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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推公共秩序法 在英港人憂抗議權利遭限制

在英香港人擔憂,新的公共秩序法通過後,恐無法自由上街抗議。   圖:翻攝自Democracy for Hong Kong推特

在英香港人擔憂,新的公共秩序法通過後,恐無法自由上街抗議。   圖:翻攝自Democracy for Hong Kong推特

英國政府推動一項名為「公共秩序法」的新法案,引起在英國的香港人擔憂,在英港人呼籲英國內政大臣布瑞弗曼(Suella Braverman)重新考慮有關公共秩序法案中有爭議的部分,他們認為,這項法案讓人想到中國政府鎮壓香港民主抗議運動的措施。

據《衛報》報導,英國首相蘇納克(Rishi Sunak)帶領的政府於1月16日宣布推動「公共秩序法」,將擴大警察可以對抗議民眾採取行動的範圍,以避免發生嚴重破壞情況。此提案遭英國國內公民團體嚴厲抨擊,認為這些措施違反民主,而且賦予警察太多權力。

該法案也引起在英國的香港人擔憂,香港人、東亞及東南亞人社群聯合發起,致信英國內政大臣布瑞弗曼,信中指出,新法案存在「恐癱瘓全部社會運動的壓制性措施」,並對香港人在英國抗議的權利構成威脅,包括反對中國共產黨在香港鎮壓行動的抗議。

這封信寫道,「我們之中許多人都是最近來到英國的香港人,或者與他們一起工作,我們希望自己和我們所愛的人,在英國能過上更好的生活—我們在這裡可以無懼地行使我們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人對法案的兩項措施非常憂心,第一項是「嚴重破壞預防令」(serious disruption prevention orders, SDPOs),這讓法院能限制抗議民眾的行動,避免抗議升級為嚴重破壞;第二項是「截停和搜查」(stop and search),這讓警察能搜查抗議民眾的隨身物品,並將可能用於嚴重破壞的物品沒收。

在英港人表示,「實際上,對於只想行使自身權利的人來說,嚴重破壞預防令形同一座露天監獄。」他們說,該法案可以禁止從未犯罪過的人抗議、要求遵守宵禁條件、限制使用網路的方式,甚至要求他們接受GPS定位。

他們認為,嚴重破壞預防令中廣泛且模糊的條件,讓人想到中國政府制定的國安法,中國政府通過的國安法已導致許多香港抗議民眾入獄,其中一些人可能將終身在獄中度過。「我們擔憂為民主和人權抗議的香港人被核發嚴重破壞預防令,這可能會限制他們抗議,並使他們的自由受到嚴格限制。」

英國內政部發言人強調,抗議民眾的游擊戰術對辛苦工作的人造成痛苦,公共秩序法將讓警察有足夠的權力回應,「內政大臣已經明確表示,我們需要做更多,保護守法的多數人從事日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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