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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微信群中討論疫情 雙雙被拘留

2022 年 4 月 14
日,牡丹江市公安局東安分局長安派出所接到警情信息,稱有人在微信群中討論疫情防控時公然對罵,並涉嫌侮辱他人。東安分局迅速成立工作專班,及時固定證據,並第一時間將兩名違法行為人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經查,違法行為人靳某(男,54 歲)、李某(男,52
歲)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討論疫情防控政策時,因見解不同發生爭吵,進而相互言語攻擊、謾罵。靳某為泄私憤,在微信群中將矛頭指向愛民區居民,用惡毒粗鄙語言進行辱罵、詛咒。隨後相關內容在多個微信群中流轉,傷害了全心抗疫的群眾感情,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涉嫌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為人李某處以行政拘留 7
日的處罰;對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人靳某處以行政拘留 10 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