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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同喊冤反駁李鵬 眾高層六四中真正角色

陳希同,一九八九年時任北京市市長、中國國務院國務委員。一般認為,他對一九八九年的事態發展負有相當責任。他在晚年接受姚監復的訪談時駁斥了這一觀點,同時也否認了對他的貪污罪的指控。談話中,他還談及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李鵬、江澤民等中共最高層領導人在六四期間的一些活動,描述了他眼中的六四及這些中共高層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陳希同喊冤反駁李鵬 眾高層六四中真正角色

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核心領導者鄧小平(圖源:VCG)

這是又一份來自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門事件直接見證人的歷史呈詞。本書的重要性,盡在於此,不言自明。談話人陳希同,一九八九年時任北京市市長、中國國務院國務委員,一九九二年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書記。一般認為,他對一九八九年的事態發展負有相當責任。然而,陳希同的政治命運,在天安門事件僅僅六年之後就出現了戲劇性的轉折:一九九五年,身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高位的陳希同,被當局指控犯有貪污受賄及玩忽職守罪,隨即被開除中共黨籍並撤銷一切職務,並於一九九八年七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二零一一年,年屆八十一歲的陳希同,在北京昌平小湯山療養院C301室,自一月份起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份,先後八次接受了本書作者姚監復先生的訪談。本書即是這些訪談的記錄整理稿。

所有這些訪談,內容十分集中。陳希同主要談了兩個問題:第一,陳希同否認自己在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門鎮壓中扮演負責角色,着重澄清他本人從來不知道自己被任命成為北京軍事戒嚴指揮部的“正指揮”;第二,陳希同否認對他的貪污罪指控,多次辯解、說明了“貪污禮品”和在“豪華別墅”享樂、瀆職等罪名的事實真相。同時,這些訪談還涉及到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李鵬、江澤民等中共最高層領導人和他們的一些活動。

總的來看,這些訪談作為陳希同的一家之言,具有相當的歷史價值;在政治上,這則構成了一篇巨大的翻案文章:陳希同要同時洗清自己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門鎮壓中的罪責和後來中共官方所指控他的貪污、瀆職等罪名。那麼,陳希同所說,在多大程度上接近歷史真實呢?如果他確實透露了某些政治真相,那麼,這對我們理解中國政治又具有什麼樣的涵義呢?下面,我將對比研究陳希同訪談與其他相關資料,分兩個方面來探討上述問題。其中,在天安門事件和陳希同腐敗案之間,我更為關注的是前者。因此,以下的討論,集中在有關一九八九年的歷史真相及其政治含義上,較少涉及一九九五年陳希同腐敗案。

一、關於一九八九年北京戒嚴

陳希同在訪談中重點澄清的第一個問題,是關於他本人在一九八九年北京戒嚴中的身份和職責問題。他沒有正面回憶當年的事情,而是針對《李鵬六四日記》駁論。陳希同說,多年之後,看了這本《李鵬日記》的影印本之後,他才知道自己曾經被任命為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在此之前,包括在一九八九年當時,沒有任何人、任何文件通知過他這個重要任命。陳希同說:“我自己不知道我是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我也沒有在一九八九年去指揮戒嚴”;“這個指揮部的具體地點,我這個正指揮也不知道”。

此事事關重大。我們知道,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九日北京部分地區戒嚴,是六月三日夜間、四日凌晨北京軍事鎮壓的準備和前奏,而這場鎮壓致使至少數百人喪生;這也是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趙紫陽與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國務院總理李鵬意見分歧的關鍵,而這種分歧直接導致趙紫陽立即失去所有權力並在此後長達十六年內喪失人身自由直至去世。對此,《李鵬六四日記》“5月18日”一則記載:“下午三時,召開戒嚴會議。北京軍區周依冰司令員報告,決定派五萬兵力,20日晚以前進入北京。決定成立戒嚴指揮部,北京市長為指揮,司令員為副指揮。”而在同一則日記中,後來增加的那部分文字,卻沒有提到周依冰,僅說是楊尚昆通報了調動兵力情況。這裡不厭其煩,再引原文:“下午三時,在中南海召開戒嚴工作會議,我和喬石、尚昆同志參加。尚昆向我們通報了調動兵力情況。為了協調整個戒嚴工作,會議決定成立北京戒嚴指揮部,由北京市長和北京軍區司令員為正、副指揮。”上述兩段文字所載,應該就是陳希同在訪談錄中所要否認的。

