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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人運用經濟學原理賑災

宋朝人運用經濟學原理賑災

中國自古天災頻仍,為應付災荒、防止災民流離失所,早在公元前的西周時代,便形成了一套系統性的賑災制度,叫做“荒政”,由十二項政策構成:散利(發放救濟物資)、薄征(減免賦稅);緩刑(暫緩刑罰);弛力(放寬力役);舍禁(開禁山澤資源);去幾(停徵關市之稅);眚禮(減省吉禮);殺哀(減省凶禮);蕃樂(停止娛樂);多婚(鼓勵婚育);索鬼神(向神靈祈禱);除盜賊。

到了十一至十三世紀的宋王朝,由於恰好橫跨了兩個氣候溫暖期,中間還夾着一個寒冷期,氣候變化頻繁,導致自然災害的出現也更加密集,兩宋三百餘年,單就史有記錄的水災,便有600多次,其中浙江一帶發生了130多次,是水患最厲害的地方。宋朝的荒政也因此更加完備,中國第一部救荒專書《救荒活民書》,便誕生在南宋。

宋代比較有現代氣息的賑災模式,表現為市場邏輯的崛起,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市場機制賑濟災民,這其中的佼佼者,當推北宋名臣范仲淹與趙抃。

據沈括《夢溪筆談》記載,皇祐二年(1050年),兩浙路發生災荒,“吳中大飢,殍殣枕路”,當時范仲淹為杭州知州,兼負責浙西一帶的賑災。范仲淹除了給饑民“發粟”之外,見“吳人喜競渡,好為佛事”,便“縱民競渡”,鼓勵民間多辦些賽龍舟活動,鼓勵居民出遊觀看比賽。他自己則每日“出宴於湖上,自春至夏”。又叫來杭州的“諸佛寺主首”,告訴他們:“飢歲工價至賤,可以大興土木之役。”諸寺主首覺得有道理,於是大興土木,雇傭了許多工人。杭州政府也大舉興建“新敖倉吏舍,日役千夫”。

范仲淹的做法很快引起監察系統的注意,浙西路的監司彈劾“杭州不恤荒政,嬉遊不節及公私興造,傷耗民力”(這也說明當時的監察系統反應靈敏、運作正常,如果無人出來彈劾,那才不正常)。范仲淹坦然處之。朝廷派人一調查,發現范仲淹之所以“宴遊及興造,皆欲以發有餘之財,以惠貧者”。以今天的眼光來看,范公的舉措,恰好暗合了凱恩斯的理論,即通過擴大投資與鼓勵消費來拉動經濟,從而惠及民生。當時杭州的“貿易、飲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於公私者,日無慮數萬人”,這無數人,都因為范仲淹施行的“凱恩斯經濟刺激政策”,而不致失業、淪為流民。那一年,“兩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沈括讚揚說,此皆“先生之美澤也”。

二十年後的熙寧八年(1075年),兩浙路又有災荒,“米價踴貴,飢死者相望”。諸州政府為平抑糧價,皆在“衢路立告賞,禁人增米價”。米價雖然控制住了,但市場上卻沒有多少米可以出售。當時在越州(今紹興)任太守的趙抃,則反其道而行之,命人貼出公告,宣布政府不抑糧價,有多餘糧食之人儘管“增價糶之”,想賣多少價錢就賣多少價錢。如此一來,各地米商見有利可圖,紛紛運米前往越州,很快越州的商品糧供應充足,米價也跌了下來。

這則故事記錄在明代馮夢龍編撰的《智囊全集》中。馮夢龍講完故事後評論說:“大凡物多則賤,少則貴。不求賤而求多,(趙抃)真曉人也。”而對“禁人增米價”的政府行為,馮夢龍則諷刺道,“俗吏往往如此。”以今天的眼光來看,趙抃比俗吏的高明之處,是他不迷信政府權力的“看得見的腳”(行政命令),而更相信市場的“看不見的手”,正好暗合了亞當·斯密的經濟自由主義。

當然,趙抃的賑災方式能夠收到立竿見影之效,也應歸功於宋代已經形成了比較發達的商品糧市場網絡。宋人葉適說,湖南“地之所產米最盛,而中家無儲糧。臣嘗細察其故矣。江湖連接,無地不通,一舟出門,萬里惟意,無有礙隔。民計每歲種食之外,余米盡以貿易,大商則聚小家之所有,小舟亦附大艦而同營,展轉販糶,以規厚利。”《清明上河圖》就畫了多條停泊在汴河上的漕船,那都是從南方運糧前來京師的。這些漕船看起來不像是官船(因為不見官兵押運),而是私人船隻,可見當時民間市場化的漕運是相當發達的。

二十五年前范仲淹在杭州賑災時,已經巧妙地運用了“看不見的手”,當時杭州米價升至120文每斗,范仲淹貼出榜文,稱以每斗180文收購糧食,“商賈聞之,晨夕爭先,惟恐后,且慮後者繼來。米既輻湊,價亦隨減”。值得指出的是,並非只有范趙二公有此智慧,而是越來越多的宋人都已發現了“看不見的手”的力量,南宋人董煟在他的《救荒活民書》中便明明白白地提出“不抑價”的賑災主張:“惟不抑價,非惟舟車輻湊,而上戶亦恐后時,爭先發廩,米價亦自低矣。”董煟曾經看到,有一些地方,“上司指揮不得妄増米價”,“本欲存恤細民”,卻“不知四境之外米價差高”,牙儈暗暗增價收購本地之米,轉往他州,導致荒情加劇。好事辦出了壞事。

趙忭在越州賑災,也使用過范仲淹的“凱恩斯政策”,“僦(雇傭)民完城四千一百丈,為工三萬八千,計其佣與錢,又與粟再倍之”。不管是依靠自由市場的機制來置配賑災的資源,還是利用凱恩斯手段刺激經濟,這一右一左的政策,當時都收到很好的效果。今天想來,不能不佩服古人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