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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爆料范冰冰涉偷漏稅 地稅局介入調查

崔永元爆料范冰冰涉偷漏稅 地稅局介入調查

中國央視前知名主持崔永元爆料中國女演員范冰冰天價片酬,疑似偷漏稅一事又有新進展。

中國《法制日報》6月3日報道稱,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蘇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

綜合媒體報道,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56美元)。

一天後,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人民幣,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人民幣,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發布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泄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路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北京時間6月2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出關於“大小合同”的新爆料,他在微博中稱,“我家鏟屎官說,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

崔永元的這條微博還截圖中國《刑法》條文,明示事件走向預期——將最後由法律定調。

據介紹,所謂“大小合同”、“陰陽合同”是指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對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有中國法學專家評論稱,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並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