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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長被情人丈夫捉奸在床:兄弟冷靜 我給你跪下

 河南一土地所所長在情人臥室約會時,被情人的丈夫捉奸在床。

  情人當即遭丈夫殺害,而這個土地所所長在打鬥中多處受傷,還擊時又將情敵刺死。

  8月21日,當地警方將此案移送給檢方審查起訴。那麽,此案究竟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目前,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土地所長被情人丈夫捉奸在床:兄弟冷靜 我給你跪下
土地所所長張某

  知情人士介紹稱,今年5月27日下午2時左右,河南南陽警方接到市民報警稱,南召縣皇路店鎮某村村民譚某家有人被捉奸在床,估計要出人命。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譚某家一樓臥室裏,看到一女子倒在地上,身上有傷,地上流有一大攤血,民警立即通知皇路店鎮衛生院救治,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民警走訪得知,現場還有一名男子受傷,當時已被送往醫院,後來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民警調查發現,兩死者是一對夫妻,丈夫姓譚,45歲左右,妻子姓陳。

  這是誰作的案呢?

  通過調取譚某鄰居家的監控,一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受傷男子浮出水麵。

  當天下午,民警將其抓獲,當時渾身是傷的他,正被一輛120救護車送往南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

  該落網男子姓張,今年50歲,家住南召縣某小區,係南召縣某鎮土地所所長,他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

  2020年5月26日下午,陳某母親給張某打電話,讓他幫忙協調一下她家被占地賠償的事,張某同意了。

  次日清晨6時左右,張某給情人陳某打電話說了此事後,便開車朝皇路店鎮趕去。

  張某幫陳某母親協調一番土地賠償後,中午與陳某等人一起吃午飯。

  飯後,張某開車送陳某回家,到家後陳某說中午開車不安全,讓他睡一會兒再走,“她說丈夫不在家,出去打工了,我和她在臥室裏發生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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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之後他們想睡一會兒,剛躺下兩三分鍾,臥室的門突然開了,一名男子出現在他們麵前,手裏拿著一把約兩尺長的帶把單刃刀,“我看過陳某的結婚照,認出對方就是她丈夫譚某,他一進來就喊我們別動,別動。”

  張某稱,他見狀趕緊對譚某說,“兄弟,有啥慢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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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使用過的鐵叉

  身高約180厘米、體重180多斤,身強體壯的譚某沒有理會張某,他揮刀朝張某砍去,張某頭部被砍出一道口子,腹部被捅了兩刀。

  這時,陳某見丈夫在捅情人,便衝上去抱著丈夫,她一邊抱一邊說,“這事都怨我。”

  張某趁機撿起衣服和鞋子,赤裸著朝臥室門外跑去,他回頭看到譚某兩手抱著刀朝陳某戳去。

  出門後,張某往二樓跑去,他快速穿上衣服褲子,這時他沒有聽到樓下的聲音,他準備打開二樓的門衝出去,但發現門被鎖著,正在這時,譚某持刀衝上二樓堵在樓梯口,張某臉上和胸前的血一直往下淌,他用手捂過幾次腹部,“兄弟,你冷靜點,我給你跪下,馬上撥打120搶救你妻子吧,他說不行,你不拿10萬元,你走不了。”

  張某對譚某說,要拿多少錢都行,但要先下樓救人,“他說不中,我準備往樓梯方向走,想下樓去救陳某,我一過去他就要砍我,他在二樓追著我圍著一輛電動四輪車砍,砍中了那輛車,還把倒車鏡砍掉了。”

  雙方打鬥十幾分鍾後,譚某端著凳子坐在樓梯門口,張某也準備拿凳子坐下來與他協商,這時他看到牆邊有一把三個齒的鐵叉,他伺機將它拿到手,朝譚某揮舞著,譚某見狀便持刀朝樓下走去,張某也緊跟著走了下去,他看到一樓門口地上掉有一串鑰匙,他估計是二樓的,想撿起來去開門,譚某持刀衝了過來,兩人打鬥中,譚某手中的刀被打落,鐵叉叉齒掉了一根。

