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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獨立時論社

hushizhi 0

抗日戰爭勝利以後,胡適從美國歸來擔任北京大學校長。在此期間,他向「獨立時論社」提供了很多稿件,發表在全國各地的報刊上。由於時代的變化,許多人早已不知道「獨立時論社」是怎麼回事了。更糟糕的是,如果上網搜索,在「胡適」的詞條下居然有如下解釋:「他于20年代辦《努力周報》,30年代辦《獨立評論》,40年代辦『獨立時論社』,都屬政治性刊物。」這會給人造成一種誤會,以為「獨立時論社」與《獨立評論》一樣,是一個「政治性刊物」。

其實「獨立時論社」並不是一份刊物,而是由胡適的學生張佛泉、崔書琴創辦的一個通訊社。如果說現在的通訊社不僅非官方莫屬,以採集、發布新聞為主要職能,以報刊、電台、電視台為對象的話;那麼「獨立時論社」則是一個專門向全國各地報刊提供稿件的民間機構。這一特徵,是我在翻閱《胡適遺稿與秘藏書信》時發現的。

在這套書第33卷的最後,有崔書琴致胡適的五封信。信后附有《獨立時論社徵稿啟事稿》的影印件,其全文如下:

先生:

我同北大清華各校的朋友們最近組織了一個獨立時論社,寄發文稿到全國各地報館同日發表。四個月來,成績還算不錯。現在與我們合作的共有二十五個城市的三十八家日報。這些日報擁有的讀者合計起來要有好幾百萬人。每篇文稿除去用費及本社公積金外,可以有七十萬元的稿費。

我希望先生也能參加我們的工作,每隔兩個月寄一篇時論文章來。篇幅以二千五百字最為合宜。文章如果富於時間性,請用最快的方法寄給我們,我們的社址是:北平景山東街東老衚衕五號。敬祝健康。(《胡適遺稿與秘藏書信》第33卷第545頁,黃山書社1994年12月第1版)

為什麼這個「徵稿啟事稿」沒有具體的抬頭和落款呢?細讀崔書琴致胡適的五封信件,可以看到在第四封信中有如下幾句:「昨天談到請外埠名家為我們寫稿的事情,我現在擬好了一個信底,您如果認為妥當,就由您具名發函,邀請發給什麼人,請您自己決定,信打好后請您簽名寄發。」(同上,第542-543頁)由此看來,這個「徵稿啟事稿」應該放在第四封信之後。

那麼胡適對這件事是什麼態度呢?查《胡適全集》可以看到,1948年3月他曾以「獨立時論社同人」的名義,在《獨立時論》第一集序言中寫道:

在民國三十六年的春天,我們一些在北平教學的朋友們,覺得應該利用餘暇,寫寫文章,對重要的時事問題,以獨立的與公正的立場,發表一點意見。我們認為在目前我國情形之下,這是我們在教學以外應盡的一種社會職責。我們很希望我們的意見能夠有助於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及科學的進步。但是單獨出版刊物是我們的財力所不許的;專給一地的刊物撰文,讀者究竟是有限的,同時給各地許多刊物分別撰稿,我們的時間是不夠的。因此我們決定仿照歐美專欄的辦法,將文稿寄發國內外各地報館同時發表,而文責仍由作者自負。實行以來,快一年了。有許多地方的讀者和本社同人都以未能讀到本社的全部文章為憾,所以我們這次將去年五月至十月間所發表的文章印成一集。(《胡適全集》第22卷第718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由此可見,站在獨立公正的立場上,利用業餘時間對當前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社會進步發表個人意見,是知識分子對國家應盡的責任。在這方面,獨立時論社在當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5年11月22日

來源: 南方都市報

作者: 智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