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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鄉代會主席以灌水收據詐領133萬 嘉檢求刑25年

嘉縣鄉代會主席以灌水收據詐領133萬 嘉檢求刑25年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民雄鄉代會主席貪污案,求處25年有期徒刑。   圖:蔡坤龍/攝(資料照)

嘉義縣民雄鄉代會主席周榮茂涉嫌以購買禮品和宴客的不實收據虛報帳目,多年來共詐領公款133萬餘元,目前羈押禁見中,嘉義地檢署今(24)日指出,周某涉犯貪污等案件,起訴,並求刑25年,並建請法院續行羈押禁見。 

周某為嘉義縣民雄鄉鄉民代表會主席,自民國104年2月起,藉購辦茶葉、酒品、香腸禮盒及宴席餐飲的名義,分別以虛報、以低價高報或以少量報多量的方式,利用取得空白的農民出售農產物收據、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或收據等填載不實內容,交由不知情之該鄉代會出納何○○收受。 

何○○誤以為確實有購入茶葉、酒品、香腸禮盒或宴席餐飲等花費,將該不實收據黏貼於性質上屬於公務員登載文書之支出憑證黏存單後,交予不知情的鄉代會會計李○○辦理請領公款核銷程序,周某藉此模式詐取公款,共計新台幣133萬7180元。 

嘉檢表示,被告詐領犯罪所得共133萬7180元,請依法沒收。另,被告擔任該鄉鄉代會主席多年,利用職務之便詐領公款,敗壞官箴,影響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公正、程序透明等要求,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以資懲儆,並應續行羈押禁見,以利案件之後續偵辦。

嘉縣鄉代會主席以灌水收據詐領133萬 嘉檢求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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