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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英事件”調查通報三連發,湖北北京查處問責16人

今日(3月2日),北京、湖北多個調查組針對“黃某英離漢進京事件”公布調查結果,兩地共查處問責16人。

據央視報道,3月2日,中央多部門聯合調查組就武漢女子監獄刑滿釋放人員黃某英感染新冠肺炎離漢進京事件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黃某英事件”雖然發生在武漢女子監獄,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廳和湖北省監獄局,是一起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給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隱患。

據人民日報報道,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譚先振等9人予以立案審查調查。

在北京召開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發布會上,北京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黃某英進京過程中,進京檢查站、小區物業、市疾控中心均存在疏漏,並作出相應處罰決定。北京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針對黃某英事件是否涉及違法犯罪一事,東城公安分局正在開展調查。


中央聯合調查組:


“黃某英事件”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廳和湖北省監獄局

據央視報道,2月26日,經中央政法委批準,司法部牽頭,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調查組。2月27日,聯合調查組趕赴湖北,在湖北省調查組的密切配合下,就武漢女子監獄刑滿釋放人員黃某英感染新冠肺炎離漢進京事件進行調查。

3月2日,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黃某英事件”是一起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給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隱患。

聯合調查組認為,“黃某英事件”雖然發生在武漢女子監獄,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廳和湖北省監獄局。

——湖北省司法廳領導不力,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淡薄。對黨中央決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對省監獄局的管理流於形式。沒有對省監獄局所發文件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即將其呈報省委政法委審批,且在省委有關領導作出明確批示後,仍未及時糾正省監獄局錯誤,導致湖北省監獄係統政策執行出現嚴重問題,與湖北省乃至全國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馳。

——湖北省監獄局管理不力,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治意識嚴重缺失。對黨中央決策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防控舉措和司法部的明確要求選擇性執行,毫無大局觀念,沒有自覺把監獄防疫納入國家防疫工作大局,無視湖北省委有關領導批示要求和司法部的明確規定,導致上級相關工作要求沒有貫徹落實。

——武漢女子監獄工作不力,內部管理、製度執行混亂。武漢女子監獄在明知黃某英係密切接觸者並出現體溫異常的狀態下,沒有落實司法部關於發熱1小時必須報告和嚴格執行14天隔離的製度,仍與黃某英在京親屬聯係,並用警車將黃送至城外高速路口,導致其進入北京,造成疫情在北京擴散的極大風險。

——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工作態度、紀律作風不實。公安分局對負責卡口管控的幹警教育不夠、要求不嚴,督促檢查不到位,導致幹警工作懈怠,麻痹大意,對車輛和人員出入武漢核查不嚴。

聯合調查組到達湖北後,立即嚴格依法依規依紀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接湖北省委、省紀委監委,與湖北省司法廳、監獄局負責同誌個別談話,深入武漢女子監獄和武漢市區有關卡點調查詢問,收集資料,固化證據,查清了黃某英事件經過。

聯合調查組認為,對於黃某英事件,湖北省司法廳負領導責任,省監獄局負主要責任,武漢女子監獄負直接責任,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履行查控職責不到位,應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合調查組將調查發現問題轉湖北省有關方麵依法依規依紀處理,並提出了初步處理建議。


湖北省紀委:


湖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等9人被立案審查調查

據人民日報報道,對於“網傳刑滿釋放新冠肺炎確診人員離漢抵京”問題,湖北省委、省紀委監委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應勇批示要求“迅速查清事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省紀委監委迅速牽頭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派員參加的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

經查,武漢女子監獄刑滿釋放人員黃某英,漢族,1959年1月出生,湖北省恩施州宣恩縣人,原係宣恩縣水利水產局財務股副股長兼出納。2014年2月18日因犯貪汙罪,被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於2014年4月8日交付武漢女子監獄執行,中間兩次減刑共計一年兩個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調查發現,黃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武漢女子監獄、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等單位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淡薄,違背黨中央關於“內防擴散、外防輸出”重大決策部署,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瀆職,致使黃某英在已有發熱症狀的情況下離漢抵京,是一起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

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譚先振予以立案審查調查;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郝愛民予以免職並立案審查調查;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胡承浩,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張新華及刑罰執行處處長李欣予以免職並立案審查調查。