誰是誰非?陳希同表示“有機會時”要當面問李鵬這些問題。中國作為宣稱中的法治國家,應該提供這樣的機會,讓兩位前國家重要領導人就此展開公開的法庭對質。在這個機會沒有到來之前,我願意從歷史研究的角度,就此有所探討。我將首先引用兩份資料:一份就是《李鵬六四日記》——在香港新世紀出版社2011年出版此書未果的過程中,來自北京的官方壓力證實了此書確系李鵬所著,雖然其中的歷史記載真偽與否有待各方研究;另一份則是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所編輯的《1989‘北京制止動亂平息反革命暴亂紀事》一書(以下簡稱《北京平暴紀事》),北京日報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應屬北京市在事件當時所提供的官方資料。同時,我還將參考其他相關資料,試圖多方查證李鵬與陳希同的說法哪一個更為準確。

查《李鵬六四日記》,在“5月18日”之後的日記中,多次提到戒嚴指揮部,亦有多處將北京市和戒嚴指揮部並提,並多次記載了周依冰在戒嚴中的一些作為。例如,5月20日,根據周的請求,李鵬下令鐵道部長李森茂執行運送沙河部隊2000餘人到達北京火車站的命令;5月21日,“城區戒嚴部隊由北京軍區司令員周依冰指揮,整個進京戒嚴部隊由總參謀長遲浩田指揮”;5月29日,李鵬主持政治局常委碰頭會,確定喬石分管戒嚴指揮部;6月3日,“下午四時在勤政殿,由喬石召集戒嚴的緊急會議,研究天安門廣場清場問題。我和尚昆、遲浩田、李錫銘、周依冰、羅乾等同志都參加了會議”;“6月3日整個晚上”,“戒嚴指揮部周依冰和羅干秘書長(當時任國務院秘書長——吳注)等則在人民大會堂”云云。但是,在整部李鵬日記中,沒有任何一處提到陳希同的名字,而前引5月18日日記也是唯一一處提到北京市長的地方,此後在涉及戒嚴指揮部時再也沒有提及北京市長,也沒有第二處講到所謂“戒嚴指揮部正指揮”。就連陳希同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一九八九年北京事件這件事,李鵬在日記中也隻字未提——關於這件事情,我在後面將另行專門探討。

《北京平暴紀事》是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活動為主線之一記載當年官方口徑的資料書。但是,其中沒有記載北京市長當時被任命為“北京戒嚴指揮部指揮”。查五月十八日至六月三十日逐條記載,陳希同名字計出現十五次,“北京市政府”更被多次提及,也有多次北京市政府與戒嚴部隊指揮部並提——這裡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這裡使用的都是“戒嚴部隊指揮部”,比李鵬所使用的“戒嚴指揮部”說法多出“部隊”二字,明顯是專指軍隊;第二,“戒嚴部隊指揮部”的說法首次出現是在五月二十二日深夜有關活動的記載中,六月三日之後則密集出現。

與《北京平暴紀事》類似,一九八九年八月出版、國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編《驚心動魄的56天:1989年4月15日至6月9日每日紀實》一書(以下簡稱《五十六天》),也沒有成立戒嚴指揮部和北京市長陳希同出任指揮的記載。在5月18日至6月9日的逐日記載中,陳希同的名字出現三次,一次是5月20日簽署《北京市政府令》宣布戒嚴地區,一次是在示威群眾的聲明中作為反面人物被提及,再一次是6月4日晚上發表廣播講話。“北京市政府”也多次出現,亦多次和“戒嚴部隊指揮部”並提。和北京市委辦公廳所編書籍一樣,這裡也有“部隊”一詞;區別在於,“戒嚴指揮部”要到6月3日的記載中才首次出現。

目前尚難以論定其資料的權威性的《中國“六四”真相》一書,說5月18日下午楊尚昆主持了中央軍委會議,“決定成立戒嚴部隊指揮部”,“戒嚴指揮部由(劉)華清、(遲)浩田和周衣冰組成,直接對中央軍委負責”。這裡也沒有提到陳希同或北京市長出任戒嚴指揮部指揮一事。

