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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家立場承認人權侵害 促轉會正式公告受難者財產返還規範

以國家立場承認人權侵害 促轉會正式公告受難者財產返還規範

促轉會主委楊翠。   圖:謝莉慧/攝

促進轉型基金會今(13)日在國發會的「眾開講」網站正式公告由該會委員陳雨凡主導的官方版本《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公告期為30天,期間民眾可以提出其意見和看法,供促轉會參考或修改,其中,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昨天提案版本最大的不同是「正式以國家立場承認過去人權侵害之事實」,針對白色恐怖、228受難者和威權時期的受難者進行財產返還的規範,而非「補償」,主要財源來自於政府編列預算和不當黨產歸還部份,最長的追討期限為10年。據估算,相關賠償可能達兩百億元。

促轉會於2018年5月掛牌成立,根據《促轉條例》第6條規定,應訂定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在威權統治時期,政治犯的土地遭政府沒收充公,至今尚未返還。促轉會於2019年10月表示,將研擬修正促轉條例草案及沒收財產返還的方案,並於今天正式上網公告。

蔣萬安昨天表示已提出修法版本後,促轉會發言人葉虹靈表示,這是重要議題,樂見立委支持,有不同的版本也可以促進未來討論的周延。依國防部所提供資料,威權統治時期政治犯遭沒收土地共計254筆,促轉會並額外找到300餘筆遭沒收土地,總計超過500筆。據估算,相關賠償可能達兩百億元。

促進轉型基金會今(13)日在國發會的「眾開講」網站正式公告官方版本《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公告期為30天,期間民眾可以提出其意見和看法,供促轉會參考或修改。

,其中,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昨天提案版本最大的不同是「正式以國家立場承認過去人權侵害之事實」,針對白色恐怖、228受難者和威權時期的受難者進行財產返還的規範,而非「補償」。

主要財源來自於政府編列預算和不當黨產歸還部份,最長的追討期限為10年。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以國家立場承認人權侵害 促轉會正式公告受難者財產返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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