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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壽如果祝錯 那是要死人的

祝壽如果祝錯 那是要死人的

這案子剛開始有點狗血。

湖北人鄭友清,在河南桐柏縣定居,白手發家成了土豪。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初一,是他八十一歲生日,鄭家準備大辦特辦,他朋友就推薦了在當地教書的湖北孝感籍秀才程明諲yīn寫祝壽文。

那時候的祝壽文,是要寫在壽幛上,讓每個前來祝壽的人都看得到的。

程明諲不認識鄭友清,接了活,秉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向鄭的家人朋友詳細了解鄭的發家史之後,才欣然落筆。

鄭友清拿到壽幛,打開一看,立馬打了個冷顫——其中竟然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等句,這還得了。

鄭友清經商之前是否讀過書,不得而知,但商人的政治嗅覺總是比文人更靈敏,他活了八十一歲,歷經康雍乾三代,看過的文字獄還少嗎?特別是乾隆上位以來,很多文禍都是無中生有,現在你說我「創大業」,不是想要我老命嗎?

不過他倒沒懷疑程明諲,因為兩人根本不認識,無仇無怨,他懷疑的是另一個人——程明諲的朋友曹文邠bīn。曹的女婿跟鄭友清有經濟糾紛,曹一直罵鄭為富不仁,很有可能,是曹知道程要給鄭寫壽文,就唆使程在壽文中埋雷。

叫人重寫已來不及了,怎麼破?鄭友清無師自通,想出了一個超前辦法,用紅紙將部分敏感詞句遮蓋掉,相當於「☐☐☐☐(此處作者刪去××字)」,或者「根據大清相關律例,部分壽文內容未予顯示」。

這樣有點丟臉,但丟臉總比丟命好。

事情本來就這麼過去,沒想到,鄭的生日過後,有好事者跑去告訴程明諲,說鄭土豪對你寫的壽文極不滿意,用紅紙蓋掉了幾句。程明諲也很不高興,可能就在講課的時候跟學生吐槽了幾句,學生們說這是赤果果侮辱老師啊,侮辱老師就是侮辱我們啊,是可忍孰不可忍!

幾天後,程明諲的學生,一個叫胡高同的,在市上購物,遇見了鄭友清的侄子鄭萬青,一把揪住,要他親自去向程老師賠禮道歉。鄭萬青當然一萬個不同意,胡高同便在大庭廣眾之下將他痛打一頓。過後氣還沒消,又糾集了兩位同學在街上貼大字報,辱罵鄭友清沒文化沒眼光沒器量。

在「避席畏聞文字獄」的年代,鄭友清這麼做,就算有點過敏(後來證明完全不是),也是出於自我保護,順帶也是對撰稿人的保護。可程明諲身為教書先生,竟然連這一點都不懂,還解讀為侮辱,導致他的學生憤而為師出頭。

他們萬萬沒想到,這一出頭,真的就把老師的頭給出了。

侄子無辜被打,徹底激怒了鄭友清,他撕下壽幛上的紅紙,將原汁原味的壽文直接送到縣教諭(教育局長)黃懷玉那裡去告狀,同時把曹文邠也列為被告人,說是他唆使程明諲埋雷的。

黃懷玉不敢怠慢,趕緊發出傳票,拘程明諲和曹文邠到案。可程明諲是湖北孝感的秀才,河南桐柏這邊管不到他,他拒絕到案,只能先審曹文邠。

曹文邠對此事一無所知,突然成為教唆犯,在堂上當然要辯了。可程明諲未到案,黃懷玉有罪推定,認為曹是在狡辯,一言不合就動刑。

還好,只是打了六下手掌心。

不料,曹文邠一被放出,就在門外破口大罵。黃懷玉也怒了,介是向本教育局長示威哪!抓回去,重打二十大板。

曹文邠也軸,一打再打,反打出他的鬥志,乾脆上學臣衙門(省教育廳)去告黃懷玉,捏造了幾個罪名,想把他告倒。衙門的官員一看,乖乖不得了,這可是比人命更大的案子,趕緊上報河南巡撫富勒渾。

29年前,富勒渾還是浙江按察使的時候,就曾經被乾隆派去釣魚一個退休幹部梁詩正,探查他的思想動向,他最清楚乾隆對此類案子的重視了,接到教育廳的報告,第一時間抓人、抄家。

這一抄家,就抄出更大問題:程明諲家不僅藏有早被列為禁書的康熙年間詩集《留青新集》,書中還夾有便簽,除摘錄重要詞句外,還抄了《後漢書》裡一些句子,內容不是影射就是牢騷滿腹,這說明程早就有反骨了。

