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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噸,全假!中國爆300億“假黃金”驚天大案

80噸黃金,全假!保險不賠,9家信托慌了,誰在造假?這位銀行高管太狠了

  金融八卦女

  做為國內最大的黃金首飾製造商之一的公司——金凰珠寶,向多家金融機構質押了大量黃金融資,結果這些黃金被拿去檢驗,發現竟然是假黃金。

  上市公司爆了大雷!

  做為國內最大的黃金首飾製造商之一的公司——金凰珠寶,向多家金融機構質押了大量黃金融資,結果這些黃金被拿去檢驗,發現竟然是假黃金。

  據悉,目前未到期融資額約160億元,對應質押黃金超過80噸。未到期的融資金額160億元中,超過10億以上的的信托公司包括民生信托41億、東莞信托34億、安信信托19億和四川信托18億。僅此四家信托公司未到期信托超過112億元;另外恒豐銀行約39億元。多災多難的安信信托和四川信托赫然在目。其他信托公司還有長安信托8億,北方信托8億、昆侖信托3億、天津信托6億,中航信托2.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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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凰珠寶

  金凰珠寶成立於2002年8月,於2007年10月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2010年8月18日成功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股票代碼:K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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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官網介紹稱,金凰珠寶集研發設計、生產、製造、批發於一體的大型黃金首飾生產企業,是國內較大的黃金首飾製造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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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幾年來,武漢金凰珠寶通過信托融資非常頻繁,而2019年下半年開始,金凰珠寶涉及長安信托、東莞信托、民生信托等公司的多期信托計劃均出現逾期,相關產品規模合計達數十億元。涉事的多家信托機構遂提起司法程序,法院依法查封了金凰珠寶所質押的黃金。

  2020年以來,金凰珠寶作為被執行人案件已達22次,累計執行標的額達102.57億元,其中有多個標的被重複執行。最大的一筆執行標的達16.36億元,公司董事長賈誌宏持有的金凰係相關公司的股權也已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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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們知道,今年的黃金價格,漲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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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這樣漲了一年的黃金牛市行情之下,連作為笑談的中國大媽都解套了,為什麽有家做黃金的公司竟然成為被執行人?

  “黃金質押+保險保單”

  據了解,上述涉及金凰珠寶相關信托成立時,即通過質押實物黃金和保險公司承保的方式,設置了“雙保險”的風險控製措施。

  其中,保險人交付給受益人的標的黃金應經過雙方認可的具有黃金鑒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如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即視同發生保險事故,由保險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拿長安信托-金凰珠寶貸款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風控措施來看:

  1、黃金質押:

  金凰公司提供其合法持有的不低於上金所AU9995標準的實物黃金質押(靜態質押),信托放款前,質押物本金質押率控製在70%以內。

  2、保證擔保:

  公司法人代表賈誌宏承擔個人無限責任保證擔保。

  3、監控措施:

  【質押物管理】①質押實物黃金直接保存於武漢本地商業銀行保管箱中(中國工商銀行(5.250, 0.03,
0.57%)),保管箱封存。②質押期間內,不進行查庫(保證質押物安全),保管箱不開封,做到靜態質押。【質押物保險】質押實物黃金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財產保險(基本財產險附加盜搶險,同時保險公司承保黃金的重量及質量),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信托受托人;質押黃金接收並存放於銀行保管箱後,保管箱將封存,長安信托及人保財險公司分別持有保管箱鑰匙及密碼;項目存續期間,保管箱不可開封,做到靜態質押。

  產品違約,黃金還是假的

  早在此前,已有多家媒體爆出,2019年開始,金凰珠寶的經營情況開始惡化,多期信托計劃出現逾期。

  “公司在注意到金凰珠寶相關情況後,作為受托人嚴格履職、嚴密監控,並采取了相應措施。上述項目項下均設置了黃金質押擔保,且全部質押黃金均在保險公司進行了投保,民生信托為保險單項下第一受益人。”民生信托方麵表示。金凰珠寶用於信托融資中所質押的黃金,在信托公司進行違約資產處置時檢測發現質量和重量不符合標準。

