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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法輪功信仰自由,江澤民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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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鎮壓法輪功製造借口,中共還發明了一個新罪名──「精神控制」。

問題是誰在實行精神控制?是李洪志還是江澤民?

何謂精神控制?精神控制必定是一套操作,決不只是一番話語。只是說「不聽李老師的話就不能得道不能圓滿」不能算;正如同只是說「不聽媽媽的話晚上大灰狼就要吃掉你」,「不信主耶穌就要下地獄」,「不跟共產黨就要被歷史所淘汰就絕無好下場」不能算一樣。

「精神控制」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控制者要禁止別人接觸到不同觀點,為此,他必須使信者生活在封閉的環境;二、控制者要對於不接受控制的人施加暴力懲罰。不言而喻,這兩條都是需要物質手段的。例如人民聖殿教的瓊斯就採用了上述兩種手段(參見第3節)。

因此,我們可以說毛澤東實行精神控制,但是我們不可以說馬克思實行精神控制。儘管毛澤東用的正是馬克思的理論,但是,毛澤東倚仗強大的暴力工具,推行所謂意識形態領域的全面專政,他禁止人民自由地接觸到不同的觀點和主張,並且對持不同政見者實行暴力懲罰,所以毛澤東是在實行精神控制。馬克思無非著書立說而已,有人讀到後接受和相信了他的理論,這是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問題,不是什麼「精神控制」。中國最早主張精神控制的是韓非,韓非聲稱:「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但是他沒有實行精神控制。把韓非這套主張付諸實施的是秦始皇。

必須懂得,「主張」是一回事,「實行」是另一回事。「實行」離不開一套物質性的操作,

因此,李洪志並沒有實行精神控制,因為他根本不具備實行精神控制的必要條件和物質手段。江澤民才是不折不扣地在實行精神控制。

選自:胡平《法輪功現象》

作者:胡平 ,文章內容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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