綜上所述,李鵬所說北京市長即陳希同擔任戒嚴指揮部正指揮一事,迄今只是單一信息來源,得不到其他相關資料的佐證;相反,具有不同政治背景的其他各類資料,所導向的結論都是支持陳希同對於李鵬的駁斥的。因此,在沒有新的可靠資料出現之前,可以認為,陳希同就一九八九年自己不知道曾經被任命為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的說法是可信的。

反過來看《李鵬六四日記》:此書整理成書應該是在2003年(李鵬為此書所作後記,落款為“2004年1月12日”),那個時候陳希同早就已經成為中共政權的階下囚了。在這種情況下,李鵬明顯地採取了避開陳的名字的做法,全書完全不提“陳希同”三個字。對比一九八九年當時的官方資料,這說明李鵬日記採取了一種不尊重歷史真實的態度。

問題還有另外一面:在李鵬處處迴避陳希同名字的背景下,他為什麼偏偏在所謂戒嚴指揮部正指揮的問題上要讓陳希同隱晦地出現一次?本書訪談者姚監復先生認為,李鵬這樣做,是要用北京市長的名頭,來掩蓋“六四”軍事政變的實質。這個看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啟迪意義。

退一步說,如果我們姑且承認李鵬沒有編造任命北京市長陳希同出任戒嚴指揮部指揮一事,那麼,在沒有進一步的權威信息出現之前,暫時的結論是:第一,即使當年確有任命陳希同擔任“戒嚴指揮部指揮”一事,做此決定者本來就沒有對此很當真,因此很可能沒有正式通知本人,更沒有廣為傳達,只是決定人把這個決定記在了自己的日記本上了;第二,“戒嚴指揮部指揮”一職即使曾經存在,也應該屬於虛職,北京軍事戒嚴的指揮權實際上屬於國務院、中央軍委、總參謀部和北京軍區。

二、關於一九八九年北京市“謊報軍情”

當然,陳希同沒有出任或擔負所謂“戒嚴指揮部指揮”,並不等於說,陳希同對於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門運動中中共當局最終採取血腥的強硬路線不負有任何責任。正像前文所引的兩部中共官方編輯的相關書籍所記載的,天安門運動當時,示威學生和群眾就對北京市領導人強烈不滿,特別是不滿北京市對於當時情況的彙報,一般認為這些彙報促使鄧小平在4月25日將學生運動定性為“反革命動亂”。

對於人們認為北京市領導人“欺上瞞下、謊報軍情”,陳希同在本書的訪談中主要做了兩個辯解:第一,他認為“鄧小平的政治判斷能力極強,資訊來源和管道很多,是不會被欺騙和上’謊報軍情‘的當的”。陳希同並借用趙紫陽的話強化這種說法。第二,陳強調,作為市長,自己“沒有簽發向中央上報學生運動的簡報,這一類政治思潮方面的簡報,是由北京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李錫銘簽發上報的”。那麼,陳希同所言,是否可信呢?對此我們可以照應上述陳的兩個辯解來分析:首先,北京市是否確有“謊報軍情”?其次,如果有,那是誰的責任?

從本書的訪談本身看,陳希同並沒有直接否認北京市領導人在一九八九年學生運動期間有過“謊報軍情”的作為。根據其他相關材料,在一九八九年當時,對於高層情況有一定了解的人們,普遍認為北京市領導人曾經向中央和鄧小平提供了不真實的情況,從而導致天安門危機。據北京市方面的官方資料《北京平暴紀事》記載,5月17日,遊行群眾從台基廠北京市委門前經過時,高喊“北京市委,謊報軍情,欺騙中央,罪責難逃!”5月18日,北京市屬新聞單位的100多名新聞工作者,到北京市委“請願”,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向人民交待’請戰‘真相”。5月22日,首都知識界上千人到北京市委門前示威,呼喊“李錫銘、陳希同,製造動亂的幫凶”等口號。所有這些,都表明了當時人們的這種普遍認知。其中,北京市屬新聞單位從業人員的請願尤其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所處位置使他們有可能了解一些實情;他們為什麼使用“請戰”一詞來描述北京市領導人對待當時民眾運動的態度?這也是值得重視的史實。

