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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傷校園霸淩者後的1312天

82ec510ff3141b57dc6ce076b7914f96小蔣從小居住的邵東村莊

用小蔣自己的話說,他的過往有些“多災多難”。

幼年喪父,母親改嫁,在祖父母養護下長到14歲,又在中學男廁所遭到15名學生霸淩;拳腳相加時,他用折疊刀刺傷3人;隨之而來的,是11個月的羈押,以及纏身3年半的訴訟。

對少年刺傷霸淩者的行為如何進行司法評價,辦案檢察院和法院曾持不同的意見。當一審法院以“正當防衛”判處小蔣無罪後,檢方提起了抗訴,認為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今年11月,檢方承認了自身的“不當”,撤回抗訴。等待恢複無罪之身的這幾年,曆經司法機關的訊問、羈押、調查、庭審,少年小蔣的心裏裝了猶疑、憤怒和迷茫,他的人生軌跡,逐漸有別於同齡人。

案發前,小蔣是湖南吉首二中初二學生;但到17歲時,他已然輟學,步入社會,換了四五份月薪2000至5000元不等的工作。

那場校園霸淩事件,已過去了1312天。

遺憾是有的。小蔣說,若未經曆這些,以他被捕前的成績,應能考上重點高中,如今或許正在準備高考;但人生不容假設,“有不甘心也沒辦法,就當是生活的磨練吧。”

在看守所“察言觀色”的少年

小蔣從容接過祖父蔣佑華遞來的煙,順手要了打火機點上,煙霧升騰,彌散在他未脫稚氣的臉前。

他是在看守所裏學會吸煙的。2019年8月7日,在刺傷3名圍毆他的同學兩個多月後,小蔣被吉首市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羈押。
6731cef5da9612e0332efb04ef2631d72019年8月,小蔣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

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憶時,他不願使用“看守所”這個名稱,而是用“那個地方”來指代。那時小蔣剛滿15歲,他說,他連“那個地方”的具體職能都不清楚,被戴上手銬進去時,一堆人從床鋪坐起來看他,一些人身上有文身,他“心裏是懵的”。

起初,小蔣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被羈押,他以為自己“待幾天就出去了”,年少的他尚不知道何謂“犯罪”,但他相信自己未做錯事情。被那些“資曆更深”的牢友嘲笑了幾個月後,小蔣不再說出那些“很快就出去”的話語。

起初,他每天想著看守所外的人和事,想著回去上學。離開學校太久,成績要落下的。漸漸也習慣了,出不出去“全看天意”了。

他看監舍電視機播放的電影來打發時日,每天兩到3部電影,每個星期循環播放一遍,一共10來部電影,看到相同內容的電影,就意味著一周又過去了。

他終日沉默寡言。“胡思亂想。也不知道在具體想什麽,就是腦子很亂。”他和牢友討論自己的案子,有人說,這是正當防衛,也有人說是防衛過當。他找看守所裏的法律書籍看,隻從一冊被翻得陳舊的《刑法》第二十條找到如下字樣: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法律知識於他而言陌生且晦澀,他未能找到更具體的法律解析和可供參看的案例,來解答心中疑惑。

小蔣心想著,當15名同學在男廁所一擁而上,對他拳打腳踢時,他需要用自己的方式保護自己。

轉學後被集體排擠的少年

小蔣是湖南邵東人,3歲時父親因病去世後,母親也改嫁他鄉。他是7旬老人蔣佑華唯一的孫子,也是這戶農村家庭的大部分希望。

在老家鎮上中學念完初一後,為了獲得更好的教育環境,他轉學來到離家350公裏外的湘西州吉首二中,仍舊從初一念起。

在校園裏,其他學生聊天時都說湘西本地方言,隻有小蔣操一口普通話。根據小蔣講述,以其時任班主任石英利的觀察,小蔣曾因“外地人”身份,遭到其他學生排擠、打壓。

剛轉學過來時,小蔣就曾被別班學生毆打過,原因僅是他趴在教學樓三樓圍欄往下看,正與一名本地學生眼神對上,對方認為他“很囂張,敢盯著老子看”,便招呼10幾個學生,將小蔣逼到學校男廁所。在男廁所,等待他的是10幾個人“鋪天蓋地的拳腳”。

