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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毛要毛罪己的一封匿名信 一石激起千層浪

  •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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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在常熟縣衛生局擔任秘書,文革開始後被推為文革小組長。下面各公社衛生院的年青醫生常常離開工作崗位,到縣城鬧革命,我多次接待他們。我一面歡迎他們送來的大字報,一面又勸他們回原單位鬧革命,不要耽誤醫療工作,但是勸說不僅無效,反被指控為壓製革命。為此,我曾以衛生局文革小組的名義,到郵電局打電報,向中央文革小組反映上述情況,請示怎麼辦,但沒有迴音。

文革繼續迅猛發展,縣委許多領導幹部被圍攻、遊街,黨組織癱瘓了,政府機關無法工作,學校停課,有些工廠停產,聽說外地已發生斗死人的事。如此混亂下去,怎樣收場?至年底,我化名王偉東,憤然命筆,寫信給毛主席,嚴詞直陳混亂情況,強烈要求立即下令停止文化大革命,恢復正常秩序。信的內容如下:

毛主席:

驚悉無錫發生「一二.四」武鬥事件,死傷數百人。消息傳來,驚心動魄!近來,各地都發生了武鬥事件,難道是形勢大好?!

現在某些方面,各級黨委都受到炮轟、圍攻,領導人被遊街、批鬥,機關癱瘓,學校停課。難道只要保衛你一個人?!

為此,向你提出強烈要求:

一、向人民請罪;

二、立即下令停止文化大革命;

三、加強無產階級專政;

四、對殺人凶手要嚴加懲處;

五、對死難家屬要適當安置;

六、解放軍要進駐重要單位和學校,加以保護;

七、文化大革命要結合四清搞;

八、要提出「保衛毛主席」、「保衛黨中央」、「保衛各級黨委」、「保衛人民」等口號。

常熟人民王偉東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六日

信發出後,如石沉大海。至1967年春,縣委和縣政府完全癱瘓,軍管會成立,但混亂局面並未好轉,反而越加嚴重。10月15日那天,常熟發生兩派持槍大規模武鬥,雙方死亡22人,震驚全縣。1968年春,經軍管會努力,兩派達成聯合協議,成立了三結合的常熟縣革命委員會,局勢漸漸平穩。

6月,運動進入清理階級隊伍階段。7月,縣軍管會、公檢法公布了幾個已列入偵查範圍的重大反革命案件,第一號就是王偉東反革命匿名信案。我大吃一驚,恐慌異常,自殺,未成,只好聽天由命,期望僥倖得脫。種種跡象表明,我已被懷疑上。11月初,精神壓力越來越大,終於頂不住,承認了這封匿名信,於是我立即失去自由,家被查抄,個人信件和日記本全被抄走,一支金筆作為作案工具被沒收,一張千元儲蓄存單被凍結。

我被反覆批鬥,指控我立場反動,矛頭指向無產階級司令部,為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鳴冤叫屈,還逼我交待寫此信是受何人指使。他們點了幾個領導幹部的名,要我指認,勸我何苦一個人擔責,要反戈一擊,交待出首惡,爭取從寬。我反覆說明,無人指使,我就是首惡,不會誣諂他人。

不久,我被押到縣工人糾察隊關押,工糾隊員上來對我痛打一頓耳光,眼鏡被打壞落地,罰我手捧紅寶書低頭站立,早晚請罪,有時寒夜裡喝令我站起來恭聽最新指示,有時在我面前毆打其他人以示警懲。

一位後押進來的人告訴我,縣城各條大街都貼有打倒我的橫幅和揭發批判我的大字報,有的還貼上我的照片,報紙刊登著揭批我的長篇報導,縣廣播站兩次廣播了這篇報導。滿城風雨,名譽掃地。

1969年1月30日上午,工糾把我押到工人文化宮批鬥,縣革委會領導宣布處理決定:永遠開除出黨,永遠開除出幹部隊伍。縣軍管會、公檢法的幹部宣布了對我的判決:猖狂叫囂要「保劉少奇和各地代理人」,「百般污衊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定為現行反革命分子,判刑三年,就地服刑。宣布後,我被戴上手銬。

1969年2月27日,我被押送老家支塘公社「就地服刑」。那天上午,雪後陰天,天氣寒冷,上了汽車,我回頭望望虞山,山上白雪皚皚,陰雲濃重,顯得無限淒涼。屆指算來,在虞山腳下的虞山鎮我已工作生活了十八個年頭。虞山,別了!今日一別難再見!禁不住流下了眼淚。

汽車先到支塘公社,再到十九大隊,接受貧下中農大會批鬥。批鬥結束,帶到第五生產隊,把我安排在一間草房裡住下。夜幕降臨,室內無燈,眼前一團漆黑,我倒在稻草鋪上,大哭一場。自第二天起,我天天參加勞動,或田間,或養豬場,不離生產隊一步。

我妻已成為二十二種人的一種——反革命家屬,被趕出工廠,到農村和我一起務農。我領養的女兒,初中畢業了,也插隊來農村和我在一起。一家三口,算是「團聚」了。生產隊要到麥熟才分口糧,我們只能自己出錢憑糧票買糧度日。我在鎮上的五間住房被拆去,在生產隊造了三間房,多餘的材料歸隊裡,還要我付五百元的建造費。