當時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主持日常編務的副總編輯陸超祺,在《六四內部日記》中,僅在4月15日到5月15日事態前期發展的一個月內,就不下十次明確紀錄了他所知道的北京市領導人對學生採取強硬敵視態度的作為。他有一處記錄,揭載了前述北京市屬新聞單位工作人員所散發的《北京市委、市政府要向人民交代“請戰”真相》的傳單內容,其中“揭露(了)北京市領導人在這次學生運動中的不光彩的表演”。根據陸的記載,這份傳單提到,北京市領導人對四月份學生運動有分析和彙報材料,並“請戰”要求中央授權部署對於學生運動的“反擊”;還提到市委、市政府在學潮中制定並實施“不準向學生供水、不準提供食品”等。特別是在“4月27日”一條,陸超祺在寫到《人民日報》4月26日社論激起學生和民眾更大反抗的時候,直接說到,這“是北京市委、國家教委向中央和鄧小平提供不真實情況,導致中央和鄧小平決策不當造成的”。

一九八九年時擔任中共官方通訊社新華社總社國內新聞部主任的張萬舒,對此也有多處類似記載,並提供了一些寶貴、翔實的資料。根據他的記載,4月2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對首都大學生悼念胡耀邦同志的活動進行分析研究,認為由於有’別有用心的人‘從中破壞,整個活動出現了升溫轉向的趨向”。張萬舒用將近兩頁的篇幅,直接徵引了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相關文件,文件中判定學生“反動言論公開化”,“行動有綱領,活動有組織”,並決定“採取戒嚴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在“4月25日”一節,張萬舒記載,上午十時,新華社副社長郭超人召開各部部主任會議,傳達了當日上午八時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胡啟立對於頭天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的傳達。根據這份記載,4月24日晚上的政治局常委會由李鵬主持,首先聽取北京市委和國家教委的彙報。李鐵映彙報了近幾天全國學潮的情況。“陳希同代表北京市委和市政府作了主體彙報”。作為資深記者的張萬舒,還記下了所傳達的陳希同彙報的具體內容,其中講到學潮“是黨內外、國內外敵對勢力勾結髮展的結果”,並說“這次學潮的矛頭是直接指向黨中央,表面上是對準李鵬總理的,實質上是對準小平同志的”。陳希同還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向中央提出建議,要中央、國務院“儘快拿出幾條過硬的措施”,“組織反擊,打退反動思潮的進攻”。在“4月29日”一節,張萬舒還紀錄了新華社社長穆青把郭超人和張本人找到辦公室來,傳達了胡啟立的一段“份量很重”的話,而他們三位新華社領導人當時議論了這段話,認為“很大可能”是北京市委和國家教委“給中央某領導人”、“特別是鄧小平同志那裡”提供了片面的信息。張萬舒特別指出,這些信息和哪怕是中共官方媒體的記者們所掌握的情況也有不同,而後者比較注意“客觀全面”。

不必引用更多的史料了,至此可以得出結論:至少在一九八九年四月份學生運動初起的階段,北京市很可能上報了與新聞單位所掌握的信息不同的資訊,認定這次學潮的矛頭是針對鄧小平的。這樣的資訊是否會影響鄧小平決策,我們後面討論。

在本書訪談中,陳希同指出,“我作為北京市市長,沒有簽發向中央上報關於學生運動的簡報,這一類政治思潮方面的簡報,是由北京市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李錫銘簽發上報的”。查《李鵬六四日記》與《北京平暴紀事》等書,可以看到,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的李錫銘,確實從頭至尾在這場巨大政治風波中扮演了很積極的角色;根據我們對於中共黨政關係的了解,陳希同所說也言之成理。不過,從前面所引用的材料中,特別是張萬舒4月25日的記載,我們看到,陳希同曾經“代表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就學潮情況作了“主體彙報”,而根據張的記載,彙報的調子與代表了鄧小平看法的《人民日報》“四二六社論”的調子是一致的。反過來,陳希同在本書訪談中卻說:“北京市領導參加中央會議,我是市長,一般不會由我先講。關於學生運動情況,一般由市委書記李錫銘或者市委大學工作部部長汪家璆彙報,而不是由我彙報。《六四真相》講的我彙報情況,不真實。”對比前引張萬舒,陳希同的說明比較無力。總的來說,根據現有資料,我們可以同意陳希同所說的李錫銘在所謂“謊報軍情”問題上可能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這並不能排除陳希同的責任;迄今,除了陳本人的訪談,其他相關記載,都指向陳希同在當時向中央彙報情況的過程中扮演了活躍的、重要的角色這樣一個結論。

