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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不滿足三個要求 寧可把美、加牢底坐穿

孟晚舟:不滿足三個要求 寧可把美、加牢底坐穿

12月4日和5日(北京時間),加拿大環球電視台(Global
)連續兩天報道孟晚舟事件。溫哥華當地時間12月4日上午10時左右,“華為公主”孟晚舟通過律師團隊,接連對外發表聲明時指出,不滿足“三個要求”,她本人寧願把美國和加拿大的牢底坐穿!

環球電視台說,孟晚舟之所以發布這一聲明,就是因為最近幾天,美國和加拿大媒體,紛紛報道她,為了換取出獄,她的律師團隊正在和美國和加拿大司法部接洽商談“以部分認罪換取自由”說法!為了以正視聽,糾正社會錯誤看法,特地透過電視台發布聲明!

孟晚舟說,“我是無罪的,加拿大對我個人的非法拘押,已經長達兩年!這是對我個人人權的肆意侵犯,更是對聯合國人權公約的肆意踐踏,同時也是對加拿大和美國所倡導的相關人權法律的蔑視!我個人替美國和加拿大行為臉紅!在此,我向美國與加拿大提出最強烈和嚴正的抗議!”

孟晚舟表示,我個人不會接受暗箱操作,也不會接受私下調停,一切從頭開始!從哪裏把我抓起來,就從哪裏釋放我!孟晚舟說,我是中國公民,我沒有違反加拿大的任何法律。

無條件釋放

公開道歉

賠償精神和物質損失

這是釋放她的三個要求,缺一不可,否則,“我本人寧可選擇把美國和加拿大的牢底坐穿!”

【孟晚舟引渡案時間軸】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皇家騎警要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以“入境檢查”為由,強行扣留孟晚舟3小時。

2018年12月7日:關於孟晚舟引渡案件的保釋聆訊開始。

2018年12月11日:各方壓力之下,孟晚舟以1,000萬加元(1加元約合0.73美元)的代價獲得保釋。另外,在孟晚舟被逮捕後,中國方麵即通過駐加拿大使館等機構發布聲明表示抗議。時任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還因此事被中國外交部約見。

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正式批準了孟晚舟的引渡程序。

孟晚舟:不滿足三個要求 寧可把美、加牢底坐穿

2019年3月3日:孟晚舟提起民事訴訟,律師團指控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以及聯邦警察在2018年12月對孟晚舟實施拘捕時對其進行了不正當的搜查、拘留和質詢,包括故意等待3小時才將其逮捕,期間沒收孟手機並索要其私人密碼,以及對她進行了錯誤的監禁,嚴重侵犯了孟晚舟的合法權利等。

2019年3月6日:孟晚舟再次出庭,引渡聽證會延期至5月8日。

2019年5月8日:孟晚舟出庭引渡聽證會,並向加拿大檢察官申請提供更多與此案相關信息。

2019年5月13日:華為心聲社區發布了孟晚舟5月9日給所有華為人的一封信。孟晚舟在信中稱,從未有機會如此緊密地與18.8萬華為人連接在一起。無論眼下麵對多大的困難和壓力,內心都能依然堅定。

2019年6月24日:孟晚舟律師團隊呼籲加拿大司法部長撤銷引渡程序,並列出四理由,孟晚舟被導入引渡程序的法律依據在加拿大曆史上沒有先例;加拿大也沒有可起訴孟晚舟的司法管轄權;加拿大應恪守獨立的價值觀和外交政策;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作出製裁等等。

孟晚舟律師團隊的建議遭到了加拿大外交部長的拒絕,稱不想開一個“非常危險的先例。”此後案件長期陷入僵局狀態。

2019年9月23日:孟晚舟再次出庭,引渡案進入實質性審理階段。

2019年10月1日:於BC省進行的庭審中,加拿大司法部代表律師DibaMajzub在庭上首次承認: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將孟晚舟的手機密碼交給皇家騎警(RCMP)的做法,是“錯誤”(error)的。但對方也表示,此舉並未違法,皇家騎警也“從未”檢查過孟晚舟的手機。

2019年12月1日:孟晚舟被扣留一周年,發表公開信,稱“忙碌把時光縮短,苦難把歲月拉長”,並感謝所有支持她的人,“親愛的你們,這些溫暖都是照亮我前行的燈塔!”

