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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要征$160萬銷售稅 亞馬遜賣家:“太荒謬了!”(圖)

亞馬遜賣家:“這太荒謬了!”美國加州向一賣家征收160萬美元銷售稅

亞馬遜賣家:“這太荒謬了!”美國加州向一賣家征收160萬美元銷售稅據外媒報道,亞馬遜第三方賣家Brian
Freifelder近期了陷入他的稅務律師所稱的“州際貿易速度陷阱”中。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稅務和費用管理局的通知稱,他可能要繳納高達160萬美元的銷售稅,但他並沒有向通過亞馬遜購買商品的消費者收取過銷售稅。據了解,Brian
Freifelder在亞馬遜網站上銷售服裝、鞋子和雜貨。

Brian
Freifelder表示:“這太荒謬了。長期以來,我沒有賣出足夠的存貨以支付這樣高昂的稅單。你可以查看我做過的每一筆生意,也可以去詢問亞馬遜的大賣,我不認為他們也要支付這樣的稅務賬單。”

加利福尼亞州針對Brian
Freifelder和其他亞馬遜第三方賣家的積極征稅,是政府試圖追趕新商業形式的舉措,這種新的商業形式似乎是在規避舊法律下的義務。

2013年,亞馬遜在加州開設了第一家倉庫,“逃避”了在公司網站上向第三方賣家征收銷售稅的義務。

加州政府表示,Brian
Freifelder的商品隻要出現在加州的亞馬遜倉庫,他就有義務與在那裏開店的零售商一樣征收銷售稅,即使他不知道亞馬遜將貨物存儲在何處。

華盛頓稅收基金會(Tax Foundation)負責人Jared
Walczak說:“追究亞馬遜第三方賣家拖欠銷售稅的行為是極端的,違反了美國憲法的保護規定,即使各州在如何征稅方麵有很大的回旋餘地。”

加州稅務官員11月4日表示,他們無法就具體的稅務責任置評。

就第三方賣家或亞馬遜是否應該征收銷售稅的問題,在加州和其他許多州的法律通過後得到了解決,這些法律要求對“市場服務商”征收銷售稅。在加州,該法於10月1日生效。在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這類法律已於去年生效。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8年做出的一項裁決取消了數十年的標準,該標準規定隻有當零售商在該州有實體存在時,才可以強製零售商征收銷售稅,這使得市場促進者法律成為可能。

有專家表示,在最高法院做出裁決之前,加州就已經決定追究第三方賣家的責任。

在銷售稅恐慌來臨之前的旺季高峰期,Brian
Freifelder的倉庫裏原本有八名員工,三名全職員工和五名兼職員工,還有三名為他采購的承包商。而現在,他隻剩下一名倉庫員工了。

在線商家協會的稅務律師Paul Rafelson表示,加州稅收政策的不確定性不僅傷害了Brian
Freifelder等亞馬遜第三方賣家,也傷害了全美成千上萬的中小企業。

加利福尼亞州財務負責人Fiona
Ma表示:“根據州法律,第三方賣家不需要為未征收的稅款負責,憲法也不允許將這種負擔強加給這些企業。”

Brian Freifelder對收到的160萬美元稅款賬單保持著極其冷靜的態度,因為他認為這個數字“太荒謬了”。

Brian Freifelder說:“我至少要完成1500萬美元到2000萬美元的銷售額,才能拿到這樣的稅務賬單。”
 

華客網:加州要征$160萬銷售稅 亞馬遜賣家:“太荒謬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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