對此前已被免職的武漢女子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周裕坤立案審查調查;對負直接領導責任的武漢女子監獄副監獄長郭秋文及負直接責任的刑罰執行科科長湯早容予以免職並立案審查調查;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尹誌強予以免職並立案審查調查。其他責任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交有關單位處理。

省紀委監委正在深入開展調查工作,並根據客觀事實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予以公布。


進京檢查站、小區物業、市疾控中心均存在疏漏

3月2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召開,北京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肖颯介紹“黃某英進京事件”,黃某英自大廣高速一個檢查站進京,2月22日淩晨,檢查站有9人值班,調閱監控發現,當時隻開通了3條車道,6名輔警負責檢查,一般兩人檢查一個車道。

0時58分,黃某英乘的車從第八車道進京,經核實,黃某英的車到時,一名輔警在淩晨一點左右到附近上廁所,未在工作崗位,車輛由一人負責核查身份,同時檢測體溫,測量黃某英和其女兒體溫,沒有發現異常,沒有再二次檢測。

黃某英到新怡家園小區後,小區有兩個地下車庫入口,地下車庫入口是自動抬杆,自動錄入小區係統的車輛可以直接進入小區,沒有測量體溫等工作,2月22日淩晨2點左右,黃某英乘車進入小區地庫,車進入小區速度快,沒來得及攔下,沒登記,也沒測量體溫。

2月19日,楊某某撥打北京疾控中心電話谘詢,疾控中心接線人員答複,隻要能出武漢,北京這邊不限製進京,進京要檢查,進京後要居家隔離,主動報到來京情況。其口徑與市委防控精神不一致。

根據以上情況,肖颯通報了處罰決定:

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求賢檢查站在疫情防控檢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輔警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求賢檢查站站長、政委負重要領導責任;求賢檢查站副站長作為當班領導,並負責處置崗工作,對工作不認真細致,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求賢檢查站輔警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是黃某英順利進京和楊某某、覃某順利返京的直接責任人。

決定由市公安局黨委對大興分局黨委予以通報問責,對賢檢查站副站長予以免職,給予求賢檢查站站長記過處分,對求賢檢查站政委予以誡勉,對輔警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解聘。

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及新怡家園社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擔屬地責任,督促物業公司整改不到位,導致社區防控工作出現漏洞。決定由東城區委對崇文門外街道黨工委予以通報問責,給予新怡家園社區黨總支書記張帆黨內警告處分。

對北京市疾控中心接待人員在2月19日時仍然答複武漢人員可以進京一事,對北京市疾控中心辦公室主任誡勉、給予北京市疾控中心辦公室副主任警告處分,責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強整改。

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責任”落實單位責任,導致黃某英順利進入小區。決定對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通報曝光,約談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時由東城區政府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罰。

同時,東城區對目前滯留在湖北的人員,逐一勸阻,明確要求暫不返京。


北京市公安局:


正在調查黃某英事件是否構成違法犯罪

3月2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表示,針對黃某英事件是否涉及違法犯罪一事,東城公安分局正在開展調查。

潘緒宏介紹,北京各公安檢查站累計檢查270.5萬輛、447.3萬人次。“進京通道查控是外防輸入的第一道防線,容不得絲毫麻痹,對工作中的漏洞深感自責。”潘緒宏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將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強整改,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佳狀態落細落實各項措施。

潘緒宏稱,北京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形勢複雜,必須嚴防死守、嚴控嚴管,北京市公安局將堅持萬無一失、一失萬無的標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維護穩定工作,特別是對各類涉疫情犯罪,堅決依法打擊。將逢車必查、人車雙核,堅決防止高風險人員進京。


相關


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被免

據湖北日報報道,3月2日下午,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召開幹部會議,宣布省委和省委組織部決定:賈石鬆同誌任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董煜華同誌任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免去郝愛民同誌的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免去胡承浩同誌的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免去張新華同誌的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職務。


延伸


黃某英“離漢抵京”事件始末

2月25日、26日,北京東城區新怡家園社區居委會、北京市疾控中心陸續公布了關於黃女士離漢抵京並確診的信息。3月2日,中央多部門聯合調查組公布“黃某英事件”發生經過,北京通報黃某英進入新怡家園小區過程。

 

記者整理出主要時間節點如下:

 

