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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一男子長期性侵親生女兒獲刑 14 年

  11 月 20
日消息,近日,撤銷張某監護權資格案在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開庭,代理律師當庭出示了張某具有家庭暴力、長期性侵女兒的有力證據,阿城區人民檢察院作為支持起訴人參與庭審,並發表支持王某撤銷張某監護權的意見,法院當庭宣判撤銷了張某對其兩個女兒的監護權。

據了解,這是哈爾濱市宣判的首例人民檢察院撤銷監護權支持起訴案。

居住在哈爾濱市的張某與王某結婚多年,育有兩個女兒,大女兒今年 17 歲,小女兒今年 12 歲。2019 年 7
月,王某偶然得知一個令自己無法容忍的信息,從 2016 年冬開始,丈夫張某就開始對大女兒小蘭(化名)進行性侵,而當時小蘭還不滿 14
歲。隨著年齡的增長,小蘭有了自我保護意識,於是將事情告訴了母親,王某憤然報警。

哈爾濱一男子長期性侵親生女兒獲刑 14 年 經審查,阿城區人民檢察院於今年 2
月對被告人張某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最終認定,張某作為父親,采用強迫手段奸淫未滿 14
周歲的親生女兒,並長期打罵,使其產生精神強製,不敢對父親的行為做出反抗,其行為違背人倫道德,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

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 14 年。

據檢察官介紹,張某長期對王某實施家庭暴力,王某性格懦弱始終隱忍,而這並沒有換來丈夫的可憐和收斂,卻使其將魔爪伸向了青春期的女兒。近 3
年來多次背著王某對女兒小蘭進行性侵,後來甚至開始限製小蘭與異性交往及其人身自由。

檢察官認為,張某作為小蘭的監護人,嚴重損害了小蘭的身心健康,依法不能繼續擔任小蘭的監護人,且根據他的侵害行為特征,無法保證小女兒在他的監護下不受侵害。於是向王某告知其有申請撤銷張某對兩個女兒監護權的資格,並在她決定提出撤銷監護權申請後,幫助其起草民事起訴狀、立案、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支持起訴。

哈爾濱一男子長期性侵親生女兒獲刑 14 年
阿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程立華表示,希望此案能夠引起未成年人監護人以及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的重視,嗬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不僅僅是父母的責任,也是全社會的責任。

新聞多一點:這些情形可撤銷監護人資格

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麵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 6 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

有吸毒、賭博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 3
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哈爾濱一男子長期性侵親生女兒獲刑 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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