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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劉強東民事訴訟背後:女主和證人的「綠卡」故事

牆內自媒體鹿鳴財經文章:北美時間10月1日晚間,「明州事件」在這個國慶假期迎來終局。雙方律師團隊發表聯合聲明,達成和解。

聲明稱:劉強東先生和劉婧堯女士於2018年在美國明尼蘇達的一次偶然事件所造成的誤會,佔用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也給彼此的家庭造成了深重的困擾。今天,為了避免進一步的訴訟傷害,雙方決定消除誤會,達成和解,為這次事件畫上句號。除以上聲明,劉婧堯女士及其代表和律師不再發表任何評論,雙方也不會出具其它的聯合聲明。

這意味著案件在四年後,從「強姦」翻轉為「誤會」,女方也相當於承認了以前的行為是自願。

在這個聲明之前,雙方都在緊鑼密鼓地為原本定於10月3日的開庭審理做著準備。雙方在上月底的聽證會上,已經提交了包括證人名單、證據、備忘錄、擬議的陪審團指示等材料。

有媒體報道,法律人士認為原告證據中存在大量前後矛盾之處。對女方更不利的是,社交媒體爆出原本作為原告關鍵證人的TAO和BEN認為,原告和其律師不可信,不再溝通合作。

不管怎麼樣,女方在打贏官司的可能性越越小的情況下,決定和解,即便拿不到以前要求的那麼多賠償,但也勝過一無所獲。

那麼,TAO和BEN在案件中是什麼角色?

雙方聲明

1 消失的證人TAO

「明州事件」中,TAO絕對是整個案件中最為神秘的人物。

他是劉婧堯的一名男性朋友,也是當晚宴會的志願者之一,在整個事件中也是他最先報的警。在日後長達數年的民事中,TAO在案件中都是作為原告關鍵證人的角色。

BEN則是另一位志願者,事發后幫助劉婧堯出謀劃策。劉婧堯稱BEN的朋友是知乎大V,媒體資源一抓一大把,和國內知名門戶網站關係密切。

然而就在雙方宣布和解的數日前,網路上爆出原告劉婧堯與她父親的老師崔海濤的聊天記錄,崔海濤正是明尼蘇達大學教授,也是出事的DBA項目的負責人。聊天記錄從何而來不得而知,但是這份聊天記錄公開了事件更多的隱情。

其中最為關鍵的信息是,從原告與崔海濤的聊天記錄來看,目前劉婧堯與這位男性朋友「TAO」以及BEN都已經不再聯繫,甚至到了鬧翻了的地步。

按照聊天記錄的說法,劉靜堯稱兩人願意做她的證人,是想要藉助「證人保護」和「政治避難」的資格,藉機拿到美國綠卡。TAO和BEN則認為劉婧堯和其律師不可信,不再溝通合作。

但最後,劉靜堯的律師告訴了兩人,沒有辦法幫助他們拿到綠卡。得知「綠卡夢碎」后,兩人與劉靜堯便不再聯繫。

劉靜堯在聊天記錄中表示為「所以他們就不想趟渾水了」、「當晚就消失了」、「還抱著我的被子跑了」。

其實,劉婧堯稱TAO和 BEN想拿綠卡,她自己也很可能有這一目的。

卷宗顯示,劉靜堯在案發後對律師表示:她礙於劉強東和京東在中國的勢力,擔心自己返回中國後會遭到報復。這種情況是可以直接申請PA,拿綠卡的。

2 綠卡的「魔力」

所謂綠卡,即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一種給外國人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持有綠卡意味著持卡人擁有在簽發國的永久居留權,在一定時間內可以免除入境簽證。

對於希望在美國發展的人來說,擁有美國綠卡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可以自由出入美國,也可以在美國長久居住,還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小學、初中、高中,同時更容易進入到美國知名院校。

而在工作方面,美國僱主也更喜歡雇傭擁有綠卡的外國人。知乎上一位在美工程師關於綠卡的作用做了這樣的總結:

「沒有綠卡,在(美國)公司碰到任何事情,任何不公平、歧視,都要夾著尾巴做人。而有綠卡,遇到不滿意的只管拍桌子,大不了走人,旅遊兩月回來再找工作就行了。」

但是與綠卡帶來的好處相對應的是,其申請門檻也非常高。根據海外社交媒體上的信息:美國eb5類型的綠卡市場上明碼標價的價格是100萬美元,這還不算上冗長的排隊時間。

 所以,對於「明州」事件中的原告和證人而言,他們沒有在科研、投資、藝術或者其他有助於美國的成就的情況下,想要獲得綠卡是一件相當有難度的事情。

當然除了正規途徑之外,也有一些其他渠道可以獲得綠卡。美國移民法規定,可以為受到「迫害」的外國人提供保護,這些人赴美1年後可以申請美國綠卡,5年之後就能夠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通過聊天記錄可以看出,明州案中原告劉靜堯和證人很可能就要通過這種方式獲取綠卡。此前社交媒體上甚至有人分析,通過惡意抹黑國內申請避難和綠卡,已經成為一些沒有民族情感的人的捷徑。

毫無疑問,單純靠捏造和造謠來騙取綠卡的方式也並非百發百中。比如,今年3月,在紐約曾發生過因政治庇護引發的血案。遇害人為美籍華裔律師李進進,行兇者為25歲的張曉寧。

張曉寧是河北邯鄲人,2021年8月下旬通過F-1留學簽證去了美國,但到了美國之後,她沒去上學,而是一直在找機會申請庇護,留在美國。在國內並沒有受到迫害的她,甚至編造出了「被警察強姦」的故事。

但因為故事實在是漏洞百出,張曉寧申請庇護也一直沒有成功。於是她找到律師李進進,想讓他幫忙;由於律師收錢卻沒把事情辦好,便發生了血案。

3 編出來的「報復」

回到「明州事件」,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原告反覆強調自己和家人害怕在國內被劉強東報復。

根據媒體近日的報道,劉婧堯父親劉毅曾是國企高管,因貪污犯罪被判入獄五年,之後成為知名裝飾企業業之峰的副董事長。其舅舅邢彪,曾在中國證監會和全國社保基金擔任要職,並且曾經擔任過證監會主板發審委的專職委員;2015年起轉入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為為鵬華基金副總裁。

劉婧堯小學一年級時跟隨母親從青島到北京讀書,就讀的是一所北京頂級的學校。她進入這所學校是依靠舅舅和校長的關係,一個面試就通過了。同時,舅舅還解決了全家人的北京戶口。

有這樣能量不小的父親和舅舅撐腰,還需要害怕另一位民企老闆的報復嗎?但原告就是這樣說了,這個說法,既是為自己證詞前後矛盾找到理由,也可以為之後的「綠卡」之路鋪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