三、關於當時的決策體系和信息傳遞

在中國的政治體系中,作為市長,陳希同同時也是中共北京市委排名第一的副書記;而根據中共所謂集體領導的原則,中共北京市委在那個階段的所有重要決定,陳希同應該都有參與並負相當責任。這也是我們難以得出陳希同在“謊報軍情”問題上沒有多少責任這樣的結論的一個重要原因。當然,我們也了解,所謂“集體領導”,常常不過是個說法,而中共各級黨組織的運行實際上往往是書記一人凌駕於同級黨委會之上。在北京市上報學運情況這個問題上,究竟市委書記李錫銘和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希同之間的責任如何劃分,尚有待更多的歷史資料方能揭曉。如果情況屬於後者,即書記一人專斷,餘人無權置喙,則不僅陳希同的責任將得到重新評價,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根據中國共產黨本身的規則,這也將支持一九八九年天安門運動有關政治改革的訴求。為什麼這個黨的公開說辭與實際運作相互之間存在這麼大的差別?作為執政黨,用這樣虛偽的公開說辭來掩飾其實際的權力壟斷,是不是蓄意欺騙人民?對於這樣一個欺騙人民的執政黨和這樣一黨壟斷權力的政治制度,人民要求進行政治改革,就像一九八九年北京示威學生和民眾所要求的那樣,豈不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合憲?

這種違章(即違反中國共產黨章程)、違憲(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決策體系,也出現在中央層面。陳希同在訪談中強調,是鄧小平對於當時形勢的獨立判斷,而不是北京市的情況報告,導致了對於群眾示威的“動亂”定性。陳希同還說,鄧有他自己的信息渠道。這裡,關於陳希同所述鄧小平的角色,可以有很多疑問。首先,如果鄧小平不是從北京市委、市政府獲取關於北京情況的權威資訊,那麼,在北京市,是不是還存在一套乃至多套其他的資訊系統?鑒於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並不掌握同樣的資訊,那麼,難道上述資訊系統單獨對鄧一人負責?如果是這樣,則這些資訊系統,在什麼程度上是合法的,又在什麼程度上是非法的?我認為,這對於了解中共政治實際上究竟怎樣運作,是很重要的;對於確定一九八九年事變的性質,也是十分重要的。其次,陳希同在訪談中暗示了一種可能,那就是:對於學生運動的定性,應該是鄧小平判斷其性質在先,而北京市上報相應的情況報告在後。換句話說,下面的所作所為,其實並不是對於實際情況的反映,而是體會鄧小平的“上意”所割裂、扭曲、乃至捏造的信息,用來迎合併支持鄧小平的政治判斷。那麼,鄧小平主觀地做出“學生運動是動亂”這一判斷的背後,究竟是何政治意圖?這種判斷,又是通過什麼人、什麼渠道,怎樣傳遞到包括陳希同在內的北京市領導人和其他那些或者合法或者非法的資訊搜集系統的?鑒於鄧小平當時僅任中央軍委主席,並不擔任黨和國家其他行政職務,尤其是並不擔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為什麼包括陳希同在內的這些高級領導人要接受鄧的或明或暗的示意,並不惜扭曲現實而迎合鄧?解答這些問題,對於理解中共政治和一九八九年的歷史事件,也是極為重要的。

