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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古拉格

1986年9月24日國務院批准撤消碧江縣,碧江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上消失。然而,這個邊境小縣作為中國古拉格的模式標本卻不會消失,它將永遠保存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紀念館裡。《碧江縣誌》載:“從1957-1959前後兩年多的時間裡,僅農村中被關和批鬥的就達619人,被捕488人。全縣共死亡154人,外流2200餘人。”(雲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8月第一版第314頁)1958年碧江全縣人口為32444人,農村中被關和批鬥的人占全縣總人口1.9%,被捕的人占全縣總人口的1.5%,外流(實指逃亡緬甸)的人占全縣總人口6.8%,死亡的人占全縣總人口0.47%。幹部和工人的數據來自其他資料,受害和牽連的幹部266人,占當時幹部總數的11%。受害和牽連的工人131人,占工人總數的37.1%。另有研究者對受害和牽連的人的民族族別作了統計:傈僳族344人,怒族137人,白族123人,漢族69人,納西族10人,彝族3人,傣族3人,獨龍族1人,不明族別311人。需要說明的是,對於自中共執政以來,歷次運動中被殘害的中國人的統計是一項十分艱難的工作,死亡的人是從被捕的人中剝離出來的,難免有數字打架之嫌,敬請指正。

本來碧江縣已經定為不經過民主改革,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的“直接過渡”地區,這裡的領導人卻在反右之後,搞了“民主補課”、“社會鎮反”、“機關肅反”,後來被稱為“三個擴大化”。這裡的領導人首先發出的是“不三不四的人統統抓”的指令,對馬克思主義如此通俗化的運用,恐怕連史達林、毛澤東也會拍案叫絕。“不三不四”的人實在難以界定,於是被掌權者定為“不三不四”的人就統統被抓入獄。親歷者說“捕人像貓捉老鼠、餓老鷹抓小雞”,捆人的草繩用完了,用山間的葛藤。劃分階級中,被劃成地主、富農成份的人又大大超過大陸土改時期劃定的約5%的比例。有的村社競達總戶數的20%。中央認定的“階級分化不明顯”的傈僳族、怒族地區頓時增加了許多“稀飯地主”、“草鞋富農”,意思是說,稀飯夠吃的人家被劃成地主,會穿草鞋的人家被劃為富農。

1958年8月20日,有四位下放到邊境沿線村莊勞動的幹部,返回原單位工作,然而禍從天降,全部以“叛徒”罪逮捕入獄,理由是那一帶是敵特竄擾地區。經過刑訊逼供,逼出些假線索,牽連時任州人委建設科長、傈僳族上層人士楊約拿及和文生、此阿昌、付三光等人,施以酷刑之後,楊約拿服毒,和文生吞下大頭針自殺獲救。楊、和等人精神崩潰,由於審問人員的指供、誘供、逼供和自己對“坦白從寬”、“立功受獎”的盲目理解,他們瞎編供詞,亂點鴛鴦譜,承認自己是“反革命分子”。再逼問到反革命組織名稱、頭目及其目的時,他們胡編亂造“耶穌黨”、“傈僳黨”、“斧頭黨”、“鐮刀黨”、“弩弓黨”、“怒傈黨”等無中生有的名目,還瞎說什麼“頭目”是裴阿欠州長和霜耐冬副州長,目的是要建立“怒江傈僳國”。給自己加上子虛烏有的罪名,企望“從寬處理”或“立功受獎”。由於嚴刑逼供,被逼人員的瞎編亂供和肅反領導小組(五人小組)的輕信認定,所謂“裴霜反革命集團”就這樣炮製出來了。

1958年8月底的一天,在中共怒江州邊疆工作委員會大禮堂召開當地黨政軍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及縣城周圍農民參加的千人大會,突然宣布將阿車士和付三光定為“裴霜反革命集團”骨幹分子。阿車士於1955年畢業於昆明醫士學校,中共黨員,是當時碧江縣傈僳族年輕一代最有號召力的人物。將阿、付二人強行拖上台,對阿車士拳打腳踢。付三光因前幾天當場“坦白交代”未受苦刑。千人大會樹立“寬”和“嚴”兩個“樣板”以震懾傈僳族群眾。付三光不但不給苦刑,還當場宣布保留他的黨籍。蒙冤受刑,死去活來也不說假話,不編假供詞,更不揭發所謂“同夥”及其“頭領”的阿車士,被定為“頑固不化”、“死心踏地”、“堅持反動立場”的“反革命骨幹分子”。劈頭蓋臉的拷打把他打得鼻血如注,血染滿面,雙眼打腫而無法睜開。身上的衣服被撕成碎片,頭髮也幾乎被揪光。進而失去知覺,昏死倒地。還將他身懷有孕的妻子拖上台替他下跪受刑。同時蒙冤的50餘人,被關在縣民族幹部訓練班的教室和宿舍內受隔離審查。

被隔離審查的人員,全數被剝奪了人身起碼的自由權利:不准互相對看,不准互相說話,不到規定的時間不準解大小便,不准不吃飯(防絕食抗議),不准多吃飯(防浪費糧食),不准不入眠(防畏罪逃跑),不准眠過深(促坦白交代)等十幾條摧殘生靈的戒律限制。當你深思而難於入眠時,他們就斷定你不入眠就是企圖逃跑投敵而被拳打腳踢一陣;如果你被折磨得疲憊不堪而睡入夢鄉,他們又認定你睡大覺,不考慮問題,不想交待“罪行”而被罰站到通宵。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碧江古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