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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警方通報“輔警被指猥褻女子”:不存在猥褻 當事人已離職

12月21日,南昌西湖警方通報,近段時間以來,網上有報道稱“丁公路派出所輔警猥褻女子,公安機關將其送精神病院治療兩個月”。對此,該局高度重視,成立由刑偵、法製、督察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並提請西湖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對於李某雪聲稱2022年4月15日晚,被輔警賴某吉“猥褻”一事,經調取李、賴雙方筆錄,收集李某雪入住酒店工作人員以及商場保安、鄰居、家屬證言,查看李、賴雙方通話記錄、現場錄音等材料,認定賴某吉不存在猥褻行為,公安機關已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由於輔警賴某吉私自會見糾紛當事人,違反工作紀律,丁公路派出所對其作出通報批評並予以停職。因該違紀行為,賴某吉未能通過員額製輔警過渡政審,遂於9月5日離職。

鑒於李某雪於2022年4月4日、12日、14日、21日先後4次在公共場所揚言自殺,並稱自己患有抑鬱症、晚上睡不著覺。出於對李的人身安全考慮,4月22日淩晨,丁公路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江西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實施辦法》,依法將李某雪送江西省精神病醫院,經醫院精神障礙診斷後收治入院。當日民警將李某雪入院治療情況告知了其家屬。6月17日,李某雪出院,被醫院診斷為強迫性障礙和人格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