  張某趁機用鑰匙打開二樓的門,捂著傷口衝了出去,用濕毛巾捂著傷口開車,行駛一段距離後,他感到體力不支,便將車停在路邊,給朋友打電話說,自己挨了幾刀,叫他立即過來,並給對方發了定位。

  他又給陳某母親打電話說明情況,叫她馬上趕到陳某家去看一下。

  張某在車上等了40多分鍾,他的朋友到了,他被送到一家醫院清理傷口,醫生見他病情嚴重,讓他轉院,他被該院的120救護車送往南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途中他被民警截住,後來民警與120一起將他送醫搶救。

  至於張某衝出來後,為何不第一時間報警或撥打120,他稱,他當時把事情經過給陳某母親說了,但對方卻沒有報警。

  案發後,死者譚某的大哥則稱,譚某在家排行第三,譚某和妻子陳某育有兩女一子,大女兒在鄭州讀大學,二女兒在讀高中,三兒子在上初中,老二和老三讀的是寄宿製學校,平時隻有陳某獨自在家。

  大哥說,近10年來,譚某一直在廈門當電焊工,每月有10000元收入,用以維持全家人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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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譚某砍掉的倒車鏡

  譚某平時隻有春節才回家一次,但今年回家時卻聽到村裏人在謠傳妻子有外遇,他決定抓她出軌的證據。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譚某對大哥說,他苦於找不到妻子出軌證據,便心生一計,對她謊稱要繼續到廈門打工,妻子信以為真,把他送到皇路店鎮看著他上了車,當妻子走後他又悄悄下了車,然後藏在家中二樓的小屋裏,屋內有塊木板,鋪有席子,放有麵包和餅幹等食物。

  譚某還告訴大哥,平時他藏在那屋子裏,聽到妻子出門的聲音後,他就出來喝點水,“她住在一樓,一直沒有發現我。”

  大哥稱,他對弟弟的做法很擔心,曾勸過他,如果過不了就離婚,讓他們好聚好散,“如果非要去抓現行,打著人家或被人家打了,都不好收場。”

  “沒事,我能把握住,我想和她離婚,可她不想同我離婚,我就是想抓個現行,給他們拍個照,這樣就能離婚了。”譚某生前對大哥說。

  譚某還曾告訴大哥,他藏在家裏的那幾天,發現妻子陳某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都要和一名男的視頻,每次時間都是一小時左右,這讓他更加堅信妻子出軌了。

  原來,譚某在妻子臥室安有錄音設備。

  案發後,大哥回憶稱,有一天晚上,他和二弟一起勸三弟譚某離婚算了,沒想到對方則非常衝動地說,“我寧可站著死,不能跪著活,要是這樣我還不如死了算了。”

  這次事發當天,譚某給大哥打電話稱,此前一天晚上,他發現妻子與一男子在聊視頻,得知對方要來幫她母親協調土地賠償的事,說那個男的可能要來他家。

  當天下午1:38,大哥接到譚某電話說,那個男的已經進來了。大哥預感大事不妙,立即朝他家趕去,並報警求助。

  當大哥趕到譚某家時,看到他和陳某躺在地上,他衝過去抱著他呼喊,發現他已不省人事,他們用車把他送到南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但因搶救無效不幸死亡。

  當時,譚某剛被送醫,民警便及時趕到了現場。

  經法醫鑒定,陳某係被他人持單刃銳器刺破頭臂幹及肺髒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譚某應係他人持刺器刺破尺動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張某腹部創口的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額部創口及手部創口的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

  2020年5月28日,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且因其患有嚴重疾病被警方采取監視居住措施,6月10日被刑拘,6月24日被批捕。

  8月21日,警方將此案移送給檢方審查起訴,稱張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對此,作為張某辯護人的趙律師認為,張某的行為屬於“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采取的製止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應當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趙律師告訴記者,此案由張某的婚外情引發,他在道德層麵上有過錯,但其行為在法律層麵上卻屬於正當防衛。

  此案最終情況如何,目前河南相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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