而曹文邠家中,則藏有一捲軸《文昌錄》,裡面各種符咒,甚至直呼歷代皇帝名字,也都是妥妥的死罪。

嚴刑之下,程文諲供稱,他之所以在祝壽文中寫「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是因為了解到鄭友清是湖北人,來到河南白手起家,而《易經》中載,「富有之謂大業」,所以就用這句話來概括鄭的人生軌跡(就像現在如果給某房產大鱷祝壽,也會寫「紹芳聲於河南,創大業於廣東」嘛)。至於學生替他出頭打人,到底是不是他唆使的,程文諲含糊其辭。

但案子的重點,已從祝壽辭轉移到含書射影,特別是他抄了《後漢書》上的「寧饑寒於堯舜之荒歲,不飽暖於當今之豐年」;還有《留青新集》中的兩句詩:「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圈點出來後,還加了「古今同慨」的旁批。

審訊官員認為,當今皇上聖明,勤政愛民,是千年不遇的好皇帝,全國人民都感恩戴德,你不但不感恩,還發牢騷搞影射,這不是毀謗、悖逆是什麼?

程明諲辯稱,他從小就很窮,一直被有錢人瞧不起,所以才在書中圈出「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並旁批「古今同慨」。但幾頓酷刑之後,他還是承認,這所有的一切,「總是犯生心裡牢騷,不知安分,以致犯了悖逆大罪,還有何辯呢」。

曹文邠則供稱,他跟鄭友清確有積怨,但對程明諲寫壽文的事真的一點都不知情。鄭友清將他告了,害他被縣教諭打,一怒之下,才到省廳誣告縣教諭。至於所藏《文昌錄》,是一個在他家中開館授徒的湖北孝感秀才臨時要回老家而寄存的,那秀才對他說過,文章寫不出,只要抄一抄《文昌錄》上的符咒,就能文思泉湧。曹文邠覺得那秀才文章不咋的,平時也沒見他抄過《文昌錄》,所以不把他的話當回事,一次都沒抄過。

其他涉案人員,包括倒霉的壽星鄭友清,還有程明諲的學生、妻兒,甚至請過程明諲到家中教書的僱主,也都一一受審,所有供詞彙集,證實案情確如上述。

錄完口供,巡撫富勒渾給出了定罪、量刑建議:主犯程明諲,只因功名無成,生活困頓,就對朝廷心懷不滿,在書中妄加圈點評論,影射毀謗,「應照大逆凌遲處死律凌遲處死」;其胞弟雖分居不知情,但也應按律斬立決。程母被押解到省後,還沒審訊就死了(估計是被嚇死的),那就算了;程妻和三個十五歲以下的兒子,以及程弟之子都「給付功臣之家為奴」;程的學生,那些幫他出頭的,有功名的革去功名,每人再打八十屁股。

曹文邠重打兩百屁股,判三年徒刑。將書寄在他家的那個秀才,宣揚符咒,「跡類邪教」,打一百屁股,流放黑龍江當苦差。

縣教諭黃懷玉發現重大案情不上報,私自查問,已革職。

至於鄭友清,看到敏感句子先不舉報,明顯是怕被牽累,後來又隨便亂告人,本來按律應重打八十,但他已年過八十,抵了。

至此,案情審結,富勒渾將詳細經過及量刑建議寫成奏摺,呈送乾隆定奪。

乾隆先是在第一份案情奏摺上批:「知道了。」然後,在富勒渾的量刑建議上批:「三法司核擬速奏。」還是要走一下程序的嘛。

幾天之後,三法司核准,乾隆又開始玩「皇恩浩蕩」的遊戲了,下了一道諭旨:

程明諲妄作壽文及圈點成語之處,不過文理不通,濫用惡套,與公然造作悖逆語者有間。

對主犯程明諲妄作壽文及圈點旁批,乾隆定性為「文理不通」,惡俗套用經典,跟「公然造作悖逆語」性質不同,不用處極刑。但程明諲唆使學生毆打他人,甚至在街市上貼大字報罵人,「此等黨同惡習實啟師生門戶之漸,於世道人心甚有關係」,如果放任自流,以後那些學生還不反了?但朕還是開恩的,不用凌遲,砍頭就行。他的那幫學生,「均非安分之徒」,就按你們說的辦。至於曹文邠、鄭友清等,算了,放過他們吧。

也許是覺得這麼處理既英明又寬宏大量,諭旨最後,乾隆忍不住給自己點了個贊:

朕辦理庶獄一秉大公,所犯情罪悉視其人之自取,似此門戶之見尤宜整飭以靖士風,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可見,乾隆最忌的,乃是「師生門戶之見」,有門戶,就會結黨,這就不僅僅是一兩個文人發牢騷寫反語的問題,而是群體事件的萌芽了,能不防微杜漸嗎?

所以,這案子在清朝文字獄中頗有代表性,因為它充分表現出幾點:百姓的自我審查很自覺,官員的深文周納很厲害,皇帝發現問題的眼光很獨到,因為他一眼就看出真正能威脅滿清政權的,就是一個教師發動學生的能力。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祝壽如果祝錯 那是要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