說到這裡,不能不重點討論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國的政治信息傳播問題。我們看到,編造情況、編造新聞,作為中共的一個傳統,這在一九八九年四月到六月期間非常集中地表現了出來。篇幅所限,這裡僅舉三個編造新聞的案例。第一個例子:4月19日,胡耀邦治喪辦公室新聞組說學生“衝擊中南海”,要新華社作公開報道。根據當時的新華社國內新聞部主任張萬舒記載,新華社在現場的記者根據目擊認為沒有發生學生衝擊中南海這樣的事情,認為“這樣違背事實的稿子不能寫,新華社更不能發”。當時新華社國內新聞部編輯一致反對發這樣的稿子。但是,《北京日報》刊發了這樣的稿子,新華社後來予以轉發。第二個例子:4月22日,胡耀邦追悼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參加追悼會的《人民日報》副總編輯陸超祺眼見,“聚集在天安門廣場的群眾,主要是青年學生,約10萬人左右,從紀念碑到大會堂之間坐得滿滿的”。但是,新華社的報道說,廣場上只有萬餘學生。作為資深新聞工作者的陸超祺的感想是:“真是瞪着眼睛瞎說”。第三個例子:新華社4月26日播發京滬綜合各界對“四二六”社論反應的新聞各一則,當時負責《人民日報》日常編務的陸超祺判斷,這兩則都“是按照領導意圖編造的新聞”。這三件事情,發生在短短的一周之內;以此推想,在從胡耀邦去世到六四鎮壓這長達五十多天的時間裡,有多少對事件進程發生了重大影響的報道,其實根本是出於政治目的扭曲和編造!

不僅新聞報道,當時還有很多文件、講話、社論等,在整個事件發展過程中發生過重要的作用,往往是激化了矛盾並最終導致巨大悲劇。然而,根據目前還很有限度的信息,已經知道,不少這樣的文件和文章出處曖昧。比如說,新華社4月20日評論員文章《維護社會穩定是當前大局》,發表之後連當時黨的高級官員都感覺“殺氣騰騰”,惹得“各方反應都很強烈”,可以說是輿論激化矛盾的第一炮。然而,據張萬舒記載,這篇文章是胡耀邦治喪辦公室新聞組組長、兼任新華社副社長和中宣部副部長的曾建徽組織人撰寫的,時任新華社社長穆青事先不知道,以至穆青震怒:“以新華社名義發表評論員文章,為什麼不讓我看?連起碼的組織原則都不講。”這篇文章,“雖然以新華社的名義發出,但新華社的記者編輯一致不承認是新華社的,甚至說是’新華社被強姦的產物‘。”無獨有偶,一周之後,同樣的情節在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上演,《人民日報》員工群情洶湧,要求公開澄清《人民日報》“四二六”社論不是人民日報社寫的,不代表報社的意見。

另一個重量級的例子,是陳希同在本書訪談中所提供的。我們知道,陳希同在一九八九年被廣泛認為是北京鎮壓的執行者之一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陳以國務委員、北京市長的身份,“受國務院委託”,於6月30日向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作了《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然而,在本書訪談中,陳希同稱,“那是人家寫好了的材料,指定我去念的”;“這些報告(包括向市民的廣播講話——吳注)在討論時,我沒參加。要我讀,我就念。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改。上面布置的。向北京市民講話,用北京市長名義。向人大作報告,不好用北京市長名義,就用國務委員名義。我是照本宣科”。這樣看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政府的國務院,面對全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所遞交的關於這樣一件重大政治、歷史事件的正式報告,其實是相當兒戲的。很多冠冕堂皇的報告人,根本上就是“要我讀,我就念”的傀儡。“人家寫好了的材料”,這個“人家”究竟是誰?查《李鵬六四日記》,竟然隻字未提這個報告。既然是“受國務院委託”,為什麼國務院總理的相關日記對此諱莫如深?包括這樣一個最高級別的政府報告,不僅也沒有採用所謂“實名制”,而且同樣也是出處隱晦,來歷曖昧,那麼,為什麼中國公民偏偏需要認真對待這些冠冕堂皇的東西?可以認為,或者陳希同或者李鵬,至少其中一人,也許兩人同時,在國務院提交七屆人大常委會八次會議的報告一事上,涉嫌犯有“瀆職罪”。甚或認為,至少在那一階段,有人非法劫持了中共黨政系統,對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虛與委蛇加以搪塞——這也正是姚監復先生所說的“軍事政變”的表徵之一。

