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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示威被捕 赤裸遭警捏胸羞辱 精神受創3次試圖自殺

香港警察暴行罄竹難書,一名17歲少女參加示威活動被捕後,遭女警捏她的胸部好幾次,更有女警近距離靠近她赤裸的胸部和下體,以粗言穢語羞辱她。她事後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曾三度嚐試自殺但獲救,需入住精神科病房。警方發言人指,事主可向警察有關部門投訴。

反修例運動期間,香港警方屢被指控以性暴力侵犯、羞辱示威者。去年9月25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被捕的一名17歲女學生22日出席記者會,對警方作出上述的指控。

受害人K同學(化名)在 Stand With You
創辦人吳傲雪及社總理事陳虹秀、外務副會長張誌偉陪同下見記者。K同學憶述,她當日被捕後帶上警車期間,警員不斷以侮辱女性的粗口辱罵她,有女警“捏”她的胸部數次。她馬上大叫“唔好捏我個胸”,有群眾發現,該名女警才收手。

她被帶到沙田警署後,曾多次要求去廁所但不獲理會,她向警員表達去廁所是基本人權,但女警冷笑回應,“現在你是犯人,所以你的自由是由我們話事”。在警署,K同學被索帶反鎖逾一小時才鬆綁和獲準去廁所,而去廁所時女警全程直視,她感到羞辱。她曾6次提出要求致電家人和律師,但均未有警員理會,最終她在整個被捕過程都未能打電話通知家人。

警察其後向她進行三級搜身,她先要脫去所有上衣,搜查完上半身後,再脫去下身衣物全身赤裸。K
同學指,有女警在搜身過程將頭靠近她的胸部和下體,並以侮辱的說話羞辱她。K同學感羞恥和無尊嚴,“好似被人當成一隻動物”被打量。

她事後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曾三度嚐試自殺,其中一次她曾試跳軌但獲救,之後需入住精神科病房。她認為警方將被捕人士當作發泄仇恨工具,以性暴力侵害被捕人,“是想侮辱、摧毀我哋,希望我哋冇專嚴,希望我哋滅聲,甚至後悔自己發過聲指責警方同政權不公。”

她批評,警方從來沒有為濫權濫暴負責 ,她不會以當事人身份向警方投訴,因為她害怕投訴後,反會被警方再次拘捕。

曾報稱被遇警員性暴力對待的 Stand with you
創辦人吳傲雪則指,組織至今已收到50位以下曾受警方性暴力對待的受害人求助,但無披露確實數宗受害人當中有男有女,最大年齡隻有20多歲,主要曾遇警方言語暴力和不合理身體接觸。她表示,全部受害人均在事後深受情緒困擾影響,對於自己未能反抗性暴力感到內疚,部分人因此更患上抑鬱症、創傷後壓力後群和焦慮症等。

她又表示,受害人當中有超過一半被控襲警,包括 K
同學,質疑控罪是警方的報複行為,她多次呼籲市民不應對任何受害人評頭品足,反而應該鼓勵他們、與其同行。

社總理事陳虹秀批評,K同學在被捕後要三級搜身“極不合理”,過去社工接觸過的案件中,隻有藏毒類案件或會進行三級搜身,K
當時亦未有傷害自己,身上無危險品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三級搜身根本無需要。她又批評,警方未有在未成年的人士在被捕後,安排家人、律師或社工陪同三級搜身,已足以造成心理創傷。

她又質疑社署未有就K同學的事件主動介入和提供支援,指根據“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社置有責任主動介入並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並要求警方參與,確立案件是否構成性侵犯,但過去一年,仍未見社署有采取上述行動。

社總會外務副會長張誌偉則希望是次 K
同學公開她的經曆,可以鼓勵其他受警方不合理對待的受害人勇敢麵對。社總強烈要求警方必須尊重被捕人的合法權益,停止任何形式不合理行為,並促請社署支援有需要的受害人,特別是未成年人士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社總又呼籲,如有市民有
K 同學被捕時的影片,可向社總提供。

警方回覆網媒立場新聞的查詢時稱,致力保障被捕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會以合理性及相稱性的原則,根據當時環境及視乎個別情況而決定羈留搜查的級別,“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考慮相關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少女示威被捕 赤裸遭警捏胸羞辱 精神受創3次試圖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