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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200億P2P大案 美女經理非法吸金7億,法院判了!

曾經的線下理財四巨頭之一信和財富,在 2019 年被警方立案偵查後,最新審判來了。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時任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經理孟澤宇,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
20 萬元,且法院將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用於退賠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夥同他人通過門店業務人員 ” 地推
“、媒體廣告等形式進行公開宣傳,並與集資參與人簽訂協議承諾高額回報。初步統計,孟澤宇參與吸收資金達 7 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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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經理孟澤宇

圖片來源:信和財富微信公眾號

參與非法吸收資金 7 億餘元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孟澤宇曾多次對外公開宣傳。

2015 年,信和財富微信公眾號發文顯示,孟澤宇接受媒體專訪,講述新常態下互聯網金融的創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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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孟澤宇接受媒體記者專訪 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2016 年,孟澤宇曾公開表示,在獲得優質資產的來源上,” 我們有自己的平台 “,”
資金來源很豐富,但是我們更重視我們的風控體係,把風險降到最小,保證客戶資金的安全。”

判決書顯示,孟澤宇在案發前係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經理,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於 2019 年 7 月
12 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審,2022 年 1 月 17 日被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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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被告人孟澤宇於 2018 年 8
月以後至案發期間作為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對該公司融資事宜的管理。經統計,被告人孟澤宇參與非法吸收資金人民幣
7 億餘元,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孟澤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夥同他人麵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承諾返本付息,非法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懲處。

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孟澤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此外,被告人孟澤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係從犯,另鑒於被告人孟澤宇歸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當庭自願接受處罰,且已退繳部分違法所得,故法院對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對於被告人孟澤宇關於對其適用緩刑的辯解,法院認為孟澤宇後期作為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對該公司融資事宜的管理,參與犯罪時間較長,且僅退繳部分違法所得,不屬於犯罪情節較輕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因此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判決孟澤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 20
萬元。此外,繼續追繳被告人孟澤宇違法所得,用於退賠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

承諾高額回報

吸引不特定公眾投資

判決書顯示,夏靖等人在全國多地設立分公司、開設線下門店從事上述吸收資金業務,經初步統計,夏靖等人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
1200 餘億元。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顯示,信和財富成立於 2012 年,夏靖持股 99.5%。

資料顯示,2019 年 5 月 30
日,北京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對信和上融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對公司實際控製人夏某等 100
餘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此後,各地公安機關陸續發布案情通報,呼籲集資參與人前往公安機關報案。

對於信和係是如何進行非法吸金的,判決書展示了細節。

據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孟澤宇夥同夏靖(另案處理)、夏仕兵(另案處理)等人於 2014 年至 2019 年 5
月間,在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信和上融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信和惠民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內,通過門店業務人員
” 地推 “、媒體廣告等形式進行公開宣傳,利用 ” 信和大金融 “” 金信網 “” 資產家 ” 等 P2P
平台,以債權轉讓的方式與集資參與人簽訂《定向委托認購協議》《魔投係列服務協議》等協議,承諾高額回報,吸引不特定公眾投資。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顯示,目前信和財富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其開設的多家分公司均已被注銷。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非法集資案件辯護中心主任曾傑通過微信告訴記者,P2P
是指點對點的借貸中介模式,這個概念中有兩個關鍵點,一個是中介,一個是點對點。


從模式設計上由於以上兩個特點存在,如果能夠嚴格執行,不逾越以上兩條紅線,是可以避免非法集資問題的,因此可以作為金融創新的一個探索。”
曾傑表示,” 但是越來越多的 P2P
逾越了以上紅線,不甘心隻做中介,開展了資金池模式,就導致資金並不是點對點的出借,而是多對一或一對多的出借,這就會涉及非法集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