  由於所質押的黃金已被投保,信托公司轉而向承保的保險公司要求索賠,結果遭拒。

  據悉,民生信托依照合同於2019年12月27日向金凰方發送《貸款提前到期通知書》,宣布相關融資提前到期,並提起司法程序,此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部分質押黃金進行了查封。

  不過,2020年5月22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民生信托送達的檢測報告顯示,質押黃金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

  據民生信托方麵透露,在相關金凰信托計劃中,保險公司作為保險人主持了質押黃金交付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於質押黃金的出庫、檢測、運輸、清點、封存過程,此外民生信托與人保財險和大地財險為共同管理人,隻有“指紋+身份證件+鑰匙”驗證通過時,存放黃金的保管箱方可開啟。

  而在對抵押物黃金進行處置前,第三方機構再次對抵押物做了檢測,結果卻顯示黃金質量和數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

  這次事件源頭要追溯到2018年。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武漢金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增資和收購股權以69.98億元獲得三環集團(25.490,
-0.25, -0.97%)有限公司99.97%股份,進而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襄陽軸承(5.020, -0.15,
-2.90%)27.93%股份,被稱為“湖北國企改革新樣本”。

這筆近70億的交易中,有42億是向外尋求的融資,其中金凰係旗下的金凰珠寶以黃金抵押貸款為底層資產的信托計劃,是融資的一大“主力”,涉及長安信托、民生信托、北方信托、安信信托等在內的多家信托公司。

  “踩雷”信托公司向保險公司索賠

  人保回應:“不符合保險合同約定”

  公開信息顯示,在金凰珠寶所的信托產品出現違約後,信托公司紛紛提起司法程序,並且對部分質押黃金、股權進行了查封及凍結。

  據人保方麵介紹,金凰案件中,人保財險武漢市分公司承保的是財產基本險,與武漢金凰訂立的保險合同條款為在銀保監會正式備案的《財產基本險條款(2009版)》(下稱“保險合同”)。其中保險合同第5條明確約定:“在保險期間內,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一)火災;(二)爆炸;(三)雷擊;(四)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由於保險合同第7條將“盜竊、搶劫”責任免除,武漢金凰附加投保了“盜竊、搶劫風險”。因此,人保財險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隻對上述6種原因導致的黃金“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單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同時,保險合同第3條明確約定:“本保險合同載明地址內的下列財產未經保險合同雙方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保險價值的,不屬於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一)
金銀、珠寶……”鑒於上述條款的限製,雙方通過增加特別約定的方式,將黃金標的擴展承保。特約條款作為保險合同的附件,無法離開保險合同而獨立存在;雙方對於投保險種、保險事故發生、責任免除等事項的約定,仍以保險合同,即《財產基本險條款(2009版)》的約定為基本遵循,財產基本險的屬性沒有發生變化。

  此外,保險合同第26條明確約定:“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應向保險人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且“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單證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除本條明確約定保險金請求權主體為被保險人外,保險合同和特別約定條款,均未約定“受益人”具有保險金請求權。

  人保方麵表示,目前被保險人武漢金凰並未向人保財險提出任何保險索賠,信托公司等機構提出保險索賠,不符合保險合同約定。

  “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金凰實控人賈誌宏聲稱,自己質押的黃金是上金所的“原料金”,無法在市麵上大量流通,隻能采取質押方式;此外,還提到,曆史原因沒有對收購的黃金做大規模檢測,可能有部分金子“成色不足”。

  這裏其實已經有了心虛的味道,但是,這個理由被接受了。

  為什麽有這麽多家信托公司集中“入坑”?

