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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唐山采訪屢受阻:辱罵、竄改口供、刪視頻

大家好,我是猴哥,在昨天唐山的文章中,我提出了兩個疑惑,其中的一個便是我們的媒體去了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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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答案來了!

先是看到一位知名大V的帖子。在帖子上我們可以看到,博主講了兩個細節,一個是貴州《百姓關注》的記者被暴力執法,另一個是北青報的記者發圈說鳳凰網的一位編輯也是遭到了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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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裏,北青報記者很憤怒地說:口頭傳喚,可以理解。可哪條法律允許你警察辱罵記者了?

在評論區,記者轉了鳳凰網編輯的話語,說JC篡改了他的口供,硬說他是去唐山蹭流量,賺錢。關了八個小時,把手機裏的視頻全刪了放出來!

其中還有貴州台台長的一些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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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這兩個信源,《貴州關注》記者被暴力執法的事情,基本是已經確認無誤了,除了大V的發聲,記者本人也有拍視頻控訴!證實了自己確實被暴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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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姓關注》的官微下方,有關心記者的網友問詢,也得到了“記者已經回到貴陽了”的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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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網友驚訝地說:百姓關注真的是貴州的大節目一來為咱貴州的節目和記者驕傲,二來,再次感歎於唐山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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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鳳凰網的編輯,因為北青報的記者並沒顯示名字,所以無從求證,但朋友圈點讚與評論的鍾磊律師,我是知道的,當年鍾律師替父親維權,自學通過司法考試成為律師,他的事跡先後被人民網,鳳凰網,騰訊新聞等諸多知名媒體報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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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也相信就算有人利用朋友圈造謠,也不會傻到製造一個律師的人設出來評論,也所以,上麵北青報記者的那則朋友圈,我相信是真的。

除了這個判斷,在《傳媒特訓營》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到,確實是有多名媒體人在唐山被無端扣留,暴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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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篇帖子中,也可以看到,新黃河記者去到唐山的重重遭遇,要寫承諾書,乘坐指定車輛,人車合影,最主要的是,如果不是當地人,不住酒店,隻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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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極為嚴苛的進“唐山令”,被諸多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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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時報報道:外地人住酒店,要48小時報備,唐山乘客稱,不是唐山人進不了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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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吐槽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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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說,是因為疫情吧?

答案不是的,因為唐山疫情始終處於低風險地區,現存確診數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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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既然如此,這層層的阻撓,又是何為?答案,相信,不言而喻!

針對記者被暴力執法的現象,網友們也各自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網友倩A說:“和瘋縣套路如出一轍,烏衣當時遭遇更慘。唐山、瘋縣公安之流,不僅僅涉嫌是暴力執法,這是涉嫌的執法人員知法犯法、非法拘禁,拿著公權力一再包庇、實施犯罪、粉飾太平、欺壓百姓。”

網友是繁星啊說:”唐山真是法外之地啊!中國還是有不少好記者願意前往一線,傳遞真實的新聞!@新華社
您家白瀛記者將功贖罪的機會來了,可願前往一線,順便看看唐山是否敢對新華社主任記者下手?”

網友在未來多精彩說:”有記者竟然采訪到了打人者的老婆女兒哥哥嶽母,細思極恐為正義伸張者,卻被攔下來,這個網真是大 ”

對記者采訪被扣流現象,湖南電視台李記,更是站出來發生說:新聞工作者采訪權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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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裏,事件的脈絡基本這樣,我的觀點並不複雜!

一.基於唐山對記者的無端扣押,我覺得在這裏有必要普及一下“采訪權”這個概念,采訪權指新聞工作者在法律不禁止的情況下在任何公共空間搜集新聞信息並自主選擇記錄方式的權利,或新聞工作者有權要求法律規定有義務公布信息的采訪對象提供真實、準確和全麵的相關信息,不受他方外力非法地阻止和侵犯,媒體及記者的財產權、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羅翔曾說過,法無授權不可為,不知道對記者扣押,暴力執法,是誰賦予了你們的權力?

二.
一起事件,在不透明的情形下,必然會衍生出一些不準確的信息,就比如昨天那個被打女子是否死亡的回應,以及辟謠,一個醫院的工作人員,用一句“這個,應該,肯定,沒有”,必然打消不了大眾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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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真相的挖掘是媒體的責任,記者的天職,而非官方的單方麵說辭,曾經的信源我也是以XX通報為準,但徐州鐵鏈女事件後,我隻相信記者,有良知的媒體。

三.
君子坦蕩蕩,隻要身正,是不害怕被曬到陽光下的,也所以,我不理解唐山這樣對待記者,究竟是在害怕什麽?難道唐山真的就那麽害怕被媒體曝光,而我們都知道,做好事是不怕被曝光的,隻有壞事做得多了,才會嚐試著去隻手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