2019年12月10日:孟晚舟律師團再次要求加拿大法院提供更多有關孟晚舟被逮捕的證據和文件。以證明,美國正利用孟晚舟引渡案獲得經濟和政治利益,且孟晚舟被加拿大當局非法扣留、審訊,以上行為完全違反加拿大司法程序。該訴求一直未得到加拿大法院的回應。

孟晚舟:不滿足三個要求 寧可把美、加牢底坐穿

2020年1月20日:孟晚舟引渡案開庭。根據庭審計劃,在第一階段庭審的五天,若法官認定美國引渡孟晚舟的要求不合規定,可宣布提早釋放孟晚舟;如果法官認定是雙重犯罪,則聆訊將在6月進入第二階段,將審議有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是否在機場密謀進行“刑事調查”的辯護指控。

2020年5月7日:加拿大司法部突然申請要求封鎖孟案中的部分信息,稱一些文件是“公開後就將損害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並用了一係列關於“危害國家安全”的嚴肅用詞,一度使當事人陷入可能長期滯留海外的危險。幾乎同一時間,美國政府方麵也要求美國法官限製華為與孟晚舟向外界披露證據的能力,以防止孟晚舟將加拿大政府的引渡聽證會變成對美國的刑事起訴。

2020年5月21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表示,“加拿大有一個獨立的司法係統,與政治家們的幹預完全無關。”

2020年5月23日:孟晚舟在傍晚19時左右,與多名親友現身卑詩省最高法院門外,笑容滿麵站在台階上,豎起大拇指擺出勝利姿勢合照。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2020年7月24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開孟晚舟引渡案下一階段庭審的證據材料。早在5月28日,該法院裁定孟晚舟案的本質是“欺詐罪”。證據表明,所謂孟晚舟案,完全是美國炮製的政治案件。匯豐銀行參與構陷,惡意做局、拚湊材料、捏造罪證,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孟晚舟是清白的!

2020年7月25日:負責審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一個法庭當地時間23日下午公開了部分證據,這些證據來自孟晚舟代理律師17日向法庭提交的抗辯申請及關鍵證據。孟晚舟的律師提交的抗辯申請認為,美國起訴孟晚舟犯有“欺詐罪”的關鍵證據存在重大遺漏和誤導,引渡案是對美加引渡協議和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濫用。抗辯申請指出,在美國向加拿大提供的“案件記錄”(Record
of Case)中,美方提出的指控與事實之間存在著明顯差異,這種差異是一種錯誤陳述。這種錯誤陳述不應作為判決引渡的主要證據。

2020年8月17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案舉行庭審,討論涉案證據信息披露問題。已公開的信息顯示,加拿大執法機構在策劃和實施對孟晚舟逮捕行動中涉嫌違規和濫用程序,包括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合謀行動,在溫哥華機場故意拖延時間,並對孟晚舟進行不正當搜查和盤問等。孟的律師團隊向加拿大法院主張要求加拿大檢方披露更多涉案證據信息

2020年9月30日:孟晚舟引渡案在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結束了本輪聽證,主審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沒有就雙方的主張作出裁決。按照法庭的排期,雙方還將進行幾輪法庭辯論,2021年2月將裁決加美雙方司法部門是否“濫用司法程序”。在此之後,本案將進入第三輪,也是在省高等法院進行的最後一輪審理和裁決。

孟晚舟:不滿足三個要求 寧可把美、加牢底坐穿

2020年10月27日:在加拿大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關於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新一輪引渡聽證會進入第二日。聽證會的重點仍然放在加拿大和美國當局在她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期間涉嫌“程序濫用”的行為上。孟晚舟的律師瑞奇·貝克關注到了參與逮捕行動的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警員溫斯頓·葉(Winston
Yep)在逮捕孟晚舟的前一天簽署的宣誓書,上麵的內容包括警員發誓孟晚舟與加拿大“沒有關聯”。簽署宣誓書主要是確認逮捕孟晚舟的目的和情況,以便法官簽發臨時逮捕令。溫斯頓·葉當庭承認,他使用內容有錯誤的宣誓書獲得了法官的臨時逮捕令。

2020年11月16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舉行孟晚舟案聽證會。涉嫌把孟晚舟電子設備密碼提供給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加拿大皇家騎警退休警官Ben
Chang拒絕出庭作證。

2020年11月25日:第二階段法庭聽證繼續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加聯邦警察警長格拉夫繼續出庭作證。格拉夫是加警方直接操縱逮捕孟晚舟的負責人,關於是否看過逮捕令,格拉夫對於獲取孟晚舟手機密碼是否不妥的提問,格拉夫四次改口,先是回避問題,又改口說並無不妥,然後又說是司法部的要求,最後的回答竟然是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2020年12月1日:華為加拿大分公司負責人發表聲明:“華為仍然堅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並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係也會得出同樣的結論。鑒於此,華為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正義和自由。”

2020年12月3日:《華爾街日報》獨家披露,美國司法部希望與孟晚舟方麵達成一項協議。該協議將允許孟晚舟從加拿大返回中國,但前提是她承認在刑事案件中存在所謂的“不當行為”。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孟晚舟:不滿足三個要求 寧可把美、加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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