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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餐館打欠條消費4萬多不認賬 老闆起訴村委會

2014年前後,兩男子自稱是靖邊一村子的幹部,經常在一家飯館消費,每次都以村委會名義簽字打條子,欠賬超過4萬元,餐館老闆至今未討回欠款。

33歲的賀小紅在靖邊縣楊橋畔鎮開了一家飯館,他告訴華商報記者,2013年至2015年期間,南某、胡某經常以賒賬的形式在他經營的飯店就餐,共欠餐費44737元,欠條上加蓋了靖邊縣楊橋畔鎮九里灘村委會印章,有二人簽字。多次索要餐費無果後,賀小紅將該村村委會告上了法院。

2017年10月10日,靖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九里灘村委會支付賀小紅餐費44737元。村委會不服,向榆林中院提出上訴。二審期間,九里灘村委會主張,2013年至2015年期間,九里灘村委會未產生任何招待費用。九里灘村委會還提交了相關證明,主要內容是,南某從未擔任九里灘村主任,胡某代理村支書期間賬務未移交,欠條雖然有村委會公章,但無村監委會簽字審核,無原始憑證,且用途不明。榆林中院審理後認為,賀小紅雖持有加蓋九里灘村委會印章的欠條,但出具欠條的南某隻是普通村民,胡某雖然在欠條上簽字,但胡某代理村支書期間賬務未移交,欠條上無村監委會簽字審核,欠款是否屬於九里灘村委會的招待費用不能確定。今年2月23日,榆林中院作出裁定,撤銷靖邊法院民事判決,發回重審。

“我們現在不能認這筆賬,和誰吃的飯,因為什麼事情吃的飯,都沒有搞清楚,怎麼給錢?”現任村支書劉錦業表示。記者多方聯繫胡某均未果。劉錦業表示,他們也很久沒有見到此人了,賬目至今沒有交接。目前,該案靖邊法院仍在審理之中。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