挨打後,小蔣向班主任求助,但後續的處理結果,令他感覺求助師長收效甚微。打人的學生被校方通報批評,並賠償了一些錢,但小蔣認為,這樣的處理不痛不癢。石英利說,小蔣可能因此存在一些心理陰影,自此不信任老師,但也未與老師講過他對處理結果“心裏不服”。

那樁將小蔣“送”進看守所的案子,發生在小蔣初二時,由一盒價值7元錢的“紅旗渠牌”香煙釀發。

一次春遊時,小蔣與同班女同學交談了幾句,被同年級另一個班的學生胡某認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蔣買包煙賠禮道歉,否則就要打他;但價值7元的香煙,被胡某嫌棄“太差”,沒有收下。

2019年5月17日,吉首二中男廁所內,另一名與小蔣“性格不合”的學生孫某遇到胡某,兩人談起小蔣,都決定要打他一頓。在兩人“號召”下,很快,廁所裏湊到15名學生,他們都“要打小蔣”。

案件資料顯示,其中多數學生與小蔣素不相識,其中有學生稱,“隻是想打人”或“幫朋友撐場子”。

當孫某去教室要求小蔣“去廁所”時,曾經在男廁所挨過打的小蔣很清楚,去了廁所“肯定不會有什麽好事”,他拒絕了,又被威脅“不去的話,到了學校外麵喊社會上的人打你”。

他從課桌裏拿出一把折疊刀(非管製刀具),藏在衣袖內,跟在孫某等人身後去了廁所。小蔣說,折疊刀並非他自己的,孫某等人事先宣揚“要打小蔣”後,很多同學來到小蔣課桌前詢問、關心,但他隻是低著頭未曾答話;有人從背後將一把刀丟到他桌上。

小蔣說,他把刀收了起來,是因為清楚對方準備毆打他,“如果對方動手,我就拿出來嚇唬他們,讓他們別打我。”

“與法律糾纏”3年半的少年

被毆打的過程很短,隻持續了約一分鍾。進入廁所前,小蔣還不知道,會有15個人在等他,他以為隻有幾個人。

根據參與圍毆的學生的證詞,小蔣被人圍住後,先開口問了句:“你們誰先來打我?”10餘人商量後,“派”出一名個子較高的陳某首先動手。小蔣被陳某勒住脖子摔在地上後,其餘學生便一擁而上,對著他拳打腳踢。

“我整個人都是懵的。有人錘我的頭,有人用腳踩我的臉,我眼睛都睜不開了。”混亂中,小蔣拿出事先藏好的折疊刀亂舞,刺傷了兩人;眾人散開後,小蔣從地上爬起,挨著牆坐在地上,有一人從背後一掌扇來,小蔣用刀刺去。

時隔多年後,他還記得自己當時手指受了傷,身上沾滿廁所地板的汙水;事發時,他不確定對方的傷勢,以為“頂多是劃傷了”。而根據後來的司法鑒定,3名被刺傷的學生,其中兩人為重傷二級,另一人係輕微傷。

此後,是少年小蔣“與法律糾纏不休”的3年半。首先是被立案調查、訊問、羈押,然後是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小蔣係“正當防衛”,判處他無罪。

吉首市人民法院認為,這是一樁以多欺少、以眾淩寡的校園暴力事件,是15人對1人的毆打,在被他人毆打、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小蔣被迫實施自衛反擊,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2020年7月7日,一審無罪判決作出的次日,被羈押了11個月的小蔣走出看守所。他還記得那是個大晴天,下午4時許,幾位家人在看守所外等他。“太陽照在我身上,恍如隔世。”

但他沒有興奮太久。一個禮拜後,吉首市檢察院向湘西州中院提出了抗訴,認為一審法院判錯了,要求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小蔣刑事責任。

在抗訴書中,吉首市檢察院稱,案發時,小蔣並非處於被動、被欺淩的孤立無助狀態,他可以向老師求助,也可以向家長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裏,堅決不去男廁所;檢方認為,小蔣提前準備折疊刀,並“被動應約”前往男廁所鬥毆。

2022年12月,小蔣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豔濤談起檢方的抗訴理由時直言:“這是典型的上帝視角。用極其嚴苛的標準,來要求一名曾數次遭受校園霸淩的未成年人,在麵對欺辱時必須保持極其充分的理性和智慧。”

