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河南新財富曾貸35億僅還3億 部分資金已轉到境外

49e39b011bbbb99cbe6ee9cdf5c2d3f3

6 月 20
日,第一財經以《河南新財富集團實控人套現手法揭秘》為題,詳細報道了河南新財富集團及其實控人呂奕,通過參股甚至控股一些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並以銀行的股份為質押貸款的主體,再從與河南新財富集團關係密切的銀行或第三方信托等金融機構套取資金的詳細過程。

河南新財富集團及其實控人呂奕到底套取了多少資金,目前尚難統計,資金流向了哪裏也無定論。一位接近河南警方的官方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河南新財富集團的案情
” 非常複雜
“,牽涉到的公司、人數眾多,而且,根據許昌警方掌握的線索,目前,確有部分資金,被轉移到了境外,但具體的金額,仍在甄別、統計。

第一財經梳理了部分案例,以作管窺。

35億僅還3億

通過恒豐銀行一家,貸款就高達 35 億元,但還款僅 3 億元,” 呂奕係 ” 套取資金數額之大,可見一斑。

關於恒豐銀行這筆貸款的詳細過程,曾在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恒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貪汙、挪用公款、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中,被詳細披露過。

2017 年 8 月 29 日,由河南新財富集團實際控製的開封市蘭尉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與恒豐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成功獲得了
35 億元人民幣借款。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稱,蔡國華在明知申請貸款項目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情況下,授意銀行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貸款 35
億元,給恒豐銀行造成了特別重大的損失。最終,這位恒豐銀行原董事長,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但是,作為該筆違規貸款的主導者,呂奕不僅成功 ” 金蟬脫殼 “,被其成功貸出的 35 億元貸款,也隻還款了 3 億元,剩餘 32
億元貸款本金,一直都未歸還。

實際上,除了這筆 35
億元的貸款,河南新財富集團還曾先後分別在其它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以及信托、資產管理等多個金融機構貸出了不少資金,直到 2022 年
4
月,伴隨著禹州新民生等多家村鎮銀行儲戶相繼無法正常取款,這些資金中的大部分,都逾期未歸還。也因此,包括恒豐銀行、杞縣農村商業銀行以及渤海信托等在內的多個金融機構,均已先後將河南新財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告上了法庭。

但一個問題至今仍然令人疑惑不已——這些數以億計的資金,最終都去了哪裏?手握巨額資金的呂奕,又是如何運作的?

套取資金放 ” 高利貸 “?

第一財經獲悉,參股多家銀行、手握巨量資金的河南新財富集團及其實控人呂奕,曾多次以旗下公司或公司股東、員工的名義,對外高息放貸,並因此引發多起經濟糾紛。

以河南鼎佳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 ” 鼎佳公司
“)為例,這是一家由呂奕實際控製的公司,第一財經調查發現,該公司曾多次出現在河南新財富集團旗下公司股東、員工與多家企業的經濟訴訟中。

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編號為:(2017)豫 01 民初 5405 號)中,自然人徐巧豐便訴稱,2015 年 6
月 19 日,原告徐巧豐作為出借方(甲方),與被告廣和投資有限公司(下稱 ” 廣和公司
“)作為借款方(乙方)、被告宋雙印作為擔保方(丙方)簽訂《借款合同》,約定 ”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肆仟萬元。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息 1.5%,按月結算 …… 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止 “,並指定以鼎佳公司及其銀行賬戶為出借方(徐巧豐)的收款單位和收款賬戶。

2015 年 7 月 21 日,徐巧豐再次作為出借方,與被告廣和公司簽訂《借款合同》一份,以月息
1.5%,向廣和公司借款人民幣(大寫)肆仟萬元,…… 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止。

之後不久,另一自然人何巧雲也與廣和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分兩次共向廣和公司出借 2
億元,與徐巧豐一樣,何巧雲也指定鼎佳公司及其銀行賬戶為自己的收款單位和收款賬戶。

第一財經查詢鼎佳公司的工商資料發現,徐巧豐、何巧雲二人,均不在鼎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董監高名單中,但由兩人分別擔任股東或高管的其它公司,卻與河南新財富集團存在關聯。

徐巧豐同時在 7 家公司擔任股東或高管,其中 4 家公司,徐巧豐還是法定代表人,天眼查顯示其曾在河南新財富集團擔任高管。

曾分別由徐巧豐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的河南金隆邦貿易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 9.25% 股份、鄢陵農村商業銀行
4.43288% 股份。

曾分別由徐巧豐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的鄭州藍翔家電有限公司,則持有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 9%
的股份。目前,徐巧豐還是河南襄城農村商業銀行股東,持股 0.24%。

與徐巧豐一起向廣和公司放貸的何巧雲,天眼查也顯示其曾擔任河南新財富集團高管,她還曾是另外 14
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高管。

其中,曾分別由何巧雲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及高管的河南瑞卓商貿有限公司,持有安徽黟縣新淮河村鎮銀行 3% 的股份。

動輒放貸數千萬乃至數億元,”80 後 ”
徐巧豐與前同事何巧雲等用於放貸的資金從何而來?二人為何要同時指定由呂奕實際控製的鼎佳公司及其銀行賬戶為收款單位與收款賬戶?伴隨著警方的介入,希望這些疑問能夠逐漸明朗。

截至目前,第一財經獲悉的由河南新財富集團關聯企業放貸出的最大一筆貸款,為 29.1 億元,由河南鼎拓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 ”
鼎拓公司 “)與開封市永恒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稱 ” 永恒能源 “)一起放貸給石家莊樂城創意國際貿易城開發有限公司。這筆 29.1
億元的借款,尚不清楚鼎拓公司與永恒能源兩家各自放貸多少,也不清楚永恒能源是否與呂奕及其所控製的公司有關聯,徐巧豐曾在鼎拓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財經掌握的多起案例顯示,” 呂奕係 ”
企業發放的借款,借款方需要支付的成本遠不止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金額。

第一財經調查發現,實際上,為了規避有關部門對高利貸的金融監管政策,河南新財富集團及其關聯人有時也會在已約定的利息以外,以 ”
中介傭金 ” 的方式,按月收取 ” 變相的利息 “。比如,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月息為 2%,但實際上,借款方每月還需要另外支付 2% 的
” 傭金 “;出借方和收取 ” 傭金 ” 的對象往往是以個人形式出現。這類月息加 ” 傭金 ”
的總數遠超過了國家對於借貸利息的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