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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擬派員赴港押陳同佳受審 曝港府政治操作

  •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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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港府利用來推動《逃犯條例》而引發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港女命案凶手陳同佳,10月23日在香港刑滿出獄。日前港府要求陳同佳赴台「自首」,台灣陸委會22日午表示已致函港府,要求港府允許台方派員來港接收港方證據,並押解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受審。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2日晚出席日王德仁即位慶典後返港,她在機場未回應陸委會建議,即時上車離開。陸委會晚上10點半表示,仍未獲港府回應,呼籲港府負起責任,積極處理。

港府於10月23日凌晨零時30分左右表示,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否則等於跨境執法。

北京政協參與「自首」勸說

10月18日,聖公會香港教省祕書長管浩鳴牧師表示,陳同佳已表示願意到台灣受審。聖公會是香港其中一個主要辦學團體,而陳同佳正是香港聖公會旗下某中學的畢業生。

管浩鳴同時也是中共的北京市政協委員。他表示,他一向有到監獄探望囚犯,半年前主動認識陳同佳。陳同佳對於自己引發了《逃犯條例》爭議(反送中運動)感到「很不開心」,希望去台灣自首後,香港的爭端能得以平息。

第二天19日(上週六),林鄭月娥表示已收到陳同佳方面來函。她認為,陳同佳計劃自首「是一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她又稱陳同佳的決定為香港社會「帶來寬鬆的感覺」。

然而,此事卻給台灣帶來很不寬鬆的感覺。

專家分析:港府政治操作

兩岸政策研究員張宇韶指出,這件事情發生前,台灣政府希望與港府建立司法互助,但港府置之不理,也不願跟台簽訂司法互助,直到「反送中」議題發酵後,港府才拿這件事大做文章,「且刻意把台、港、澳納入《逃犯條例》囊括(涵蓋)的範圍」。他表示這前後邏輯不一致的態度,應視為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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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陸委會要求派檢警赴港壓解陳同佳回台受審,林鄭若答應,即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證明修訂逃犯條例是多餘;林鄭若不答應,及承認一切都是政治操作,沒想過為受害者討回公道。圖為10月16日林鄭施政報告受各黨評擊。

華府智庫訪問學者陳方隅表示,陳同佳個人主動到台灣投案,並不合理。香港已廢除死刑,而台灣沒有廢除,哪有人會自己要求到一個可能會被判比較重的地方受審?

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帖文表示,「自首,必須在犯罪事實還沒有被知道以前」,就向警察部門報告自己是凶嫌。本案早就曝光,何來自首?陳同佳只是到案說明。呂秋遠說,港府要求陳同佳到台「被自首」,但卻不移交香港警方偵查的資料,要台灣司法機關怎麼處理?

林鄭為政治風險解套

資深媒體人李志德批評香港政府不走正道,檯面上沒有看到交出任何案件材料,也不承諾任何未來的合作。就是想方設法讓陳同佳到台灣,然後所有的問題就是台灣政府的問題了。

他分析道,法庭有個很基本的原則,不能單憑自白判人犯罪。陳同佳案上了台灣法庭,不可能僅僅憑著陳同佳一句「人是我殺的」就定罪,檢察官要有足夠證據證明陳同佳殺人,法官才會判刑。若錯失環節太多,就可能出現因為證據不足,法官必須判無罪的情況。

台灣沒有從港府那裡得到過任何偵辦細節,陳同佳最初的口供是什麼?有沒有關鍵證人必須傳訊?有沒有什麼證據因為港方的耽誤而滅失了?有什麼關鍵證據必須要香港方面提供?這些事目前外界都不知道,台灣如何審理此案?

而陳方隅還提到,目前已有許多香港學者呼籲,台灣政府不要中了林鄭的計,不要配合她演戲、卸責、搞分化。林鄭搞出「送中條例」這種事情,根本就跟陳同佳沒什麼關聯,港府本就不是為了什麼司法正義,只是要讓中共可以「光明正大」地拘捕人。

事關主權 台勿中計被矮化

陳方隅解釋,國與國之間要走官方和正式的管道,沒有什麼私下叫人過來投案這種道理。

他認為,自己投案跟被政府送到台灣投案,這個是完全不一樣的意義。如果是政府對政府,需要先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以對等的原則把人送過來。但現在香港政府明顯是在背後推動,並且安排北京的政協委員陪同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卻用陳同佳以個人名義向台申請。台灣跟香港沒有簽署任何的司法互助協議,這樣由港府把疑犯送到台灣,那代表的意義是「國內事務」的處理,這是非常危險的矮化主權行為。

台灣力促建台港司法互助機制

台灣法務部20日表示,陳同佳案加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在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台灣陸委會指出,香港「並非無管轄權」且殺人罪為「萬國公罪」,港府有權續押追訴。

21日陸委會再度回應,批港府政治操作,「港府輕視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驚愕;且港府將台灣視為中共一部分,致台港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陸委會表示,台灣已多次呼籲港方進行司法合作,讓殺人犯得到應有的處罰,但港府皆「已讀不回」。香港特首日前公開發言,卻還是不回應司法互助請求,這不是政治操作,又是什麼呢?

22日下午,陸委會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已透過既有管道,致函並致電港府,將派員前往香港接收港方證據,並押解疑犯陳同佳,於23日在香港出獄後,到台灣接受審判。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21日陸委會已要求台港雙方相關部門能夠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以及有效處理案件。他又提到陸委會的原則,表示當局會透過正式司法互助方法處理案件,並無拒收問題,又表示台灣政府並未放棄司法管轄權,絕不卸責。明言案件「香港不辦,台灣來辦」。

蔡英文暗批港府不負責任 政治凌架法律

22日,台灣總統蔡英文談及陳同佳案時表示,加害人及受害人都是香港人,香港很自然有管轄權及可作司法追溯及審批。她認為港府在這段時間放棄對公民的管轄權,對司法追溯採取不管的態度,令香港公民不能得到司法的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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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命案凶手陳同佳10月23日出獄,港府突拋波給台灣。台灣總統蔡英文22日南下彰化參拜禪寺後接受記者提問時,不點名批評港府「該管的時候,不管了」。

蔡英文強調台方願意負責任亦有做準備,並無排除台方的管轄權,但必須要香港政府提供協助,否則台灣的司法機構在辦理及審判過程中,無法取得完整的資訊和證據。

蔡英文反問,是誰政治凌駕法律很清楚,並不點名批評港府應管的時候不管。她指後續事宜會由台灣行政院處理,形容這次是司法管轄權和司法正義實施的問題,以及(香港)政府是否負責任的問題。

港人陳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灣殺害已懷孕的香港女友潘曉穎並棄屍,陳返港後因盜竊女友信用卡被捕,2019年4月,港府僅以洗錢罪判處陳同佳監禁29個月,扣除已羈押的13個月及假期後,10月23日,陳同佳刑滿出獄。2019年3月,特首林鄭月娥以「把陳同佳引渡到台灣受審」為名,力推《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結果引發了香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民間抗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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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6日,上萬台灣人參加「反送中、撐香港」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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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