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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如何標示 鄧振中釋疑

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如何標示  鄧振中釋疑

食藥署公布豬肉產地標示範例。   圖:食藥署/提供

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今天說,食品添加殘留物並不是國際規範所同意的可標示內容;美牛、美豬是否開放,是歷經台美多屆政府的貿易問題,多年來都不曾因為兩國政府改選換屆而改變。

台灣明年元旦將放寬美豬及美牛進口,對於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該如何進行標示,鄧振中從國際貿易專業與經驗分析,提出五大Q&A。

第一,2012年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牛進口,開放的依據是什麼?是否經過談判?

鄧振中說,2012年開放過程依據的是具有科學基礎的國際標準,2012年聯合國農糧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共同成立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 or CODEX )訂定了萊克多巴胺的國際標準。

他說,這項標準確認萊克多巴胺在一定劑量內是安全的,所以當年馬政府就根據這項標準,公告牛肉及牛肉製品所含萊克多巴胺的容許量,准許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可以進口。這項安全標準是台美雙方都可接受的唯一依據,也是雙方的共識,不需要再經過談判。

第二,在野黨主張要標示有無萊克多巴胺,為何當年採取的方式是標示產地,而不是標示有無萊克多巴胺?強制標示萊克多巴胺會不會違反國際貿易規範?

鄧振中說,2012年准許含有萊劑的美國牛肉進口時,當年的政府就沒有強制廠商必須標示萊克多巴胺,主因是政府所訂的肉品萊克多巴胺含量,根據的就是上述國際安全容許標準。

鄧振中指出,如果再額外要求標示,勢必違反雙方的共識,也不符合國際談判原則,但當時兼顧民眾飲食習慣,特別推動產地標示,讓民眾可以有所選擇。現在美豬進口相關標示,就是沿用2012年美牛進口的同樣做法,這也是國際談判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不能再去改變。

他也指出,食品添加殘留物並不是國際規範所同意的可標示內容,身為WTO的會員國,在國際標準已經很明確的情況下,沒有理由說服其他國家,為什麼只有台灣例外,這樣做不只會受到其他會員國的挑戰,引發貿易爭端,更會因此違反WTO的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甚至受到制裁。

第三,其他開放美國含萊克多巴胺牛、豬國家如日本、韓國,都是怎麼標示?

鄧振中說,基於同樣的貿易原則,身為WTO會員國的日本、韓國,都沒強制要求標示美國肉品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只有一些廠商為吸引消費者,會自願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美國政府和廠商也是相同的作法。

第四,台灣為何要遵守國際規範?

鄧振中說,台灣是WTO會員,當年在入會時就已經承諾要全面開放美豬,更必須遵守國際食品規範,符合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鄧振中說,政府並不是一昧或盲目的推動開放,而是依照最嚴格的國際標準,在確保民眾健康不會蒙受風險下才允許相關的肉品進口。至今沒有國際公認的科學證據指出,食用符合安全含量的萊克多巴胺對人類健康會造成危害,而政府依據國際標準允許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進口已經8年,也沒發生任何食安事件。

第五,美國大選結束,在野黨說開放美豬的政策應該撤回?

鄧振中表示,美牛、美豬是否開放,是歷經台美多屆政府的貿易問題,而台灣希望開啟與美國進一步的經貿合作,美方堅持台灣應該實踐承諾,依照國際標準開放豬肉進口的立場,多年來都不曾因為兩國政府改選換屆而改變。

鄧振中說,解決美豬問題,可以重建台灣的國際信任,台美經貿要進一步發展,美豬問題就一定要解決。這問題並不是哪一個美國總統在位而造成,要求台灣依照國際標準,解除肉品進口的貿易障礙,是美國多年來的一貫立場。

他也說,貿易障礙如果能解除,透過重啟台美經貿談判,台灣就有機會廣泛參與各種雙邊和區域的貿易協定,讓台灣在後疫情時代,能夠抓住經濟再起的關鍵契機。

 

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今天說,食品添加殘留物並不是國際規範所同意的可標示內容

美牛、美豬是否開放,是歷經台美多屆政府的貿易問題,多年來都不曾因為兩國政府改選換屆而改變。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如何標示 鄧振中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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