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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妻分屍後報警失蹤,丈母娘因一雙鞋起疑

再次來到女兒生前生活過的地方,雲南曲靖的張女士夫婦仍難以接受女兒方某被女婿屈某琳殺害的事實。

2020年7月,四川安嶽男子屈某琳“殺妻分屍案”轟動一時。他分兩次將屍體運至老家掩埋後,竟報警稱妻子方某失蹤。直到警方調閱小區監控發現異常,並在其父指引下找到埋屍現場,他才承認殺妻分屍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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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某琳和方某及兩個孩子

2021年9月1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張女士處獲悉,屈某琳因犯故意殺人罪,已於5月27日被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並限製減刑。判決書還顯示,屈某琳殺人後分屍,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懲。鑒於本案起因係婚姻家庭糾紛,被害人方某存在一定過錯,屈某琳歸案後如實供述,對其可從輕處罰。

“即使我女兒有錯,也不至死。我一直希望判他死刑,一命抵一命。”9月13日上午,張女士和丈夫向屈某琳提起的民事訴訟在安嶽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張女士告訴紅星新聞,就女兒和屈某琳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精神損失費、喪葬費等,他們向屈某琳索賠約83萬元。

案發】

殺妻分屍掩埋後

他竟報警稱妻子失蹤

2020年7月20日,對張女士來說,是難以從記憶中抹去的一天。當時在雲南曲靖家裏的她清楚地記得,那天早上7點,她接到侄女的電話,問她女兒方某是否回了曲靖。女兒並未回娘家,張女士頓感奇怪,仔細詢問後得知,同樣嫁至安嶽的侄女接到了方某工友的電話,稱女兒已兩天沒到工地上班,電話也是關機。“公司還說再找不到人,就要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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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屈某琳到庭接受審理

“當時,我以為兩口子吵了架,(女兒)可能出去散心了。”張女士回憶說,兩天前的晚上(7月18日),她還和女兒視頻聊天近4分鍾,當時女兒正騎著電瓶車準備回家,她得知女兒當晚因朋友搬家去吃了飯。不放心的她隨即聯係女婿屈某琳,對方卻稱方某在7月18日晚便不見了,他已報警尋人。安嶽警方在幾天後的通報證實,屈某琳在7月20日報警稱妻子於7月19日失蹤。

等了兩天,女兒仍沒消息,張女士於7月22日趕到了安嶽。“23日找了一天,24日上午找了半天,還是沒有消息。”張女士稱,在尋找期間,她提出調小區監控查找,但屈某琳以警方立案為由勸阻,讓她等通知。此外,她從女兒的工友處得知,工友在7月18日晚將女兒送到了小區門口,女兒回家時背了一個有鏈子的包包,腳穿黑色皮鞋。

7月25日淩晨4時許,思來想去睡不著的張女士聯想到女兒失聯前所穿的黑色皮鞋,便在女兒家中翻找,最終在鞋櫃中找到一雙女兒的黑色皮鞋。她懷疑這雙鞋是女兒失聯前所穿,打算在天亮後拿著鞋再找女兒工友求證。但讓她感到蹊蹺的是,天亮起床後,那雙黑色皮鞋卻不見了,取而代之放了一雙拖鞋。

此時,張女士對女婿有了懷疑,既懷疑屈某琳將鞋子藏了起來,更覺得其行為異常。隨後,張女士獨自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將這些異常告訴了警方。在屈某琳被抓獲後,他的供述也證實,那雙鞋子被他扔在了地下車庫垃圾桶內。

報案後,張女士回到女兒居住的小區查看監控視頻,民警也很快到場。他們發現,方某在7月18日22時37分乘坐電梯回家,此後並未外出。更蹊蹺的是,7月19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屈某琳拉著一個黑色行李箱,乘坐電梯下樓外出。

張女士心中的懷疑很快得到證實。7月25日,屈某琳被警方帶走。第二天,她從民警處得知,女兒已遇害,凶手正是屈某琳。後據判決書載明,7月18日晚,方某回到家中後,屈某琳與其發生爭吵。隨後,方某回臥室睡覺,屈某琳待她熟睡後,用菜刀將其殺害,並在臥室衛生間分屍,將屍塊及毛毯等現場物品裝入密碼箱、漁具包、塑料桶、手提袋內。7月19日,屈某琳分兩次用電瓶車將方某的屍體運至老家屋內藏匿,並於當天下午將屍體等掩埋在老家房屋背後山坡處。

【認罪】

警方調取監控發現異常

在其父指引下找到埋屍現場

1993年出生的方某是雲南曲靖人,大她3歲的屈某琳係四川安嶽人。張女士告訴紅星新聞,女兒和屈某琳是經媒婆介紹認識的。“他(屈某琳)幺媽也是曲靖的,和我是鄰居。”張女士說,兩人認識那年,女兒才16歲。第二年辦了婚禮後,女兒隨屈某琳一家在昆明打工,夫妻倆也育有一兒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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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晚,方某乘坐電梯回家 監控截圖

“知人知麵不知心,哪曉得會造成這樣的結果。”談及對屈某琳的印象,張女士並未過多回應。在她看來,女兒和屈某琳最初關係還不錯,兩人也在安嶽買了房。她說,2016年左右,因為孩子上小學需先回到安嶽讀“學前班”,女兒和屈某琳回到安嶽,一人照顧孩子,一人在安嶽打工掙錢。但過了兩三年,屈某琳返回昆明跟隨父母繼續在工地上做粉牆工作,夫妻在分居後矛盾逐漸加深。案發前不久,屈某琳還在電話中提到了離婚和存款分割、賣房的事。“女兒(和我)通電話也說過要離婚。當時,我還勸她不要離,離了小孩難過。”

