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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花了一個禮拜終於決定開除 強奸犯學生了

 7 月 31 日晚,浙江大學發布通報,決定給予浙江大學 2016 級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此前,努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此事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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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7 月 31 日,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 2016 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7 月 20
日努某某事件引發網絡關注後,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根據新查證的事實,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提出給予努某某重新處分的建議。應被處分人要求,學校還進行了不利處分聽證等程序。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
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 1 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據悉,學校下一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加強製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

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

7 月 31 日,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 2016 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7 月 21
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各調查組仔細查閱了有關文書和視頻材料,向數十位師生(含若幹舉報人)了解情況,並多次與當事人當麵了解、核實,對有關線索進行多方取證、核實、審議,確保調查結果真實準確、處理程序合法合規,既體現公平公正又維護個人權利。

現查實,努某某確實存在多項被舉報的違紀違規情況。校學生獎懲委員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進行了認真的研究討論,同意重啟處分程序。此後,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
號)的規定,向本人送達重新處分預通知,並應本人要求,舉行了不利處分聽證。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聽證委員會認為事實清楚、依據明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對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予以支持。7
月 29 日,按照作出處分的權限規定,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提出了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建議。7 月 31
日,浙江大學校務會議經過充分和慎重的討論,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
1 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在專項工作組開展深入調查的同時,校紀委辦、監察處也對整個處分過程進行了監督和調查。經核查,處理過程符合規定程序,未發現違紀違規問題。

浙江大學是一所具有優良校風學風的學校。一貫以來,我們十分重視維護立德樹人、團結向上的育人氛圍,但對違紀違規的人和事,無論來自哪裏,什麽出身,都一視同仁,嚴肅處理。個別人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浙江大學的形象,但不會損害我們嚴肅校紀的堅定決心。歡迎社會各界繼續關心支持浙江大學的辦學工作,共同營造更加安定美好的校園環境。

通過這個事件,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工作中的問題和值得反思的地方。我們將舉一反三,認真評估並修訂完善《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改進學校管理,加強製度建設,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

浙大花了一個禮拜終於決定開除 強奸犯學生了

本文綜合自:浙大發布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浙大花了一個禮拜終於決定開除 強奸犯學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