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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政治犯」的故事

「兒童政治犯」的故事

四年前的初夏,我和省城一位詩人朋友因事到重慶。朋友開車,我坐副駕。車上就我們兩人。旅途寂寞,總得講點什麼。兩人天南地北瞎聊,後來朋友就對我講起了文革中,他差點成為「兒童政治犯」的一段特殊經歷。

我和這位朋友關係極熟極好,兩人知根知底,可謂無話不說。1990年代我們還一起搞了個編輯部,在省城折騰幾年。不過他這段經歷連我也是第一次聽說。可見一個人心裡總存有一些不想言、不願言或暫時不想示人的心事。

朋友生於1965年,文革爆發,他才一歲。又過了兩三年,他上幼兒園了。有天,他和幾個小朋友在外面玩,閒得無聊,幾個幼兒就用粉筆在牆上亂畫。畫來畫去,結果不知怎麼回事,就畫出了一幅「反標」(「反動標語」或「反革命標語」的簡稱)。

當即驚動有關部門,派員立案偵查。時年幾歲的朋友單獨被帶進一間屋子。幾個大人開始很和氣,還拿出糖果讓他吃(顯然有備而來,那時的糖果不是想買就能買到的,均要票證)。在確認了哪些字是他寫的以後,那幾個大人就開始往朋友的父親身上引,很和氣問他,是不是家裡大人(主要是其父)讓他或教他寫的?

朋友很小,百事懵懂,自然不會懂得這些事情的利害以及嚴重後果之類。不過,吃著糖果的他,還是有些本能感到,事情牽扯到家中大人恐怕不妥(也確實不是父親讓他寫那些他也弄不清真正含意、尚有些筆劃不全的字的),就如實堅持說不是。那些「很和氣」的叔叔伯伯漸漸變了臉,威嚇、恐嚇、怒罵、引誘,什麼都使出來了。還威脅要將他「關黑屋子」。朋友也哭,也鬧,也害怕,但始終沒鬆口,沒有照那些大人說的話承認下來。

最後,因年歲實在太小,辦案人員又有些「手下留情」,事情不了了之。發生這一切時,家中大人正「等他回家吃飯」,對此一無所知。再以後,知情了,才驚出一身冷汗,後怕不已。

那天在車上,朋友給我講這些事時,心緒複雜中,還有點慶幸,自己在當時無知懵懂狀態下,只憑本能堅持下來,咬牙保住了父親。沒弄出一番可能父子相揭相殘的家庭慘劇出來。他才在以後幾十年人生經歷中,沒背負那沉重的心靈十字架。

朋友的父親我多次見過,瘦瘦高高,一臉憔悴狀,卻待人極和氣,也極小心。本市一家科研單位的技術人員,很老實很膽小的一位知識分子。直到前些年逝世,都是處事謹慎小心的老派知識分子模樣。我想,就是再給他十個膽子,在那種年代,也不敢支使兒子去弄點什麼「反標」出來。

詩人朋友沒成為共和國年齡最小的「政治犯」,實在有些運氣成份。不過,共和國歷史上,年僅幾歲的「反革命案犯」,卻是有過的。而且還不少,甚至一度「未成年犯」成了這類「政治案犯」的主打。

前些年,筆者在省城地攤上購到一本西北某省城內部版的「公安大事記」。其中記載,1960年代初期,連續兩年時間,當地「反標」案,「作案者」的多數,竟是幾歲到十幾歲的「未成年犯」。連當地公安機關頭頭腦腦,都覺得如此弄下去,是個問題。行文上級領導,建議各方面配合,加強教育警示,減少發案率。

兩年前,筆者研究遇羅克和「一打三反」,傾力收集當年文獻資料,頗有所獲。筆者曾在文章中提及當年北京市公法軍管會一份1970年2月11日《通知》。該《通知》公布的「五十五名罪犯」材料中,其序列號第五的所謂「現行反革命犯」朱章濤。其年48歲,出身「右派」,被「勞教」或「勞改」。文革時在北京市鋼筋混凝土構件總廠水磨石廠「監督勞動」。

《通知》上,其「罪狀材料」如下:

朱犯頑固堅持反動立場,經常收聽敵台廣播,大肆散布反動言論,多次書寫反革命標語,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朱犯為了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陷害革命幹部,經常向鄰居兒童灌輸反動思想,於一九六八年三月,採取金錢利誘和威脅等手段,多次唆使兩名兒童書寫反革命標語,惡毒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

筆者收藏的是被某權勢人物批示過的原始文本。在介紹朱章濤「罪行」的印刷文字之後,有黑筆批註的「死刑」字樣。表示公審判決前,這位有「右派」之身的朱章濤,已被內定為待處決的死刑犯。

筆者在論遇羅克處決問題的第二篇文章中亦提到過,上了當年1月9日同類《通知》卻因故「刀下留人」的遇羅克,本來不在這份《通知》「案犯名單」上,但卻被這位權勢人物用黑筆臨時添上了。在原件第四個案例(「反革命集團首犯梁志德」)和第五個案例(朱章濤)之間的文字空白處,寫有:「五、遇羅克」字樣。這樣,新加上的遇羅克順序號成了第五,原本排第五的這位朱章濤,在公審公判大會的宣判及「判決書」和張貼《布告》中,順序號就改成了第六。

就此,1970年3月5日,這位被指認「教唆兒童寫反標」的朱章濤,與遇羅克一起被當局處決。張朗朗先生回憶遇羅克的文章中,也提到過這位朱章濤。張朗朗寫道:

「我們那批死刑犯是在1970年3月5日宣判。許多人被拉走了,我記得名字有:遇羅克、田樹雲、孫秀珍、沈元、李家麟、王濤、王文滿、朱章濤等。……我被留下了,筒道里死一般地寂靜。我預感到他們再也不會回來了。」(《張朗朗在死刑號的日子》,載《南方人物周刊》2010年第12期)

仔細看過這份《通知》,我才為我那位詩人朋友及其父親真正捏了一把汗。都是文革中的「兒童反標案」,都是在追查所謂的「幕後教唆者」。我那位朋友及其父親,其時沒因之家破人亡,真是萬幸萬幸!

從朋友的親身經歷來看,其間經受了辦案人員的利誘和威脅,誘供逼供。這就很難說讓這位朱章濤遭難的「兩名鄰居兒童」,不是在辦案人員的利誘威脅下,受到誘供威逼而做出的胡亂指認。而且,《通知》「罪行」文字所言的,對其「採取金錢利誘和威脅等手段」云云,甚覺荒謬。

從詩人朋友自身經歷的故事,基本可以斷定這位朱章濤是位「蒙冤者」。他的「右派」(據說還是國民黨員)身份,導致了自身悲劇。由此我們不妨也看看想想,文革中,以至共和國歷史上,還有多少這類荒誕不經的「兒童政治犯」冤案!

2011年6月15日—18日自貢危樓書屋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兒童政治犯」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