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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新冠索賠第一案告上高院 原告恐步陳秋實後塵

近期武漢相繼有肺炎死者家屬對當局提起訴訟,法院卻不予立案。有家屬決定告上湖北省高院。法律界人士卻警告,此舉未必有助當事人討回公道,更可能種下禍根。


父親因新冠肺炎病逝的張海,兩個月前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當局提出起訴,要求賠償約200萬經濟和精神損失,武漢市中院卻以一通電話把事情交待過去。

張海:“它(武漢中院)給我打電話,它說我的起訴不符合條件,沒有法律依據。它讓我好好研究法律。然後我就問他,按照法律程序,你如果不予立案,你需要給我一個正式裁定,書麵通知,他說電話就可以了,然後就把電話掛了。”

武漢新冠索賠第一案告上高院 原告恐步陳秋實後塵
2020年8月12日, 張海把起訴狀寄往湖北省高級法院 (張海提供)
 

作為中國第一位提起訴訟的新冠肺炎受害者家屬,張海並未氣餒。周三(12日)他以郵政快遞把四份起訴狀寄往湖北省高級法院。


張海:“我感到它們是知法犯法,很兒戲,不敢麵對家屬追責的訴求。我向高院起訴就是向它們證明我追責的決心。我是追責到底的。不管你們怎麽打壓我,恐嚇我,肯定不行,我一定要追責到底。我一定要給我父親一個交代,不然我這一生心情都不可能平靜。”


張海確信,法院不立案是由於湖北省和武漢市政府從中阻撓。


張海:“我發現他們跟蹤我。後來我換了地方住,他們又偷偷的調我的監控,給我的感覺是,它們寧願動用國家資源對付一個普通的受害者家屬,製造白色恐懼。說得不好聽,我又不是間諜,我隻是一個普通市民。”


維權律師陳建剛認為,湖北司法當局的手法明顯違反了程序。


陳建剛:“按照法律規定,隻要符合起訴條件,有明確的原告被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有證據,這樣就可以了。至於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官的支持,這需要等開庭才能確定,但是在立案時是不需要審查這些的。如果連立案條件也不符合,法院應該出具一個通知書,但是中國絕大部分行政訴訟案件是不予立案的。”
 

武漢新冠索賠第一案告上高院 原告恐步陳秋實後塵
2020年8月12日, 張海把起訴狀寄往湖北省高級法院 (張海提供)

親身紀錄武漢疫情的律師陳秋實與公民方斌,被當局扣查後一直失聯。陳建剛擔心,張海會步兩人後塵。


陳建剛:“我個人對於湖北高院其實沒有什麽期待。這個原告張海他現在所做的隻是郵寄訴訟,如果將來他從這種郵寄送達,改變為去現場立案,如果不給立案還要和法官辯論等等,下一步他有可能麵臨抓捕的危險。”


一直協助張海的公益人士楊占青認為,張海在追責索償的同時,也在檢驗中國的司法獨立程度。


楊占青:“我們是希望湖北省高院能夠按照法律程序受理案件或者指定武漢市中院審理,不能再像武漢中院那樣知法犯法,侵犯當事人訴權。當然,這個期望有些過高,比較現實的期望是,湖北省高院收到訴狀後通報湖北省政府、武漢市政府和武漢市中部戰區總醫院這三個被告,組織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連同張海在內,至今共有至少5名新冠肺炎死者家屬提交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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