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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董永為何要「賣身葬父」?

看了標題,一定有人會笑:賣身葬父,當然是因為窮了,還需要專門寫篇文章嗎?可是,作為中國「二十四孝」代表人物的大孝子董永,為何會如此之窮?

但凡中國人,大約都知道黃梅戲《天仙配》,知道董永和七仙女的美麗愛情故事。董永的傳說最早見於西漢劉向的《孝子傳》,到東晉干寶《搜神記》,故事情節變得完整:漢人董永是個大孝子,自幼喪母,和父親住在一起,到田裡幹活也要用小車拉上父親。父親死後,董永無錢安葬,只好賣身為奴。

這個小故事最後演變成著名的戲劇《天仙配》。今天我們要說的是由這個故事引發出來的另一個話題:關於董永為何需要賣身。這就需要先談秦漢時期的普通農民生活。

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代表人物李悝曾為普通農民家庭算過一筆帳:一個有百畝土地的五口之家,一年的糧食收成為150石;十一而稅,餘糧135石;除掉家庭的基本口糧,餘糧45石;每石糧食30錢計,可賣1350錢,用以支付婚喪嫁娶、賦稅雜派、擴大生產等支出,這個家庭完全入不敷出。

到了漢代,因為鐵器的使用,生產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漢景帝時期的重臣晁錯曾說:「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所以說,一個有兩個成年男丁的五口之家,能耕作的土地,仍然最多百畝。

根據已有的文獻資料,就整個漢代而言,耕種百畝土地的五口之家,全年的收成比戰國時期有所增加,應該在200石左右。這200石糧食就是一個普通的漢代農民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扣除掉全家一年的口糧和各種必要的支出,根據林甘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的計算,這個家庭每年缺糧36.4石。

這個數字還不包括那些家庭可耕作土地達不到百畝的群體。所以說,單純依靠小農經濟的農民家庭是極為貧苦的,很難實現自給自足。

為了正常度日,這些農民家庭需要在農閒時外出務工,或者發展一些種養副業,同時,必須將所有的衣食費用降到最低。這種「最低」意味著,窮苦人家每日的飲食不過「餅餌麥飯甘豆羹」,只有在年終祭祀時,才能夠嘗嘗肉味。

回到我們的大孝子董永身上。即便董永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再是勤勞努力,從田土中刨食,最多也就是讓自己和老父親勉強餬口而已。然而,生活不僅僅是活著,父親一旦亡故,經濟上原本就捉襟見肘的董永便只能面臨「破產」了。

《孝子傳》中說董永「乃從人貸錢一萬」以葬父。《搜神記》說:「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於是,主人給了他一萬錢。

《孝子傳》的作者劉向生於漢昭帝元鳳四年,所以,他筆下的董永應該是一個生活在西漢中期,社會平穩、國家安定時期的漢人。根據《漢書》的相關記載,糧食的價格一般維持在幾十錢一石,宣帝時甚至有「歲數豐稔,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的記載。

如果按李悝所說,一石糧食30錢計,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一年的全部收入折合錢幣為6000錢。而要埋葬一個去世的家人需要大約萬錢的話,那就是這個農民家庭差不多兩年的收入了。所以,我們的大孝子董永才會賣身葬父。

從兩漢到明清,生產力水平並沒有質的飛越,但中原王朝的經濟中心逐漸南移。北方以出產麥、粟為主的土地產量較兩漢時沒有太大的提升,南方稻米的產量卻明顯增加。肥沃富庶的江南地區,一個家庭擁有20畝田就是生活較富裕的上等農戶。

不過,當歷史演進到清,我們的人口也從兩漢時期的三五千萬增加到了4億,貧窮和飢餓仍然困擾著以農為本的中原王朝。

在董永的傳說中,除了「鹿車載父」、「賣身葬父」外,還有「天女適嫁」、「助君償債」這樣美好的結尾。《搜神記》裡說,董永守孝三年後,路遇一女子,主動表示願意做他的妻子。當董永到主人家中為奴做工,主人要其妻織布百匹,董永的妻子僅用十天就織好。她凌空而去前對董永說:「我,天之織女也。緣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

現實生活中可沒有「織女」、「仙女」來助人為樂。所以,「賣身葬父(母)」往往是人生最悲慘的時刻,在影視劇中,這樣的情節大都為了映襯兵荒馬亂、民不聊生。

今天,當我們熱議各種天價墓地,二十年產權的時候,回頭看看兩千年前生活在漢代的大孝子董永,驀然發現,「死不起」對中國人來說,竟然是個歷史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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