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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事件:受害人為何是“輕傷”?民間提四大質疑

河北唐山燒烤店惡性打人事件引起的風波久久不能平息。公眾輿情批評當局信息封鎖,而警方最新的發布又立即引起質疑。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震驚中國的唐山打人事件發生10天後,本周二(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廳發布了案件偵辦進展情況的通報,稱嫌疑人涉嫌”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

通報稱,在案發後第二天,即6月11日,警方將9名涉案人員(
7男2女)全部抓獲。6月12日,經檢察機關批準,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河北公安的通報稱,4名受害女性送醫後,兩人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兩人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目前傷情已好轉。6月20日,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住院二人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另兩位同伴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輕傷哪裏輕?

此前,不少中國網民一直呼籲公布受害人的傷情和境況,推測官方緘口不言是有意隱瞞信息。更有傳言說,四個女生中,有三個已經傷重去世。但最新的通報發布後,卻引來更多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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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中受害女性被殘忍暴打的畫麵揮之不去,對兩名住院傷者鑒定結果卻為”輕傷二級”,讓很多關心這一事件的人大跌眼鏡。驚呼”難以置信!”、”這怎麽說得過去?”於是在第一時間,網絡新聞網站紛紛發表法律知識科普文章,總結指出,法律上說的”輕傷”,”輕微傷”,和一般人的理解有很大差異。

根據中國官方的《人體損傷鑒定程度標準》,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二級,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並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標準》列表顯示,顱骨骨折、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四肢長骨、骨盆骨折、內髒挫傷、外傷性難免流產都屬於輕傷二級。而輕微傷,也並不”輕微”,包括肋骨骨折;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或視力等。

“尋釁滋事”刑重於”故意傷害”

網易法律平台”法度Law”援引中國法學會會員葛樹春律師指出,根據最高法院發布2017年修訂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體到本案,若按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顯然應當以兩年為起刑點,並且應當頂格處罰。同時,若按”尋釁滋事罪”量刑,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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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通報還稱,發現了至少一名嫌疑人的其他違法犯罪線索,包括非法拘禁、網絡賭博洗錢、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此外,相關人員是否涉嫌黑惡組織犯罪,”目前正在加緊偵查調查”。

傳媒學院教授:記者不該跨省暗訪

事件爆出後,包括鳳凰網在內的多家外省媒體記者前往唐山采訪,遭到當地警方無端扣留、暴力執法等對待,也引起輿論關注。6月17日,用戶張巍瀚在微博發布了一則視頻,稱自己是貴州廣播電視台《百姓關注》的記者,在唐山采訪時,被唐山市路北區機場路派出所民警暴力扣壓8小時。

在就此的網絡討論中,湖北民族大學文學與傳媒學院教授柳倩月發帖批評地方台記者在”央視記者都還未現身”的情況下,”到敏感地方搞暗訪”被扣查,應該自我反思。她還提醒,”記者證不是萬能的通行證”,跨省采訪要向當地部門報備。

這一言論立即引發網民的炮轟。有人感歎”這樣的教授得多誤人子弟?”還有人指出柳任教的學院雖然名稱裏有”傳媒”二字,但是她並不算新聞學界人士,其主要研究方向為人類學、民間文藝學。

有關記者跨省采訪需要報備的說法也遭到了專業媒體人的駁斥。”開屏新聞”首席評論員吳龍貴寫道:這番言論”是對記者職業和新聞行業錯誤認知的集大成者”。6月19日,柳倩月已刪除了帖子。

新聞鏈接>>

唐山打人案最新通報 民間提出四大質疑

唐山燒烤店的打人事件仍在發酵。6月21日,官方通報了唐山打人案件的細節,卻反而引起更多質疑。受害的女孩為何隻是輕傷?出警為何拖了半小時?被消聲的受害者家屬及被限製的調查記者又是怎麽回事呢?在震驚中國社會的唐山打人事件發生十一天後,河北省公安廳6月21日發布了案情偵辦進展的最新官方通報,稱嫌疑人涉嫌”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不過,通報的細節卻引起中國輿論更大的質疑。

質問一:受害女孩隻有“輕傷”?

