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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將使用的“木彈”究竟是什麽?威力多強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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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製圖

據多間媒體報道,警務處長鄧炳強話會考慮使用威力更大的「木彈」對付香港示威者。究竟「木彈」是什麽?

曆史上,木彈 (wood baton round) 是在 20 世紀
60年代研發而成。經翻查文獻,令書生意外的是,這種子彈正是起源於香港。當時香港皇家警察為了對付「天星小輪加價事件」的示威者
[1][2],史上首次使用木彈射擊,以作軀散和拘捕作用。

在武器級別的分類上,木彈和大家熟悉的橡膠子彈同屬所謂的「低致命武器 (less-lethal
weapons)」;然而,木彈比一般橡膠子彈的威力強很多,因為它的原塑料比較堅硬,而且它們會爆開形成碎片,對人體內部構成嚴重傷害。《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一書便曾提到木彈的硬度本身遠高於橡膠子彈,如果使用不當,更會造成更大的傷害風險 [3]。

由於木彈具有太大的殺傷力,所以當時屬於英國殖民地的香港有使用木彈,卻在愛爾蘭和英國大陸中從未使用過[4]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一書亦到提到不少司法管轄區禁止木彈作為人群控製措施之用,隻能用在破壞窗子或障礙物上 [5]

1972 年英國示威中一名 11 歲的孩童 Francis Rowntree 被橡膠子彈撃中而死,在 2016
年死訊中專家證人兼英國國防部工程師的 Alan Hepper 在庭上明確指出木彈經過測試後發現「極其危險 (Far too
dangerous) 」,故從來都沒有在英國使用過,亦因為發現其威力過強,後來北愛爾蘭軍才開發出橡膠子彈 [6] 。

換言之,橡膠子彈是作為替代過於強力的木彈而生的[7]。現在鄧炳強重用這種威力巨大的子彈對付香港抗爭者,隻會對更多香港人構成嚴重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木彈的設計是用反彈力量撃中人體目標 (designed to be skip fired)
,一般指引是打向地下而爆開再反彈擊中人體目標,並不可以直接射撃目標。這種射擊模式亦使其攻擊範圍相對廣泛,可「橫掃」附近人群的腿部[7],有更大機會擊中附近的市民(例如記者、社工和義務急救員)。

即使按照上述指引攻擊,木彈也有機會打斷雙腳;如果直接射撃目標,破壞力將會極大,可以致命。以香港警察最近使用武器的慣例,絕對可預計他們可能不守準則直接射擊香港市民。

【參考文獻】[1] P.A.J.Waddington (1999). Policing Citizens:Authority and
Rights[2] Dennis R. Krebs (2002). When Violence Erupts: A Survival
Guide for Emergency Responders[3] Richard B. Schwartz, John G.
McManus, Raymond E. Swienton (ed.) (2007).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4] 同注腳 1[5] 同注腳 3[6] BBC NEWS (2016). Francis Rowntree
inquest: Medical information on baton rounds was not made public[7]
同注腳 3

華客網:港警將使用的“木彈”究竟是什麽?威力多強大?(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