王豔濤認為,分析當時一名少年的心理,無論是向老師及家長求助,抑或“堅決不去男廁所”,或許都無法消弭他彼時的恐懼,“今天或能逃過一劫,那麽明天呢?小蔣對自己人身遭受威脅的恐懼,是時刻存在的。”

檢方的抗訴,意味著一審法院的無罪判決無法生效。走出看守所的小蔣,一直背負著“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他的壓力很大。

離開學校的少年,何時對生活重拾信心

離春節尚有月餘,小蔣正收拾行李,準備出門遠行。這名18歲少年將前往貴州,去姑母經營的超市幫工。他已經輟學一整年,成了一名四處奔波的“打工人”。

2022年11月,吉首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兩年多後,它的上級、湘西州檢察院認為“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一審法院的無罪判決,開始發生法律效力。
74b7dfd8dfb8337cade13a3b94f9c5602022年11月,當地檢察院撤回抗訴,小蔣恢複無罪之身

“有點不敢相信。這個案子幾年,突然就沒有了?”小蔣是從祖父的電話中得知這一消息的,那時他正在邵陽市,剛剛辭去最近一份物業公司的工作。“這是不是意味著,我不用再進去了?”

自從吉首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小蔣一直擔心,自己會重新被關進“那個地方”。獲釋以後,他曾回到鎮上繼續學業,但是案件對他的影響一直在持續。

小蔣說,同學們聽說了他的事情,有些人當麵來打聽,有些人背後議論;他逐漸感覺到,一些同學對他越來越冷淡。“成績好的學生,都不跟我玩;幾名成績差的學生願意跟我玩,因為他們覺得無所謂。”

2020年12月25日,案件在湘西州中院二審開庭。那一天原本是上學的日子,但他隻能向學校請假,坐火車來到湘西,第二次以“被告人”身份站在法庭上。

從湘西回來,他開始有了厭學情緒,“心思不在學習上了。辛辛苦苦把成績搞好,萬一又進去了呢?”他每晚失眠,白日困了便在課堂上睡覺,“聽得懂就聽,聽不懂就睡。”中考成績自然不理想,隨後他去了當地一所職校學會計,“不感興趣,也不想學。”

最終決定輟學,是因為“那所職校的風氣不好,很多學生拉幫結派”。在職校待了3個多月,小蔣又一次挨打了。

校方知情人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說,去年12月,校內一名“常愛打架”的學生,誤將小蔣錯認成某個曾與其有過衝突的人,於是帶了10餘人去到小蔣所在的宿舍。盡管小蔣反複解釋,但對方還是動了手。

這一次,小蔣沒有選擇還手,宿舍其他同學想幫忙,也被他大聲喝止“你們別動手”;他說,以前還過一次手,被關了將近一年,這一次,真的不敢還手了。

最終,包括醫藥費在內,打人者共賠付了3000元。小蔣徹底失望了,他離開了學校,換了四五份諸如餐廳服務員、酒店服務生、網吧管理員的工作,那時他還未滿18歲,做的也都是臨時工,每份工作都不長久,短則一個月,長則幾個月。

收入最高的一份工作,月薪有5000元。“10幾歲的年紀,肯定不可能有高薪等著我。工作嘛,哪能談喜歡不喜歡,能賺點錢就不錯了。雖然目前隻能從事一些基礎工作,但人總要吃點苦,這是生活必有的磨難。”

但他也覺得遺憾、不甘。“相同的年紀,別人還在學校念書。要是當年沒有發生那些事,我的成績肯定會一直很好,沒準我能考上重點高中,以後也能上大學。”

在12月14日向吉首市人民檢察院遞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小蔣索賠近330萬元,其中提起了“喪失受教育權、人生軌跡改變以及青春損失等賠償金”100萬元,以及2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但“再多的錢,也不可能讓我變回以前的樣子”。
a7fd7dcd2e6675980cacf6edcbeb73a12022年12月,小蔣祖父到吉首市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

12月14日,吉首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錯案已經發生,這是既定的事實,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檢方將依法辦理國家賠償事宜。“也希望小蔣的親朋能多對他進行開導、引導。他以後的路還很長,不能沉溺過去,要對生活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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