首先,最廣受質問的是受害女孩們的真實情況。通報寫到,根據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其中兩位傷者遠某、李某為“輕微傷”,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自行離開。另外兩位王某某、劉某某則為二級“輕傷”,“在普通病房住院治療,傷勢已好轉。"

“我看到被打得最嚴重的那位女性也是輕傷,其實還挺意外的,雖然我是一名法律從業者,也常常處理刑事案件,但真的沒想到才輕傷二級。"在四川的刑事律師湯弘揚在中國的社交媒體上分享自己的觀察。他解釋,雖然法律上對輕傷、重傷的定義與日常有點不同,但從他處理過的案件來看,他對輕傷認定也感到意外。“現在的問題是,既然傷情鑒定結果已經是輕傷,如果單是按照故意傷害罪來量刑,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誰能接受呢?"

中國司法鑒定將傷情級別分成五級:輕微傷、輕傷一、二級、重傷一、二級。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官方微博發文科普指出,司法鑒定領域的傷情,和普通人心中的傷得很重和很輕,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通俗點概括,可以認為是“輕傷不輕,重傷很重”。文中舉例,常說的“植物人"、植物生存狀態,即為重傷一級。

現居美國的前中國政法大學教師、紐約城市大學亨特學院兼任教授滕彪告訴本台,中國司法鑒定機構的不獨立、調查過程的不透明也是官方通報難以平息外界質問的原因。 “這裏有兩個問題,一是法律術語上的輕傷,跟普通民眾理解的輕傷是不一樣的。第二個問題,中國這些鑒定機構、法醫,不是獨立的,不完全是依照科學標準來鑒定。在這種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做出損傷級別鑒定的人們很難有獨立性,上麵說是什麽結論,他就是什麽結論,或至少會受到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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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被打傷的其中一名女子。 右圖:唐山警方接到民眾報警的記錄。(網絡截圖)

質問二:出警花了三十分鍾?  惡勢力有“保護傘”?

其次,外界還質疑當地警方的出警速度。根據通報,唐山打人事件發生在6月10日淩晨2點40分,一分鍾後就有人報警了,但直到3點9分民警才抵達現場。

派出所與燒烤店的距離不到兩公裏,打人事件發生後十五分鍾,120就已經抵達現場接走傷者,但警察卻花了近三十分鍾。

“在中國很多地方都存在,這至少有兩種現象,一種是中國的警察瀆職不盡業,歸根到底是對誰負責的問題。中國沒有民眾監督、沒有選舉、也沒有媒體、公民社會的監督,所以它的不作為、疏忽,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得不到追究。 另一種情況,無論唐山、或其他地方這種警黑勾結,黑社會勢力很多都有保護傘,大多數所謂的黑社會犯罪集團都有官方保護傘,可能是公安局、可能是地方政府。”滕彪說。

《中國青年報》21日報道,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已針對唐山案涉嫌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展開調查,包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長馬愛軍在內的多位民警都正在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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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0日淩晨,河北省唐山市兩名女子宵夜時遭一群惡漢圍毆,受傷送醫。(網民提供)

質問三: 受害者與家屬為什麽沒有發聲?

“我們老百姓想知道她們是否平安,就哪怕你家屬出來說一句話。一句話都沒有,這意味著什麽?巷子裏邊監控視頻哪去了?明明有監控錄像,不會又壞了吧?就這麽剛巧,一到正經事視頻就壞?我就想問我們質疑這些有什麽問題嗎?還是說這件事就象網傳一樣早就已經解決了?”住在河北的李先生一直在關注唐山打人事件,一談起案件他連提出了好多疑問,他告訴本台,官方通報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他最不明白的是,受害者的聲音哪裏去了?

“ 這在正常的社會看來,這是非常不尋常的事情。受害者沒有發聲,然後這麽大的事情,在中國沒有什麽媒體去唐山,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滕彪說,但在中國針對重大輿論事件的管控模式下,受害者被消聲已是一種“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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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上傳了五名參與圍毆女子的男子照片(網絡截圖)

質問四:燒烤店被拆? 記者不得入唐山?

網路傳言發生打人事件的唐山老漢城燒烤店被拆除。不過,河北省公安廳政治部副主任20日晚間在微博號回應,他了解到的情況是裝修,短期內店主無法經營。

“官方老告誡大家,不信謠、不傳謠,我說既然這樣……北京距離唐山不過180裏,開車兩小時都用不了
,權威媒體怎麽不來權威報導?”河北的李先生問道。

不過,連日來已有多位包含鳳凰網、貴州電視台等官方記者分享進入唐山卻被阻擾,甚至被無端扣留、暴力執法的經曆。幾位記者還分享在唐山火車站被要求乘坐指定出租車、人車合影後才能離開等嚴格的防疫規定。

《北京晚報》21日的社評以《越是出了事,越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為題寫道:信息越是暢通、輿論壓力越小。善待輿論監督,才能在社會良性互動中建立起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