5月,縣軍管會、公檢法來了孫、陳兩個幹部,會同大小隊幹部,在生產隊辦公室厲聲問我:「到農村後,是否有人寄錢給你?是否有人寫信給你?你是否寫了信給別人?」我回答都沒有。他們又對我說:「對你已作了寬大處理。按照你的罪狀,可以判刑十年十五年!」我心想,莫非判死刑也可以?之後,生產隊對我的壓力加重了,要我早出工晚收工,當中不能松,不許「亂說亂動」。有時大隊幹部來,看到我就當眾無端呵斥,甚至打我一拳。

在公社的大喇叭廣播裡,經常聽到公社通知各大小隊和社員「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注意階級敵人的新動向」。每逢節日或階級鬥爭需要,我便被押到大小隊社員大會上,低頭彎腰,亂批一通,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妄想停止文化大革命,要劉少奇上臺,要走資派上臺,要走資本主義道路,要吾俚貧下中農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吾俚貧下中農堅決不答應,要鬥爭到底。有一次,批鬥後掛黑牌到鎮上遊街,黑牌上寫著「反革命分子顧啟明」,並逼我高喊「打倒反革命分子顧啟明!」還有一次,我被押到支塘小學,由貧下中農宣傳隊主持大會,天真爛漫的紅小兵(小學生)用嬌嫩的小手舉起紅纓槍,對著我的後背一陣亂打。

此時,我妻患了腰椎結核等多種疾病,不能勞動,經常服藥打針,領養的女兒為避免受牽連,和我劃清界線,由生父母領回,和我們脫離了關係。我每天出工勞動,上面規定,不給計工分。年終分配時,隊裡只給我平均口糧、柴草和二十元錢。我妻有病,很少勞動,所得工分更少,拿到口糧、柴草後,成為透支戶。

有一天,聽到社員在講,附近生產隊有一個南京來的姓范的右派份子投河自殺了,我大受震動。範某是我的小學同學,竟先我而去!我強自鎮定,反覆告誡自己:切不可步其後塵,除非勞瘁病死!

我忍辱偷生,年復一年,到1972年1月30日,三年「就地服刑」期滿了,可是沒有上面幹部來宣布。我天天盼望,焦急萬分,在田間勞動,時常偷看大路上有沒有縣裡來的人。我害怕起來:莫非此刑無期?一天天,一月月,挨過整整四個月,一天早上,隊裡通知我到倉庫場上開會。我趕快到會場,一位大隊幹部叫我聽好,當眾宣讀了縣軍管會、公檢法文件,宣布將我刑滿釋放,不戴「帽子」。讀完後,那幹部對我說:「你當社員了,不能翹尾巴,『帽子』還在群眾手裡!」我心想,刑期不明不白延長了四個月,還留下一條不能翹的尾巴,又要當心被再次戴上帽子。後來,有的社員稱我是二等社員。

我妻病了七年,就醫服藥,到縣城住院看病,做手術治療,過去積蓄的錢都用完了,就陸續變賣傢俱、用品、衣服等,生活處於非常困難的境地。

「不給出路的政策不是無產階級的政策」,我想起了這句最高指示,就多次到縣革委信訪科和縣公安局,要求「給出路」,給我安排一份適當的工作,但都沒有得到解決。有一次在縣公安局接待室還被訓斥了一頓:「刑釋分子,要老實改造自己!」

1975年冬,聽說69、70年下放農村的工人可以回廠或辦理退休、退職,縣裡還成立了臨時機構五人小組專管此事,我妻便拿了當時廠方所寫的介紹到農村務農的信件,多次到原來做工的工廠要求對她作下放工人處理,但遭到廠方的拒絕。廠方說:「當時縣級機關學習班電話通知廠方,你是隨夫就地服刑,到農村務農,不屬下放。」我也多次到五人小組提出要求,但小組負責人不詳察情由,以冷酷的態度拒絕受理。

粉碎四人幫,十年動亂結束。1977年初,五人小組因工作結束而撤銷。我妻以及公社、大隊幹部,分別多次向妻子原單位主管部門要求解決這一問題。她的退職手續終於辦理下來了,月領保養費15元。當年下半年,縣衛生局李如寶局長出力疏通,介紹我進支塘公社衛生院當臨時工,月工資30元,其中百分之八十交生產隊記工分。

1978年6月2日,支塘衛生院通知我到當地派出所,我去後見到縣人民法院蘇宗德院長和陶高欣、周大鈞兩位幹部,他們請我坐下,喝開水,我一時很感意外。他們對我說:「關於你的問題,你對文化大革命不理解,犯了嚴重的政治錯誤,經複查認為,現在決定撤銷原判,恢復名譽,恢復原幹部待遇,補發工資,還要恢復黨籍,即將在縣裡開大會宣布。暫勿外傳,等待通知。」

過了六天,通知我上城。在縣委第三會議室,在由縣級機關和衛生系統各單位代表參加的會議上,縣人民法院和縣委組織部領導幹部分別宣讀了上述複查判決和複查決定。會議結束,衛生局會計叫我到局先領取當月工資,後再補發。我趕快乘車到支塘,下車後飛快奔回家中,把此事一五一十告訴了我同難共苦的妻子。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九期,2011-01-01)

作者:顧啟明

 來源:黑五類憶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