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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殺妻滅子”案當事人李玉前刑滿出獄,案件再審尚未宣判

c70618fa95f9329c2c6175a4872f4b3c12月22日,出獄的李玉前與家人團聚。圖中左三為李玉前,身邊分別是他大哥、姐姐和弟弟。
澎湃新聞記者 王萬春 圖
坐了近22年牢,貴州“殺妻滅子”案當事人李玉前服刑完畢,於2022年12月22日上午出獄與家人團聚。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2001年3月20日淩晨,李玉前妻子和3歲的兒子在家中遇害。隨後,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和其情婦孟某紅被指殺人分屍、高爐焚毀。

2001年9月,六盤水市中院一審判決李玉前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孟某紅構成包庇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

同年11月20日,貴州省高院二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此案發回六盤水中院重審。

2003年12月1日,六盤水市中院重審後再次作出一審判決,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改判死緩;孟某紅犯包庇罪,仍判8年。李玉前不服,提出上訴。

2004年10月21日,貴州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其間,經李玉前本人及其家人、嶽父母不斷的申訴,2016年5月27日,貴州省高院決定對該案啟動再審。

因疫情原因,2022年11月23日上午,六盤水市中院在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法院開庭再審該案,前後共開庭審理6天。目前,該案法院還沒有宣判。不過,李玉前的辯護律師周兆成此前告訴澎湃新聞,對此案改判無罪的結果他們還是充滿信心和期待。

“什麽罪?什麽刑?法院還沒判,還不清楚,但我已經坐完牢、服完刑了。”12月22日上午,在大哥李玉山家中,李玉前對家屬和媒體說。

當天,原定於貴陽王武監獄門口與家人團聚的李玉前,被臨時決定由獄方送往畢節市與家人見麵。“按我的計劃,我出門時先要給我大哥一個擁抱,以感謝他這麽多年對我的關心支持,也想給我的律師、現場的媒體和每個關心這個案子的人們鞠躬感謝,但因為臨時改變出獄計劃沒能實現。”反思他曾經的過往和即將麵對的生活,他說“珍惜親情,感恩社會,因為自己曾經的錯誤使自己失去了妻兒,現在要對身邊的人備加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