四、中共政治的扭曲與荒謬:討論與總結

通觀本書,我們看到,在中共政治制度下,公共權力的結構和運作處在一種高度扭曲的狀態。首先,名義與職責之間的關係被扭曲。不在其位者可以擁有絕對權力;重要職位(比如國務委員、北京市市長、新華社社長等)則可以虛有其名,佔據這些職位的人對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不僅可能沒有權力決定,甚至可能根本不知曉。其次,信息(即對於社會現實情況的認知)與判斷(即相關的政治決定)之間的關係扭曲。往往不是根據社會現實作出決定,而是有了決定之後臆造現實。這樣的決定,因此往往形同兒戲,因為它沒有現實根據,而是出於某些人的主觀臆斷;決定的目的,更不是服務於公共治理,而完全是出於個人的權力考量。再次,由於上述扭曲,則在重大公眾事務與個人隨心所欲之間,也出現了嚴重的不對稱狀態。上文清楚顯示,對於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一些重大決定,那些決定者本人卻視之如兒戲,草芥人命直如常事;而這種態度和行為,輕說也屬於嚴重瀆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這裡,作為曾經接受過新聞學教育並具有新聞從業經歷的政治學者,我要特別提出政治運作的信息流通問題來加以討論。用通俗的語言來說,信息流通好似機體的神經,對於這個機體的正常、健康運作起着無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可是,我們看到,在中共政治運作中,信息流通被高度扭曲。除了前面已經談及的一些相關例子比如鄧小平如何了解當時的社會情況之外,本書還提供了兩個重要的例子。一個是,陳希同講到,“有次在主席台上,李先念向我透露,中央決定戒嚴”。那麼,究竟陳希同該不該知道這個決定?如果不該知道,那是很荒謬的,因為要在北京戒嚴,居然連北京市長都不應該知道;如果應該知道,難道這樣非正式地“透露”一下就具有合法效力了?那也一樣很荒謬。更有甚者,李鵬對於趙紫陽的指控之一,就是說趙向鮑彤透露了戒嚴的決定;而鮑彤當年與陳希同一樣是中共中央委員,鮑同時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政治秘書。那麼,為什麼李先念這樣告訴陳希同(這已經得到陳的證實)就不是泄密,而趙紫陽把據說是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做出的戒嚴決定一事告訴政治局常委會的政治秘書(這還僅僅是指控),就要被控“泄密”呢?再一個例子是,在訪談中,陳希同不斷並多次強調:“我不知道”。對於當時的高層政治分歧,他說“我不知道”;對於某領導人當時的作用,他說“我不清楚”;“上面有兩個司令部,我不知道”;甚至自己為什麼轉眼成為階下之囚,他也說“我不知道”。在當時中共的黨和國家領導層中,作為國務委員,陳希同排名大約在第二十幾位,而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的一市之長。我們可以問:如果這樣一個人物對於當時的高層政治也是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那麼,這樣一個人民共和國,究竟廣大人民還能知道什麼呢?又怎麼能夠“當家作主”呢?在中共政治運作中,究竟什麼人可以知道什麼信息,試問有沒有章法?

謠言滿天,據說是當時政治局勢的一個突出特點。這明顯也是政治信息的流通出現問題的表現。如前所述,政府利用官方媒體直接編造謊言,這在當時例證極多。那麼,這是否屬於造謠、傳謠?事實上,在政治高度不透明(本身身在高層、名列國家領導人的陳希同,尚且不知道高層政治的情況)、媒體為政府所操控的制度下,政治謠言一般出於四個來源,即民眾傳說政治情況、精英透露政治信息、政府公開製造謊言、當局暗地散播謠言;而就內容與事實真相之間的關係來看,所有這些謠言又可以分為四類,即:述說未經權威證實的真相(其中也許有細節出入)、在信息來源受限的情況下了解到了片面的或經過扭曲的真相、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臆造不合真相的信息、在明知真相的情況下編造不是真相的謊言。其中,就來源看,來自當局和與當局相聯繫的謠言源頭,佔了四個之中的三個;就內容看,至少前兩種,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包括第三種,都是整個社會信息不公開、不透明、民眾缺乏知情權的產物。而中國社會信息不公開的病根,今天來看,既不是因為信息技術落後,也不是因為民眾素質低下,而癥結在於專制政治制度。