  總結來看,有三個原因:

  一是“項目隨人走”。某銀行高管跳槽到長安信托,長安就上馬了金凰項目;後來長安內部股權關係變革,新高管收縮項目規模。

  這個舊高管團隊分散到了東莞信托、民生信托等,項目也就跟著這些人在信托業“遍地開花”。

  雪上加霜的是,正在漩渦之中的安信信托、四川信托也各自牽涉其中,且規模不小。

  二是有保險公司財險增信。“黃金質押+保險增信”,大多數保單注明了黃金重量和質量由保險公司承保或鑒定;本來就是低風險的業務又加了一道“保險杠”。

  三是武漢金凰融資的項目參與“三環集團”已經改製競標成功,項目本身“錢”景廣闊(僅靠土地改性就能收益翻倍)。

  這樣一“捋”,邏輯就通順了。

  回過頭去看,武漢金凰項目,其實有兩個極端:

  一端是融資主體財務狀況不好,主營業務沒什麽亮點,靠一個“改製並購”的前景來融資,混改過程中間又矛盾重重;

  另一端,是“黃金質押+財險承保”這種看上去低風險的融資模式,偏偏還能提供高收益、大體量融資;高收益意味著投資者接受度高,大體量意味著巨額管理報酬,這對信托公司無疑是巨大的誘惑。

  誰在造假?

  此信托模式中,參與者有金凰實業、黃金檢測機構、保險公司、黃金保管方(銀行等)、信托公司,在案件水落石出之前,我們僅從邏輯上分析誰在造假:

  信托公司沒有參與黃金造假。在該信托融資模式中,金凰珠寶共獲得了10家以上的信托融資,要讓10家以上有競爭關係的信托公司聯合欺詐各自的投資者形成合謀,無異於集體自戕,幾乎沒有可能;同時,融資方若要讓遊戲持續下去,亦需更多的信托公司參與進來,這便需要信托公司在不必合謀的情況下便可參與進來。從邏輯上可以判定信托公司沒有參與黃金造假。

  金凰珠寶必然造假,假黃金皆出自其手,這一點不必討論。

  涉事的黃金檢測機構可能造假,也可能檢測到的確實是真黃金而無責。

  保險公司有可能造假。保險經辦人被買通,該經辦人需要一顆天大的膽子,比賈老板的膽子還要大,即拿比賈老板少的錢,幹比賈老板還要大的事。

  黃金保管方有可能造假。銀行內鬼在黃金入庫後狸貓換太子的可能性無法排除,即調包發生在黃金保管方,前有“農行39億票據變報紙”的先例。

  從邏輯上分析,在黃金保管方造假的中間環節最少,嫌疑最大。即涉事的黃金檢測機構每次檢測的黃金都是真黃金,保險公司看到的是真黃金,信托公司經辦人看到的也是真黃金。看完之後,則換成了假黃金,真黃金拿出來進行下一次融資。按此邏輯,需且僅需融資方買通保管方,檢測機構無責。

  信托公司的責任

  信托在經曆重重風控之後,卻受傷如此之重,那麽問題出在哪裏?真的就隻是保險公司的問題嗎?信托公司的主要責任在哪裏?

  投後管理不力是信托公司管理失職之一。東莞信托早在2020年2月,便抽檢了所質押的黃金為假,但直到2020年6月,假黃金的信息才暴露出來。由此可見,在“黃金質保+保險保單”的信托融資上,必有瑕疵,保險公司對承保財產的投保後管理、信托公司投後對質保品的管理上都難逃其責。若在投後管理中,無論抽檢方是保險公司,還是信托公司,對質保品有那麽幾次抽檢,早日將風險暴露,便不會形成今日之驚天大雷,此為信托公司管理失職之一。

  信托公司對資金流向缺乏有效監管是其管理失職之二。我們知道,每一個融資類信托計劃中,在資金流上,資金用途與還款來源是重中之重。如果還款來源斷流,才是處置抵(質)押物。那麽,在此案件中,還款來源又是什麽?即使我們不追究還款來源,我們隻關注質押品處置價值。我們從黃金價格走勢來看,黃金價格自2015年起,便處於上升通道,COMEX黃金價格已從2015年底最低價1046上漲至今日的1785,漲幅達71%,如果金凰珠寶,把融到的資金全部用於購買真黃金,再用真黃金抵押再融資,亦可還本付息。由此可以推斷,信托公司沒有或者不能有效監管資金流向。

  以上兩點,或將成為信托違約後投資者追責的切入點。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80噸,全假!中國爆300億“假黃金”驚天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