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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過香港立法會 中國全國人大擬議“港版國安法”

據《香港01》、《南華早報》等媒體報道,今年人大會議議程包括一項全新的“港版國安法”,以填補香港的國安漏洞。如果這條獨立的新法由全國人大提案並通過,將放入《基本法》附件在港實施,毋須經過香港立法會立法過程。

據多家港媒報道,身兼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的夏寶龍本周四(5月21日)將與在北京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會麵。有委員預料,會麵中將提及國家安全及基本法23條立法等議題。

香港01本周四報道說,今年的人大會議議程包括一項全新的”港版國安法”,它與23條沒有關係,是獨立的一條新法,以”堵塞香港國安漏洞,列明具體刑罰,由全國人大提案並通過後,透過放入附件三在港實施,毋須經過香港立法會立法過程”。報道稱,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晚會晤全體港區政協委員,就是通報有關內容。

香港立場新聞援引香港01的以上消息並補充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日前公布她的兩會提案,亦書麵建議北京,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直接依基本法第十八條,將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經立法會審議,直接在香港實施。

兩會召開前夕曾傳來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諸多消息。

有報道稱,香港建製派議員何君堯日前曾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懇請”她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 23 條立法,爭取在 7 月 16
日或之前,三讀通過《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

北京日報報業集團主辦的京報網本周三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吳秋北等希望加快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京報網本周四還報道,香港民間智庫”香江智匯”課題研究小組近日發表《基本法》第23條立法研究報告,認為本屆立法會完成23條立法是防患於未然的搶先之策,能盡最大可能阻止日後一切有損國家安全的立法,阻止下屆立法會中任何分裂分子或具有顛覆意向的人士搞亂選委會以及行政長官選舉。

《基本法》23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作出立法指引的憲製性條文。條文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係。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在2002年底提出第23條立法,引發港人對於箝製言論自由的高度反彈,導致2003年50萬人上街的七一遊行。此後,董建華政府因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支持,而最終終止該立法程序。

前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在調任之前曾發表文章,稱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是港獨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報道稱,今年香港親中派紛紛發聲,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在任內完成23條立法,林鄭月娥5月9日曾表示,過去一年香港出現的暴力,出現近乎”恐怖分子”的事件讓人非常擔心:”在這個前提下,有關心香港的人士,再次提出這個(23條)立法工作,也可以理解。”另據《大公報》本周三報道,林鄭月娥還稱,”回歸23年,香港至今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令人失望”。

而根據香港01的報道,現擬推出的”港版國安法”並非《基本法》23條立法,而是變相為香港國家安全問題部分立法,由人大提議通過,可繞過香港立法會立法過程。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繞過香港立法會 中國全國人大擬議“港版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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