在互聯網普及的今天,當局及其內部的不同人物、派別和組織,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散播流言,或雖然掌控媒體但卻以“不作為”、不報道來面對關於重大公共事件的信息傳播,從而縱容謠言滋生與傳播,然後又借口制止謠言來變本加厲地實行媒體與網絡控制,大肆剝奪民眾對於公共事件的知情權與發言權,更是一種惡劣做法。從最近的、仍在發展之中的王立軍、薄熙來事件,不難看出兩個方面:一個是,許多開始時候的小道消息,後來往往得到證實,這說明民眾探求真相的願望與能力都是值得肯定的——政府不去順勢擴大民眾的知情權,已屬違章違憲;而另一個方面則是,許多確屬謠諑的流言,很難想象是那些沒有接近高層政治之便利的平頭百姓所為,更多的倒像是當局之人趁機把水攪渾,誤導輿論,愚弄民眾,有所企圖。一個掌握乃至壟斷了媒體的政府,卻常常要靠造謠來運作,何其荒唐乃爾之甚也!

的確,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就是這樣一幅荒唐、荒謬的政治畫圖。本書的主人公,曾經是一個荒謬的市長,因為據他自述他在市長任內不了解本市上報中央政府的信息簡報,甚至作為市長而簽署本市歷史上唯一的軍事戒嚴令也是如同木偶一般被人牽線行動;他也曾經是一個荒謬的國家領導人,因為他作為全國排名二十幾位的實權人物而完全不知道這個國家的領導層在如何運作,甚至作為中央政府委託的報告人,在向全國最高權力機關報告重大事務時,根本事先沒有參與這個報告的討論和形成;然後他又成為一個荒謬的犯人,既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一夜之間從中共最高權力中心中央政治局的成員跌落為這個黨的階下之囚,也不承認那些對他的犯罪指控有任何事實與法律根據,結果成了一個據說“一分錢也沒有貪污”的貪污犯。甚至於,對他的審判也是一場荒謬的遊戲:法官不允許他講話,宣判時不讓辯護人出席——而這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荒謬還沒有到此結束:入獄時,陳希同指控中國法庭是“法西斯法庭”,中國是一個“法西斯國度”;而在“以罪犯的名義放出來”之後,繼續“接受監獄式的吃喝住行的待遇”時,他卻不能不謳歌當今的“德政”、“仁政”。

還有太多的荒謬,並不止在陳希同身上。比如說,根據陳希同的說法,趙紫陽“不是正式囚犯,也沒有正式判刑”,但根據本書作者姚監復的觀察(姚先生在趙紫陽晚年曾經數次探望幽囚中的這位前中共中央總書記),陳比趙“更自由”——囚犯還有“正式”不“正式”之說?判刑還有“非正式”判刑?這顯然也是“法治中國”的天下奇聞;不是囚犯的,比囚犯還不自由,這是不是也很荒謬?太多這樣的荒謬,因為篇幅所限,這裡不去逐一指出了。歸根到底,陳希同訪談錄處處都在顯示中共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荒謬和荒唐。

最後,我想說,本書具有一定價值,但要以此直面歷史則還遠遠不夠。其中一些欲言又止之處,我在前面的探討中沒有機會一一深究。比如說,陳希同談到:“學生(經過)勸說后回去了,怎麼後來又回廣場了?”我相信這對分析天安門事件的過程是一個重要關節,也相信陳希同了解更多的真相,只不過他目前選擇不做進一步披露。又比如說,陳希同透露,“鄧小平作出戒嚴、清場的決定是很不容易的”。這話是什麼意思?陳希同又怎麼知道鄧的這種“不容易”?總的來說,和讀者一道,我願意感謝姚監復先生的努力,也欣賞陳希同先生的合作,他們因此給人們呈現了這份別人的敘說所難以替代的歷史資料。但是,如果本書多有讓讀者失望之處,那也是不奇怪的。訪談確實已經記下了陳希同對自己被定罪和被判刑的控訴,但並沒有記下他對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門事件的系統回顧和歷史反思。但願陳先生在歷盡滄桑之後,能夠繼續接受採訪,或者自己拿起筆來,詳陳真相,真正做到“歷史無欺”。

2012年5月3日,於太平洋上“桴浮書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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