黃某英刑滿釋放後,留在武漢女子監獄隔離觀察。2月17日之前,新冠肺炎已經在湖北暴發,黃某英居住湖北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兒與監獄聯係黃某英刑滿釋放事宜,他們均表示由於交通管製等原因,不能來武漢接黃回家。因黃某英服刑的監區有幹警確診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黃某英屬於密切接觸人員。

 

2月17日至21日上午

監獄為黃某英測量體溫13次,其中18日、19日兩次體溫為37.3℃。其間,黃某英再三找幹警,要求回家。幹警與其女兒聯係,其女兒表示想辦法解決。後幹警與其女兒前夫約定於2月21日上午,由監獄將黃某英送至武漢北高速收費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早上

幹警將隔離觀察的黃某英帶到監獄門口,對其宣講有關防疫規定,並要求其寫下出獄後居家隔離14天的保證書。幹警將黃帶出監獄,乘鄂牌依維柯警車到武漢北高速收費站外廣場,步行將黃送至卡口。當時,同車還有一名孝感籍刑滿釋放人員李某,也在該收費站交給其兒子帶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觸者共4人,均在當地指定地點隔離。此前,黃某英家屬已與卡口執勤公安幹警說明來意,在卡口外等候。當時執勤的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長青街派出所公安幹警未按要求對黃某英履行查控職責,將其放行。

2月22日

黃某英和女兒及其女兒前夫駕乘京牌私家車於2月21日11時30分進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淩晨到達北京。

淩晨1時57分,黃某英乘坐楊某某駕駛的京牌小汽車,進入租住的新怡家園小區地下車庫,直接乘坐電梯進入7號樓家中。黃某英本人自進入家中後,直到其轉運至集中隔離酒店,期間未出過家門。

13時50分,楊某某打電話向社區報告了家中有武漢來京人員的情況,但未如實報告黃某英之女覃某也同車去接黃某英的情況。新怡家園社區立即向崇外街道防疫工作專班匯報,並啟動了重點人看護預案,要求黃某英、楊某某、覃某以及黃某英丈夫覃某某等4人進行就地居家隔離。同時立即安排社區工作人員在其家門口進行了盯守看護。

14時10分,街道將此情況上報區防控辦社會排查組,黃某英是武漢來京人員,需要集中隔離觀察14天。街道向黃某英、楊某某2人出具了《集中醫學觀察個人告知書》。區防控辦社會排查組為其安排在重點地區來京人員集中隔離酒店。

起初,黃某英等人對去集中隔離酒店隔離觀察心存顧慮,拒絕前往。街道、社區幹部反複與其溝通,持續做工作,宣講防控規定要求,講清利害關係,並為其墊付了住宿費,最終做通了工作。

20時40分,街道、社區會同屬地派出所將黃某英、楊某某送至重點地區來京人員集中隔離酒店。覃某某父女二人繼續居家隔離觀察,街道、社區安排力量持續盯守看護。

21時30分,街道在區疾控中心指導下,對其居住單元的電梯、樓道等公共空間進行全麵消毒。

2月23日

19時,區衛健委安排120救護車將黃某英送至定點醫院北京普仁醫院主動進行檢查。

22時30分,社區會同屬地派出所察看物業監控錄像,再次問詢覃某,至此覃某才承認她也一起到武漢接黃某英的事實。

2月24日

0時左右,黃某英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同時,區疾控中心第一時間啟動流行病學調查,確定黃某英在北京的密切接觸者為楊某某、覃某某和覃某三人。

淩晨3時30分,三名密接者通過120救護車轉運至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觀察點。區疾控中心再次對其居住小區單元以及重點地區來京人員集中隔離酒店進行全麵消毒。

10時,崇外街道主要領導約談了新世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再次要求嚴格執行封閉式管理,在停車場入口擺放隔離墩,嚴格實施出入證管理、體溫檢測、檢查後備箱等措施。

11時,將黃某英轉至地壇醫院繼續救治。目前,患者病情穩定。截至目前,三名密切接觸者身體狀況平穩,3月1日進行的第二次核酸檢測結果仍為陰性。

2月25日

街道再次加強了對各小區封閉式管理的檢查,督促物業公司落實單位主體責任,並對湖北、武漢返京人員再次進行全麵摸排。

2月26日

新怡家園社區在社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溫馨提示”,向小區居民通報了相關情況及防控措施。

華客網:“黃某英事件”調查通報三連發,湖北北京查處問責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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