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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男童在武校身亡案 男童父親:拒絕補償追刑責

  • 民生

4e2a0981c4b28aba1b7f323c7971dfc110月12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7歲男童在登封一家武校身亡”案被害人家屬和訴訟代理人處獲悉,涉事武校教練桑某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一案將於10月13日上午9時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被害男童程某博的父親表示,明天的庭審將對沒有舉證完的證據繼續舉證,此外,他們還申請了新的證人出庭,武校還有其他孩子的家長也出庭作證桑某明不止一次這樣打孩子。

2019年10月,7歲男童程某博在河南省登封市一武校學習武術期間突然暈倒被送往醫院救治。當年的11月4日,程某博被宣布死亡。涉事教練被警方處行政拘留14天,罰款500元。但家屬懷疑孩子死亡係遭教練桑某明擊打頭部所致,但警方認為並無實際證據能夠證明桑某明有犯罪事實,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由於不服警方的處罰決定,程某博家屬將登封市公安局起訴到法院。2020年3月,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撤銷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020年6月11日二審維持原判。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認為,桑某明故意傷害程某博的事實存在,程某博頭部、腳、胳膊等處均有明顯外傷,程某博傷情(後死亡)是否係桑某明故意傷害行為所致,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行為,在案件尚未查清的情況下,登封市公安局對桑某明的行政處罰決定,屬“事實尚未查清,主要證據不足”。

在此期間,登封市公安局對程某博死亡一事進行立案,並對桑某明采取了強製措施。後檢方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涉事教練桑某明提起公訴。

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10月8日下午,被告人桑某明在登封市區少室路北段嵩山村天辰俱樂部內,對違規組織招收的被害人程某博等5名未成年人進行武術訓練,明知程某博對訓練有抵觸情緒,仍使用木尺進行懲戒,後要求程某博繼續訓練。在訓練過程中,桑某明未盡到注意義務,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致使程某博完成具有危險性的“平蹬”動作後倒地昏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程某博係頭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腫死亡。

檢方認為,被告人桑某明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的9月17日和9月18日,該案在新密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時,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程某博家屬的訴訟代理人、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處獲悉,當時的庭審中,對檢方指控的事實,桑某明隻承認打了孩子手心三下,否認打了程某博身體其餘部位。對於其他別的問題要麽不回答,要麽就是說記不住了。

程某博家屬的另一位代理人、北京京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青則介紹,庭審主要是進行了發問和出示鑒定意見,發問環節桑某明並未正麵回答問題。鑒定意見舉證質證環節,北京的鑒定人和專家輔助人出席了法庭接受各方質詢。

10月12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被害人家屬及訴訟代理人處獲悉,該案將於10月13日繼續開庭,屆時的庭審中將對沒有舉證完的證據繼續舉證,此外,他們還申請了新的證人出庭,武校還有其他孩子的家長也會出庭作證桑某明不止一次這樣打孩子。

程某博的父親陳先生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現在他和妻子正在趕往新密市的路上,他和妻子都將去旁聽明天的庭審,之前的庭審他們也去了,此前,桑某明曾經讓他的律師向他們道歉過,然後說進行補償,但他們拒絕了,沒有接受,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接受,他們希望依法、依照事實追究桑某明的刑事責任。他們和訴訟代理人都認為桑某明是故意傷害,桑某明明顯有毆打行為。他們也會把事實、證據和事情的經過向法院如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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