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張苗11月9日灣區報道】日前,6年前涉嫌殺害一對灣區華裔夫婦的華裔男子Wing Wo
Ma被宣判,罪名包括謀殺、販毒、賄賂和陰謀。
Wing Wo Ma
根據審判中提交的證據,2013年10月17日,來自奧克蘭的53歲的Wing Wo
Ma在北加州門多西諾縣(Mendocino)槍殺Jim Tat Kong 和Cindy Bao Feng Chen
夫婦。當時這對夫婦坐在他們的小型貨車上。證據顯示,從2013年1月開始,Wing Wo Ma從Jim Tat
Kong處借錢開了幾家公司,其中包括大麻種植 場和旅館等。由於擔心自己無力償還借債,Wing Wo
Ma感到害怕,於是在2013年10月17日那天約見了受害人,並槍擊了受害者的頭部,然後將藏有他們屍體的汽車遺棄在門多西諾縣一個僻靜的林區中。
此外,Wing Wo Ma被判受賄罪是指,向前奧克蘭警局華裔警官胡威明(Harry
Hu)受賄。為了保護自己不受胡和其他執法機構的起訴和調查,Wing Wo Ma向胡威明實施賄賂。Wing Wo
Ma多次出資邀請胡威明前往拉斯維加斯,為胡在拉斯維加斯賭場免費提供高檔套房和酒店客房的住宿,以及在拉斯維加斯和舊金山用餐和娛樂等。
作為賄賂計劃的一部分,馬雲使用胡威明的名字和聲譽吸引投資者參與他的欺詐計劃。胡威明去年因貪汙事件而離職。
法官宣布將於2020年2月12日對Wing Wo Ma 進行宣判。他可能麵的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最高罰款500萬。
華客網:涉嫌殺害灣區華裔夫婦 華裔謀殺案犯定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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