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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作為隱喻:52歲男人最後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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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安順公交車特大事故,官方通報出爐了。這份通報值得好好閱讀,它非常客觀、冷靜,但是也陳述了基本的事實和邏輯。

結論很簡單,就和當初財新網的報道一樣,52歲的司機張某鋼,是承租房被強製拆遷後,產生了厭世情緒,故意把公交車開進湖中,造成21人死亡(包括他本人)。

通俗一點說,就是我們常說的“蓄意報複社會”,有些媒體在轉述官方通報的時候,也使用了這樣的標題。使用官方通報的語言,就是“針對不特定人群實施的危害公共安全個人極端犯罪”。

為張某鋼所作的任何辯護都是不對的,這種行為絕對不值得原諒。當我們這麽想的時候,有一個潛在的看法,就是如果張某鋼的行為,針對的是“特定人群”,比如,拆遷隊,街道辦,似乎更讓人同情一些?

為他辯護是沒必要的,但是想辦法去理解他的處境,卻是必須的,因為處在這種絕境中的人,絕不止一個。對一個社會來說,如何避免讓人陷入徹底的絕望,是相當重要的課題,否則,選擇這種極端方式的人隻會越來越多,整個社會就會像那輛公交車一樣,看上去“正常行駛”,卻隨時有危險的可能。

就這場具體的悲劇而言,“社會”挽回這個絕望的中年男人,可能有三次機會:如果拆遷沒有那麽“果斷有力”,給他留幾天時間,讓他進去看一看,收拾一下(財新報道曾有細節,張某鋼趕到現場,想進去被攔住了);如果他打政務熱線,得到的回複再有溫度一些;或者當他打電話給女友的時候,女友能夠真正意識到問題所在,對他有一些恰當的鼓勵並迅速找到他安撫——或許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當然,這些都是假設。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或者“社會”,並沒有表現出挽回的意思。

這樣,張某鋼最後的行為,就是一種絕望的表達。官方調查也承認這一點,稱他“為製造影響”。一個人決定這樣做的時候,肯定知道自己也會死。連自己的死都不怕,還要什麽“影響“?這是歲月靜好的人們所不能理解的。但是,這也正是張某鋼“最後的鬥爭”,他想通過這種行為,來反抗社會或者命運加在自己身上的巨大不公。那種“不正義”的限度,超過了自己生命的承受力。

但是,媒體用“報複社會”來形容這種行為,並不恰當。“社會”是什麽?如果我們把社會理解成政府和個人之間“地帶”,那在張某鋼案件中,社會也是無辜的。

導致張某鋼“厭世”念頭的事情有很多,個人層麵,離異,身後困難,看不到希望,甚至所為的中年危機,都是因素;政府方麵,拆遷(為了加快發展),沒有領取賠償金(40平米7萬多塊,張某鋼認為太少),申請公租房被拒(政府理由可能也正當)——在他房子被推到那一刻,也就徹底推倒了他的人生。

在這個過程中,“社會”恰恰是缺席的。有沒有團體能夠關心他?有沒有人可以給他安慰和希望?有沒有機構可以幫他維權?我們都看不到。“報複社會”,這個被報複的對象,恰恰是缺席的。

在政府(公權力)和個人之間,就是廣闊的“社會”,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空間是被大大壓縮了。最終,公權力直接麵對個人,當然擁有碾壓對方的實力。而作為“萎悴的個體”,到哪裏去尋求客觀、理性的道路呢?最終他隻能通過自己的死亡“製造影響”。

社會由無數個個體、社會組織和團體來組成。當個體聲音得到聲張,社會就能獲得發育,反之,社會萎靡,個人最終也會失去最後的牽掛。但是我們看到的現實是,不但“中間地帶”(社會)日益萎縮,而個體似乎也在崇尚一種碾壓的狼性文化。

這種冷漠,有時候以一種進步的麵目出現。昨天看到一篇文章,說“連x訊員工都開始逃離深圳了”,控訴的是深圳的高房價。後麵的網友評論有一條非常經典:“是你自己的進步慢了,趕不上深圳的進步速度……”

這是相當可怕的觀念。如果某訊的員工都趕不上,張某鋼就更趕不上。當一個人無論如何都趕不上的時候,他就可能“製造影響”,逼迫你們回過身來。如果那個“社會”真的存在,它就像一輛公交車一樣。你坐在前排,或者更好的靠窗座位,確實相當進步優越,但是終究還在車上。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公交車作為隱喻:52歲男人最後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