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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全美大討論的選戰議題:它能否彌合美國的矛盾?

在民主黨總統參選人第四場辯論會後,美國民眾對於參選人提出的“財富稅”的關注度開始上升。在經曆了曆史上最長時間的經濟擴張周期之後,盡管失業率和貧困率降至數十年以來的最低點,但是美國的收入差距提升至半個世紀以來的最高點。醫保、社保、學生貸款、基礎設施和公共債務等社會危機都指向了一個共同的根源:收入不平衡。是否巨大的收入差距已經到了不得不進行結構性調整的程度?如果是,那麽以存量財富作為征收目標的財富稅又是否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手段呢?這個話題引發了美國全國性的大討論。

  在強勁的經濟擴張之後,很多普通美國民眾發現,他們沒有分享到經濟成長的果實。據美國官方數據,2018年美國基尼係數上升至0.485,創50年來新高。這意味著貧富懸殊已經攀升到了危險的境地。在美國較為富裕的州,如紐約、加州等地,收入差距甚至更大。相比之下,歐洲沒有一個國家的基尼係數在2018年超過0.38。這種巨大的差距不但代表著美國與歐洲在社會文化和價值觀上的區別,其實也是美國當前尖銳社會矛盾內在的根源。

  按照目前民主黨兩位總統參選人的說法,財富稅就是對一個人的所有存量財富按照市場價值進行征稅,而並不考慮其是否有收入或者增值。今年1月,馬薩諸塞州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提議對擁有5000萬美元至10億美元資產的人每年征稅2%,而對於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人,稅率將升至3%。9月,佛蒙特州參議員桑德斯也“擁抱”了財富稅的理念,甚至提出了更激進的主張。他打算對財產超過3200萬美元的人群加稅1%,隨後稅率逐步遞進,對財產超過100億美元人群加稅8%。桑德斯先前承諾,如果當選總統,他將把美國億萬富豪人數在15年內減半。他甚至表示,“億萬富翁就不該存在”。這些主張在選民當中引起了廣泛的爭議。

  在法律界,財富稅引起了是否合乎憲法規定的爭議。根據各方對美國憲法的理解,聯邦政府被禁止對財富的持有環節進行直接征稅,除非征稅的收入根據各州的人口比例進行分配。現在美國國內的稅種主要是針對交易環節,其中包括銷售稅、所得稅和遺產稅。對財富持有環節征收的稅種隻有房產稅。但是房產稅與財富稅並不完全相同
。它的征收主體是地方州政府,而且也主要用於地方市政建設,所以符合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的例外條款。如果聯邦政府在全國統一征收財富稅,並且不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到外交、國防、航天等國家事務中,它勢必違反憲法。而且美國憲法的起草人之一、華盛頓總統的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就曾經指出過,“無論是對個人的全部財富,還是對土地或者建築物征稅,都屬於直接征稅”,所以必須遵守該項規定。但是這取決於國會對直接征稅這個概念的理解。而且最高法院的判例和憲法第十六條修正案也在這個概念上存在模糊空間。哥倫比亞大學稅法教授邁克爾·格雷茨認為,如果財富稅被國會通過,幾乎毫無疑問會在最高法院引發曠日持久的憲法訴訟案。

  在商界,財富稅在億萬富豪當中引發兩極化的意見。今年6月,包括迪斯尼家族繼承人阿比蓋爾·迪斯尼和臉書(193.62, 1.97, 1.03%)公司聯合創始人克裏斯·休斯在內的18名頂級富豪聯合簽署公開信,呼籲無論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候選人都應該支持適度的財富稅。他們在信中援引經濟學家的分析說,美國最富有的千分之一群體今年預計繳稅額占其財富的比重僅為3.2%,而在財富金字塔下部的99%美國人今年預計繳稅額占其財富的比重高達7.2%。但另外一部分億萬富豪則表達了相反的觀點。嘉信理財創始人查爾斯·施瓦布表示,財富稅是社會創新動力的殺手。他認為美國的創新能力之所以遙遙領先其他國家的重要原因是有一個獎勵創新的社會機製。

  在學界,財富稅也引發了學者關於其有效性的爭論。根據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兩位經濟學家塞斯和紮克曼的測算,如果按照2016年的數據,隻有最富有的0.05%美國人需要支付財富稅,這樣政府每年可以增加2000億美元的收入。如此規模的稅收增量相當於讓美國公立大學免費所需費用的3倍以上,或者相當於政府發放給低收入群體的糧食券總額的2倍。它將讓民主黨候選人提出的很多增加福利開支的主張有了充足的資金來源。但是哈佛大學經濟學家、克林頓政府前財長拉裏·薩默斯則不這麽認為。薩默斯根據自己的模型測算後認為,美國政府隻能從財富稅中獲得250億~750億美元的財政收入。他認為財富稅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超級富豪們會很容易通過其他手段轉移和隱藏財富,讓財富稅的征收效果顯著低於原本的預測結果。但是塞斯和紮克曼堅持認為,超級富豪的財產主要是以房產和股票的形式存在,所以並沒有想象的那麽容易隱藏。

  在曆史上,財富稅也被其他西方國家嚐試過作為平衡收入差距的手段,但是大多數國家最後選擇了放棄。1995年,歐洲有15個國家在實施財富稅,但現在隻有瑞士、比利時、挪威和西班牙還保留這個稅種。那些放棄的國家主要是由於在執行上存在很大困難,因為億萬富豪很容易就會放棄國籍。他們會選擇加入一個沒有財富稅的國家,讓征收的理由不再充分。也有一部分民主黨議員認為這個問題對美國不存在。他們認為美國經濟最具活力,億萬富豪不太可能放棄美國國籍。但事實上,即使沒有執行財富稅,每年因為遺產稅而放棄美國國籍的富人並不在少數。

  伊麗莎白·沃倫在第四場辯論會中有一句總結性的陳述:“你所倡導的稅收準則體現了你的價值觀”。2017年稅改的核心內容是把征收對象從屬人製變更為屬地製,並且降低了美國相對於其他國家對企業的征稅力度。它體現的是增強美國國際競爭力和推動企業回流的價值觀。目前看來,執行效果並沒有之前預測的那麽理想,並且有可能進一步加劇貧富分化。而兩位參選人提倡的財富稅很明確體現的是彌合美國貧富分化的價值觀。但是這可能降低美國的國際競爭力。在美國結構性失業嚴重的現狀下,哪一種價值觀更能解決美國的困境?這需要選民們做出慎重的判斷。

  作者為專欄作家,曾在美國供職於大型共同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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