一審判決書載明,警方在接到張女士報警後,調取小區監控後判定屈某琳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屈某琳被警方傳喚到案後,最初並未供述犯罪行為。此後,民警找到屈某琳的父親屈某倫了解情況,得知屈某倫了解方某的屍體掩埋處,並在其指引下找到埋屍現場。2020年7月26日,麵對證據,屈某琳對殺害方某並分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屈某倫之所以知道屍體掩埋地點,是因為2020年7月21日從妻子劉某口中得知兒子將方某殺害後,他與妻子從雲南回到安嶽。當晚,屈某琳與父親一道騎電瓶車到埋屍處查看,並在埋屍現場進行添土、栽種芭茅、覆蓋垃圾,以防罪行暴露。

動機】

疑妻有外遇還懷孕

兩人爭吵後起了殺心

那麽,屈某琳究竟為何要殺害妻子呢?判決書中的證人證言顯示,2020年5月,屈某倫從昆明回到安嶽,從孫兒、孫女口中得知方某會帶一名男子回家或去公園耍,且經常晚上不回家,在外麵喝酒。為此,他感覺方某可能做了對不起兒子的事,就將情況告知了屈某琳。

屈某琳則供述,他和妻子長期分居兩地,妻子自2019年起經常在外耍很晚才回家,他們因此鬧了架。2020年五六月份,他和妻子談好“各管各”。去年7月6日,他從昆明回到安嶽,就是想問清楚妻子和一名代姓男子的事。他回到安嶽後,妻子還是經常很晚回家,甚至幾天夜不歸宿;7月16日晚,妻子帶著孩子和他人在外吃飯喝酒,21時許將孩子送回家後又出去耍。“之所以要殺方某,是因為方某太不顧家,多年來也有矛盾。”

屈某琳還稱,案發前一個星期,他看見妻子在醫院的檢查單,知道妻子懷孕了,但孩子不是他的,因為他和妻子一年多都沒夫婦生活。醫院的檢查記錄也證實,2020年7月6日,方某在安嶽某衛生院檢查出懷孕,同月8日進行了藥物流產。檢方出示的代姓男子證言也證實,2020年4月和方某在工地上認識後,發展成男女關係,在多地發生性關係,方某懷孕後,他陪方某到醫院藥物墮胎,方某告訴他不知小孩是丈夫的還是他的。

7月18日晚,屈某琳帶著孩子先睡了,一覺醒來妻子仍未回家。隨後,他到沙發上睡覺,直到妻子回家時又醒了。“天天晚上都耍那麽晚,和哪些人耍?”屈某琳供述說,在他詢問妻子後,卻得到“你不管我和哪個耍,我們現在是各管各”的回答。為此,兩人發生爭吵。爭吵過後,方某回臥室睡覺,越想越氣的他逐漸起了殺心。

【判決】

起因係婚姻家庭糾紛

被告一審被判死緩限製減刑

2021年5月8日,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屈某琳故意殺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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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庭審現場

張女士說,當時,她到庭參加了庭審。5月27日一審宣判時,她未能趕到現場,但隨後從法院寄來的判決書上得知,屈某琳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

其提供的判決書載明,法院審理後認為,屈某琳因婚姻家庭矛盾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屈某琳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害人方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對引發本案存在一定過錯,可對被告人屈某琳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還認為,屈某琳殺人後分屍,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懲。鑒於本案起因係婚姻家庭糾紛,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屈某琳歸案後如實供述,對其可從輕處罰,法院為此做出一審判決,以屈某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限製減刑。

“即使我女兒有錯,也不至死。他這樣殘忍(殺人),既害了我女兒,也害了他自己,還害了孩子。”張女士和丈夫認為,女兒和屈某琳的矛盾是多方麵的。在他們看來,如屈某琳認為方某有錯,當年結婚時把人從曲靖接走,完全可以把人送回曲靖交給他們。不僅如此,還可通過訴訟等方式起訴離婚。但最終,屈某琳卻選擇了極端的“殺人分屍”,“所以,我們一直希望判他死刑,一命抵一命。”

張女士和家人還稱,屈某琳一審被判死緩後,他們曾向檢察機關提出抗訴,但得到的回複是沒有“重罪輕判”。

【進展】

受害人父母索賠約83萬

希望要回女兒的財產及賠償損失

如今,方某的兒子和女兒均小學在讀。“女兒不在了,我原來還想過撫養外孫女。”張女士說,但兩個孩子均表示要和奶奶一起生活,她想了後,放棄了自己的想法。“我家裏的條件也不太好,怕影響孩子前途。另外,我也怕他們長大後就離開,到時更傷心。所以,就不爭(撫養權)了。”

對於判決書中提到的另案處理的屈某倫,張女士及家人說,他們也不知道屈某倫有沒有因此被處理。“既然不能判他死刑,我們就要把屬於女兒的財產要回來。”張女士說,在屈某琳一審被判處死緩後,她和丈夫向安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女兒和屈某琳的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屈某琳賠償精神損失費、喪葬費等。

9月13日上午,張女士及丈夫提起的民事訴訟在安嶽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在一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屈某琳的父母走出法庭,與方某的親屬發生了簡單的爭吵,隨後徑直離開了法院。

張女士說,他們在庭審現場要求的財產分割和精神損失費等索賠約83萬元。此外,屈某琳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參加了庭審,他在庭審中表示自己犯錯了,表示“要放出來後才能賠錢”,但“他的父母及律師卻說不賠。”

當天,民事訴訟並未宣判,張女士夫婦和親戚又趕回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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