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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偵查法》監控不需法官授權 藍委批 : 「全民公敵」的時代要來了嗎?

《科技偵查法》監控不需法官授權  藍委批 : 「全民公敵」的時代要來了嗎?

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希望賦予檢警有合法的權力,監控通訊軟體(如LINE)等應用程式以防犯罪死角,然而朝野各界皆質疑是否會有侵害人權等問題。   圖:資料照

本月8日,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由於科技日新月異,過去有心人士在犯罪時利用通訊軟體等不受監控的方式進行通話,傳統的通訊監察無法掌握有效線索及證據,法務部希望透過草案賦予檢警有合法的權力,監控通訊軟體(如LINE)等應用程式;但這項草案也引發朝野各界質疑是否會有侵害人權及隱私的問題,國民黨立委溫玉霞今 (14) 日就在臉書發文痛批這是「數位威權」。

溫玉霞文章開頭就批,「全民公敵」的監控要來了嗎?,她指出,去年底民進黨以多數通過「反滲透法」,如今法務部又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企圖在Line、Facebook以及Skype等台灣民眾普遍使用的通訊軟體中植入監聽、定位以及連續追蹤程式,以迅速掌握被偵查對象的行蹤。

溫玉霞認為,這種看似讓犯罪調查手段跟上科技發展腳步的立法,卻被質疑是民進黨政府「打著民主口號,實則變相為民主倒退的數位威權治理」,嚴重侵害憲法賦予人民的秘密通訊自由以及對隱私權的保障。

此外,溫玉霞說本草案最被詬病在於「無須經過高等法院法官的核定」,直接授權偵查機關利用科技設備與技術,對民眾實施監視、攝錄與追蹤定位等強制處分。例如以GPS蒐集被偵查對象的行蹤,一般民眾乍聽之下或許不以為意,但如果連續追蹤一兩個月,便可以精準掌握被偵查對象的生活軌跡 :「使得在台灣使用通訊軟體的生活日常將彷彿在大街上裸奔!」
  
她接著抨擊,法務部不直接針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進行增修,反而以專法方式立了一個「科技偵查法」,導致相關主管機關出現多頭馬車情形。況且,依據慣例,各機關研擬的法律草案至少須公告60天,除非有急迫性才可以縮短公告期間。但「科技偵查法」草案只給外界僅僅5天時間研討,怒控「行政程序上明顯有重大瑕疵」。
  
溫玉霞解釋,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的維護固然重要,但一定要與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求取平衡點,不能以國家安全之名行侵犯人民權利之實。政府以犯罪偵查為立基,草率立法、輕易向民眾進行監聽和定位追蹤,宛若「老大哥」一雙利眼無時無刻在監控你的一舉一動,「未來國家機器可以肆無忌憚監控任何人,這不啻如電影<全民公敵>般真實上演嗎?」
  
最後,溫玉霞表示,倘若民進黨政府執迷不悟、硬幹到底,則其過去長期強調捍衛民主憲政以及維護人權價值的核心立場將不復存在,「且它和對岸的威權專制與監控治理相比,又豈非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差別而已!」

本月8日,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由於科技日新月異,過去有心人士在犯罪時利用通訊軟體等不受監控的方式進行通話,傳統的通訊監察無法掌握有效線索及證據

務部希望透過草案賦予檢警有合法的權力,監控通訊軟體(如LINE)等應用程式

但這項草案也引發朝野各界質疑是否會有侵害人權及隱私的問題,國民黨立委溫玉霞就在臉書發文痛批這是「數位威權」。

《科技偵查法》監控不需法官授權  藍委批 : 「全民公敵」的時代要來了嗎?

國民黨立委溫玉霞在臉書發文痛批《科技偵查法》草案是「數位威權」。   圖:翻攝自溫玉霞臉書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科技偵查法》監控不需法官授權 藍委批 : 「全民公敵」的時代要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