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13歲男孩殺人案:出事次日男孩全家搬離 不出庭不道歉

5月9日,備受關注的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童一案民事訴訟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開庭。等了202天,女孩媽媽賀美玲原本希望能在法庭上向對方家庭討個公道,但這一次,她的希望又落空了:70分鍾的庭審時間裏,被告席上始終空無一人。這讓在法庭上的她和丈夫的情緒一下跌到了穀底。

“我好好的一個孩子沒了,從出事到現在,對方連個人影都沒見著,但凡還有點人性,他們就應該來。”9日中午,結束了上午的庭審,賀美玲仍沒從憤怒中走出來。“痛苦、憤怒”是她這200多天來的狀態,失去了女兒,沒有心情工作,一家人陷入“走不出來”的死循環,本以為這次開庭是個出口,但由於對方家庭的無一人出席,一家人的憤怒值又飆升到了極點。

“我女兒走了7個月了,現在還在殯儀館尚未火化,但凡對方能有個態度,我們都不會那麽痛苦。”賀美玲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他們現在就等法院的判決,事後他們還會看情況追究男孩父母的刑事責任。

13歲男孩殺人案202天:出事次日男孩全家搬離,不出庭沒道歉,女童遺體至今未火化
孩子生前和自己的畫合影。賀美玲供圖


70分鍾的庭審


對方家庭無一人出庭

5月的大連氣溫還不算高,9日,天空更是飄起了小雨,最高溫跌至16度。

一大早,賀美玲、丈夫和律師就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門口等待開庭。因為案件涉及個人隱私,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雖然提前三天就接到了法院通知,但賀美玲家這邊還是老老少少來了十幾口人。“就算進不去,也要在外麵等消息。”被害女孩的舅奶奶郝女士氣憤地說。

等了200餘天,賀美玲一方就等著在法庭上能討個說法,但庭審從9點半開始直到10點40分結束,對方家庭無一人出庭,甚至都沒有委托代理人。

“但凡有一點人性,他們就應該來。”賀美玲說,從2019年10月20日案件發生以來,對方家庭就從來沒有露過麵,這件事情一直折磨著自己和家人。“就是想要個公道”,但是坐在原告席上,讓賀美玲極為憤怒的是,他們一直等不到蔡某某家人的一句道歉。

每天都要抱著女兒的照片才能入睡,睡著了又總是能夢到。失去了一個孩子,賀美玲一半的精氣神也被帶走了。“睡不著的時候更想,想著給孩子紮小辮、想抱抱她,想她可愛的樣子。”賀美玲說,每當想起這些,心裏的那種滋味真是無法形容。每每這個時候,更想為孩子討個公道。

13歲男孩殺人案202天:出事次日男孩全家搬離,不出庭沒道歉,女童遺體至今未火化
孩子生前寫給爸爸媽媽的信。賀美玲供圖

庭審結束後,賀美玲沒有心情考慮其他,一心想著判決結果。她說,如果覺得不公,還會繼續上訴。

女孩的舅奶奶郝女士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民事訴訟程序走完後,他們還會繼續追究對方家庭的刑事責任。


蔡某某目前收容教養3年


受害人家屬考慮追究其父母責任

早晨9點半開庭,10點40分結束,庭審時長70分鍾。

賀美玲的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法庭上,他代表原告提出來訴訟請求,並圍繞這些請求提交了相關的證據,現在就等法院做出判決。

據田參軍介紹,雖然被告方無人出庭,但審理正常進行。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決。

“原告的訴求包括要求蔡某某及其父母對女兒的被害賠禮道歉;爭取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內的各項經濟賠償;要求賠償家屬處理女兒後事的交通費和誤工費等。”田參軍稱,這些賠償訴求,總額加起來目前有一百四五十萬元。

田參軍表示,蔡某某仍是收容教養3年,對於蔡某某父母的責任,他們也正在著手搜集相關證據,看是否存在知情、後期現場破壞等包庇行為。雖然坦言“突破上很難”,但是田參軍表示,不論是從一個律師的角度,還是一個父親的角度,都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爭取。

“被害人家人明顯會感到不公,在心理上和情感上都會接受不了,也達不到懲戒的社會效果。”田參軍坦言,屢發的未成年人犯罪真的要引起重視和深思。田參軍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人在身體和心理上都存在早熟的現象,刑法也應順應時代進步,不斷適時進行調整,否則就會讓個別“未成年人”存在僥幸心理,達不到相應的懲戒效果。

13歲男孩殺人案202天:出事次日男孩全家搬離,不出庭沒道歉,女童遺體至今未火化
女孩生前和媽媽在一起。賀美玲供圖


兩家僅隔100多米


女孩遺體至今未火化

9日上午結束庭審,賀美玲一方陸續回家,繼續煎熬地等待。

被害女孩的舅奶奶郝女士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蔡某某家距離賀美玲家在小區開的水果店僅100多米。“兩家人住得近,但平時也就是個照麵,不了解也不熟悉。”在出事後的第二天,蔡某某一家就搬離小區,再無消息。

“出事後連個最基本的登門道歉都沒有,上門怕亂,法庭上總行吧。”雖然沒能進去法庭,但是聽聞蔡某某一家無一人出庭,郝女士也很氣憤,表示:不能接受。事發後蔡某某家人從未露麵,也沒有以任何形式表示道歉。

“這件事情對我們全家的影響都很大,現在不光孩子的爸媽把店關了,不能工作,我和孩子的叔叔也是全程跟著。”郝女士稱,一家人都已經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一定要討回個公道。

雖然是孩子的舅奶奶,但郝女士跟賀美玲的年紀差不多。20多年前,賀美玲的丈夫從內蒙古老家來到大連,跟賀美玲結婚並生下一兒一女,兩口子一直自己做生意,雖然過得不太富裕,但卻很幸福。

在郝女士眼中,被害的小女孩一直都是個非常懂事、活潑的小姑娘,兩家人一直關係都很好,大約一周會見一次麵,孩子也一直都很聽自己的話,現在好好的孩子沒了,一家人都既心疼又惋惜。

事件發生已有半年之久,女童的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尚未火化,賀美玲希望法院能盡快宣判,早日為女兒討回公道。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13歲男孩殺人案:出事次日男孩全家搬離 不出庭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