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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錢是誰的?

中國人很早就懂交易,市場之發達,財富欲之強,別的民族沒法比。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了一些海內聞名的大商賈。比如著名的陶朱公,巴寡婦清等等。手工業之發達,在當時的墓葬發掘中,就可以發現,已經達到了驚人的地步。即便是農民,真正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也相當少見。拿自己的產品出來交換,或者生產就是為了交換的,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常見了。劉邦雖說做著亭長,屬於低級國家幹部,但由於好吃懶做,經常得到哥哥家蹭飯,所以,老爹罵他,不如哥哥會掙錢。

在溫飽線上掙扎的人,談不上財富,成為富人,在這個身份地位不固定的國家,理論上都是有機會的。為人佣耕的陳勝,發宣言說苟富貴勿相忘,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一個朝代,只要延續的時間足夠長,總會有些人起起落落,有人發達了,有人敗落了。成為有錢人,在古代的中國,就是每個農民經久不息的夢。

但是,真的變成富人了,一個大問題出來了:財產能保得住嗎?羅馬法據說有產權保護的條款,但中國古代沒有羅馬法。在平頭百姓之間,理論上官府是可以保障你的財產的,如果兩人定了契約,借錢的要賴賬,法律會懲治他。但是,輪到百姓跟官府了,這事就沒的說了。從秦到明,都有遷徙富戶的傳統,一個農戶真的發財了,皇帝一紙命令,說讓你拔地而起,你就得拔地而起,原來的田廬,就都化為烏有了。即使躲過了遷徙,如果得罪了地方官,說讓你破家,你就得破家。哪怕你家屬於豪族,人口眾多,碰上一個酷吏,說殺光,也就殺光了。

做商人,從事工商業,是來錢最快的事業,但是,發財了之後,財產能不能保住,就更沒准了。在明代之前,商人屬於賤民,或者准賤民,官府要你的錢,哪怕不是以皇帝的名義要,你也得給。且不說漢武帝式的告緡,商人紛紛破家,即使沒有這樣的極端情況,財產說沒,也就沒了。歷代的鹽商,都說奢侈,甚至富埒王侯,但是,只要被官府盯上了,掙多少錢,都是過路財神,說抄走就抄走。對皇帝來說,富可敵國,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尋你個罪過,再剝奪,還是客氣的,不客氣的,直接就殺人劫財。

做官員,比較起來似乎既保險,又尊榮。但是,即使位極人臣,封侯拜爵,皇帝換人了,或者皇帝不高興了,一紙詔令,照樣破家。富如石崇,比皇帝還有錢,也一樣家敗人亡,愛妾綠珠,若不跳樓,就得歸別家所有。歷朝歷代,達官貴人修了大宅子,就沒有不換主人的,有時候換得還相當的頻繁。在歐洲甚至日本,都有幾百年甚至千年的老企業,但在中國絕不不可能有。一個老字號,能有百年歷史,已經不錯了。至於百年的世家,就更稀罕。整個國人的財富史,就像《紅樓夢》里好了歌里唱的那樣,好便是了,做好了,也就了了。縱是烈火烹油,也有個油盡燈枯之時。

一句話,沒有私人財產保護傳統的國度,我的錢是誰的,誰都不知道。連貴為皇帝的,朝代覆滅了,鳳子龍孫,還不照樣成為乞丐。有權就可以搶人家的,搶來之後,自己又變成被搶的對象,即便自己這一輩沒事,到子孫輩上,也就不好說了。說到底,只要有點錢,大家都是韭菜,無非前割后割,大韭菜小韭菜之別。被割的是韭菜,割韭菜的,難免日後也變成韭菜,割人者復被割,沒完沒了,沒有贏家,最後什麼都剩不下。好了歌,也是韭菜之歌。

難怪,偌大的中國,那麼長的歷史,人也勤勉,財富就是積累不起來,文明的發展,也就沒法期待。人家的資本,能發展成資本主義,我們的資本,就只是爭搶的對象。

來源: 張鳴

作者: 張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